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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星期六

直播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网

图文直播:走进一巡•感受法治

开始时间:2015-05-28 09:00

直播摘要:(一)主持人介绍我国审判制度、第一巡回法庭在司法改革中的意义、主要情况、开放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二)参观内容为: 1.参观巡回法庭的审判和办公区域; 2.观摩法官信访接访现场工作; 3.观摩法官远程视频接访现场工作; (三)旁听由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担任主审法官的民商事案件。 (四)第一巡回法庭的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与公众代表进行互动交流。 (五)见证法官、律师构建新型法律关系的共同倡议书签署

文字实录
【孙军工:】
  各位公众代表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走进一巡•感受法治”公众开放日活动。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今天参加活动的人员。此次开放日活动面向全社会进行,所以参加人员的范围很广泛,我们邀请了在粤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代表,还邀请了律师代表、商界代表(包括港澳台界别的同胞)。为使深圳居民切身感受“开在家门口的最高法院”,我们特别邀请了巡回法庭所在社区的居民代表。同时,我们还邀请了深圳市的大学生代表,以及中央及广东、深圳等地的媒体朋友们。此外,现场还有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全体工作人员、新闻局的部分同志,以及香港中联办和澳门中联办的同志。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情的欢迎。
2015-05-28 09:43:14
【孙军工:】
  今年1月底,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二巡回法庭挂牌运行期间,最高法院专门在深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及媒体介绍了巡回法庭的组建、机构、人员及职能的有关情况。这里,我简要向大家再做一个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对于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形成高效完善的法治实施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巡回法庭主要职责是审理跨省的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有利于保障跨省案件的司法公正,有效监督、指导、支持地方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设置巡回法庭有利于方便人民群众就近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合理配置最高人民法院内部职权,整合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强化最高法院本部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可以说,巡回法庭的设置在司法改革全局谋划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起到重要作用。
2015-05-28 09:46:49
【孙军工:】
  下面,请允许我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上午活动的主要环节。本次活动从上午9点正式开始,第一个活动环节是集体参观(09:00——09:30,时长30分钟),参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项:1.观摩法官信访接访现场工作;2.观摩法官远程视频接访现场工作;3.观摩诉讼服务中心;4.参观法庭。第二个环节是旁听庭审(9:30——10:30,时长1个小时)。因为巡回法庭条件有限,场地空间比较狭小,为使到场的所有代表都能旁听到案件,我们将今天上午有开庭日程的全部三个法庭开放给大家旁听,请大家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分别旁听三场庭审。因为法庭容量有限,可能有部分代表及文字媒体记者不能进入现场旁听,我们专门准备了视频观摩室,请这些不能进行庭审现场的朋友们,通过视频直播观摩刘贵祥庭长任审判长的那场案件庭审。
2015-05-28 09:48:12
【孙军工:】
  三件案件基本案情:1.上诉人三亚阳光弘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就履行广告业务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二审案件,原审法院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刘贵祥、黄金龙、刘敏;2.上诉人海南六福丰麟实业有限公司与上诉人琼海博鳌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二审案件,原审法院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孙祥壮、高晓力、李伟;3. 吴永泉、吴永深与原审被告珠海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纠纷一案,此案为申诉案件,一审为珠海中院、二审为广东高院,合议庭组成人员:于泓担任审判长,孙祥壮、宫邦友参加评议,于泓主审(此案今天进行听证程序,由主审法官于泓主持)。
2015-05-28 09:48:47
【孙军工:】
  第三个环节是与审判团队互动交流(10:30——11:00,时长30分钟)。这个环节中,我们邀请了第一巡回法庭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与大家就主审法官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司法改革内容与公众代表进行交流。第四个环节是见证共同倡议书签署,将邀请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公众代表共同见证法官、律师构建新型职业关系的共同倡议书签署(11:00——11:15,时长15分钟)。
2015-05-28 09:49:06
【孙军工:】
  以上是本次活动各环节主要内容,这里有几个注意事项向大家强调一下,一是注意参观秩序。今天我们巡回法庭的许多同事还在正常办公,为不影响工作秩序,请大家在参观过程中,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调度,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安静,有序参观。二是遵守法庭纪律。请大家在旁听案件庭审时要注意遵守法庭纪律,听从书记员和法警安排,坐到指定位置,不得喧哗,不要随意进出,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关闭,不能拍照或摄像。三是全部活动环节结束后,我们准备了工作自助餐请大家用餐,因场地所限,需要分批就餐,请大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2015-05-28 09:50:23
【孙军工:】
