直播法院:中国法院网图文直播:朝阳法院“林志颖被指身份造假 诉三被告维护名誉权”案开始时间:2014-07-10 17:30直播摘要:原告林志颖起诉称,2014年2月8日,其获知被告一西安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下辖华商网发布了一篇《林志颖再曝谎言 科技公司董事身份也是造假(图)》的失实文章,该文章被频繁转载。华商网称该文章转自被告二重庆电脑报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的《电脑报》,以被告三黄某的名义发布。当月10日,《电脑报》再度发布《林志颖再调查:科技公司真假董事之谜》文章,以捏造新闻报道的方式对原告进行诋毁。原告2000年曾创办科技公司,其本人也是广为大众喜爱的超人气偶像,三被告恶意侵权行为严重贬损了原告正面形象,降低了原告社会评价,该行为是对其名誉权的严重侵害,故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维权成本共计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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