  我要向大家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下面我宣布“走进一巡•感受法治”公众开放日活动正式开始,进行第一个环节集体参观,第一巡回法庭的付少军同志将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请大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参观。
2015-05-28 09:51:15
【导播:】
  现在由第一巡回法庭综合办主任付少军同志引导参观并介绍。
2015-05-28 09:51:38
【导播:】
  现在公众代表进入法庭旁听庭审。
2015-05-28 09:51:52
【导播:】
  现在公众代表与审判团队相互交流 。
2015-05-28 10:53:41
【孙军工:】
  各位公众代表和媒体朋友们,现在我们进行第三个环节,请大家与第一巡回法庭的审判团队进行现场互动交流。首先,向大家介绍今天参加交流见面的法院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主审法官孔祥俊和主审法官宫邦友,以及孔庭长所在审判团队的其他两名组成人员,法官助理张丽敏、刘清启,书记员全敏。
2015-05-28 10:53:59
【孙军工:】
  下面,首先由孔庭长向大家介绍一下巡回法庭运行4个月来的工作情况。
2015-05-28 10:54:13
【孔祥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2015年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成立,胡春华、周强同志亲自为第一巡回法庭揭牌。2015年2月2日,第一巡回法庭正式开始受理案件、接待信访工作。目前第一巡回法庭各项工作基本已进入正轨,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现将第一巡回法庭的设置及运行情况介绍如下:
2015-05-28 10:54:37
【孔祥俊:】
  一、巡回法庭的设置及相关情况
2015-05-28 10:58:09
【孔祥俊:】
  (一)关于巡回法庭的设置
2015-05-28 10:58:19
【孔祥俊:】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的说明》中专门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进行了说明。
2015-05-28 10:58:29
【孔祥俊:】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2015-05-28 10:58:39
【孔祥俊:】
  2014年12月15日,中组部批准成立两个巡回法庭的党组;
2015-05-28 10:58:49
【孔祥俊:】
  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任命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首任庭长、副庭长;
2015-05-28 10:58:59
【孔祥俊:】
  2015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赴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分赴深圳、沈阳,就位履职;
2015-05-28 10:59:14
【孔祥俊:】
  2015年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2015-05-28 10:59:24
【孔祥俊:】
  2015年2月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
2015-05-28 10:59:36
【孔祥俊:】
  2015年2月2日,第一巡回法庭正式开始办公,接受信访和受理案件。
2015-05-28 10:59:47
【孔祥俊:】
  从上述时间表可以看出,从中央决定设置巡回法庭到巡回法庭正式运转,实际上就是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从主审法官的遴选,到法官助理的选任,到其他辅助人员的配备,再到整个巡回法庭的基建工作等等,全部完成。这种工作态度和效率应该说完全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马上就办”精神。
2015-05-28 11:00:02
【孔祥俊:】
  (二)关于人员选任
2015-05-28 11:00:11
【孔祥俊:】
  先后从最高法院本部选任了包括1名庭长、2名副庭长、9名主审法官在内的12名主审法官,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一个审判团队。从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选借12名助理审判员作为法官助理,书记员暂时从深圳中院借调。设专职廉政监察员1名。根据精简、高效原则设立综合办公室,6名工作人员负责全部行政管理工作。
2015-05-28 11:00:20
【孔祥俊:】
  (三)关于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
2015-05-28 11:00:31
【孔祥俊:】
  根据《规定》对巡回法庭受案范围所作的规定,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包括以下类型:
2015-05-28 11:00:42
【孔祥俊:】
  第一类是一审、二审或再审的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规定》明确提到巡回法庭受理符合条件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这是否意味着最高法院要通过巡回法庭扩大一审案件受案范围?应该说,目前还没有这种考虑,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因应民诉法对最高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相关规定。当然,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也不排除巡回法庭未来会依法受理少量的一审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但即便如此,这也不会是常态。
2015-05-28 11:00:55
【孔祥俊:】
  第二类是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由于第一巡回法庭设在深圳,出于地缘便利等方面的考虑,为方便港澳台居民诉讼,便于开展区际司法协助,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都属于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但涉外民商事案件则仍由最高法院本部受理。
2015-05-28 11:01:10
【孔祥俊:】
  第三类是刑事申诉案件。巡回法庭原则上仅受理当事人对刑事生效裁判、裁定不服已向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且高级法院已作出书面复查(审查)或再审结论仍不服的案件。对未经巡回区内终审法院及其上一级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巡回法庭申诉的,巡回法庭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法院提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巡回法庭目前暂不办理死刑复核,刑事一审、二审,高级法院报请核准的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以及特殊假释等刑事案件。
2015-05-28 11:01:23
【孔祥俊:】
  第四类是一些程序性案件。包括巡回区内高级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报请指定管辖、批准管辖权转移的案件,巡回区内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案件等。
2015-05-28 11:01:34
【孔祥俊:】
  (四)利用现代科技打造高水准信息化平台
2015-05-28 11:04:25
【孔祥俊:】
  第一巡回法庭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打造高水准信息化平台,坚决落实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要求,努力将第一巡回法庭建成中国乃至全世界最透明的审判机构。
2015-05-28 11:04:34
【孔祥俊:】
  一是坚持信息化建设“一盘棋”思路。将院机关的数据网、视频网和电话网功能直接延伸至第一巡回法庭,在网络办公办案、内线电话联通等方面与院机关完全一致,远程会议、数字法庭、视频监控等信息与院机关完全互联互通。
2015-05-28 11:05:01
【孔祥俊:】
  二是切实服务“庭审中心”功能。数字法庭采用先进的音视频处理技术,为诉讼参与人提供看得清楚、听得明白、数据完整的信息化庭审环境,所有庭审视频资料均可永久保存,以技术手段保障“以庭审为中心”理念的落实。
2015-05-28 11:05:18
【孔祥俊:】
  三是加强信息便民利民。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导向推进第一巡回法庭信息化建设,为公众提供了触摸屏、智能叫号、大屏幕显示、互联网计算机等服务,依法公开各类诉讼信息,提供便捷信息服务,并方便当事人及公众监督。建立了视频接访室,实现与巡回区各地法院间的远程视频接访。
2015-05-28 11:05:36
【孔祥俊:】
  二、第一巡回法庭运行情况
2015-05-28 11:05:46
【孔祥俊:】
  第一巡回法庭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实行扁平化管理,依法受理各类案件,全力应对涉诉信访,广泛联系社会各界,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2015-05-28 11:06:00
【孔祥俊:】
  (一)关于案件办理及审判权运行机制情况
2015-05-28 11:07:59
【孔祥俊:】
  1、案件办理情况
2015-05-28 11:08:08
【孔祥俊:】
  截至5月22日,共受理案件206件,其中二审17件,申请再审77件,均为民事案件;申诉案件111件,此外还有1件行政请示案件。从案件所涉区域看,涉及广东的有106件,其中二审5件、申请再审48件、申诉53件;涉及广西的有46件,其中二审1件、申请再审11件、申诉34件、请示案件1件;涉及海南的有54件,其中二审11件、申请再审18件、申诉24件。
2015-05-28 11:08:29
【孔祥俊:】
  2、践行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2015-05-28 11:08:40
【孔祥俊:】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第一巡回法庭严格贯彻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突出庭审中心作用,充分发挥巡回职能。
2015-05-28 11:08:56
【孔祥俊:】
  一是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合议庭审理案件时,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自己担任审判长,签发相应的裁判文书;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要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除自己承办或参与合议庭担任审判长的案件外,不再审核、签发其他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
2015-05-28 11:09:17
【孔祥俊:】
  二是实行扁平化管理。第一巡回法庭除设立庭党组之外,其下再无管理层级,有的只是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以及一个综合办公室;合议庭随机组成,不设固定合议庭;根据精简、高效原则设立综合办公室,负责审判管理、司法调研、后勤装备等全部行政管理工作,实现内设机构精简化。扁平化管理模式,淡化了行政管理特性,从体制机制上取消了各种繁琐的报批程序,很好地配合与支持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
2015-05-28 11:09:33
【孔祥俊:】
  三是突出庭审的中心作用。将当庭宣判作为主要裁判模式,最大限度地避免外界的干扰。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取消了庭长、副庭长的案件审批,为当庭宣判提供了更大可能。庭审中心主义的另一表现形式是“阶段性合议”的采用。在东莞巡回开庭的休庭期间,合议庭对涉及案件争议的证据认定、争议焦点归纳等问题进行认真评议,对主要证据的认证意见,在再次开庭时向双方当事人阐明,避免当事人重复申辩已认定问题,对于增强庭审的针对性,提高庭审效率,切实发挥庭审功能具有积极意义。
2015-05-28 11:09:47
【孔祥俊:】
  四是充分发挥“巡回”职能。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根据案情需要在巡回区内的三个省区巡回办案,开庭地点既可以是第一巡回法庭内的法庭,也可以是广东、广西、海南高院或中院的法庭。3月6日,第一巡回法庭组成五人合议庭到东莞巡回开庭,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起到了很好的宣传、示范、监督作用。
2015-05-28 11:10:02
【孔祥俊:】
  3、统一裁判尺度的几点做法
2015-05-28 11:10:11
【孔祥俊:】
  主审法官尽管优中选优,但其观察问题的角度、知识、经验毕竟有限,而案件千变万化,社会纷繁复杂,不集思广益,仅仅依靠法官个人的才智,很难确保其依法独立作出的裁判就是妥当的裁判。且主审法官专业背景并不完全相同,同一专业背景的法官在同一问题上认识存在分歧也在所难免,在实行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情况下,如何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裁量权就成为巡回法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为此,巡回法庭探索通过以下方式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2015-05-28 11:10:27
【孔祥俊:】
  一是建立类案参考制度。主审法官应就案件涉及的核心法律问题,检索同类型案件,形成书面的分析报告,合议时要先向合议庭报告类案检索情况。除非出现经济社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所涉法律法规已被修改或废止等情况,原则上相同(或类似)案件应作相同(或类似)处理;作不同处理的,应进行充分说理。检索同类型案件、分析检索结果具体由承办法官的法官助理承担。
2015-05-28 11:10:37
【孔祥俊:】
  二是充分发挥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作用。为统一审判标准,拓展主审法官思维,充分发挥法官联席会议的咨询、交流功能,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应提交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合议庭意见一致,但所涉法律问题重大、前沿、疑难、复杂的,也应当提交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主审法官联席会议的研讨意见仅作为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参考,研讨意见采纳与否由合议庭自行决定,并由合议庭承担责任。法官联席会议由承办法官召集,由承办法官的书记员记录,由承办法官的法官助理根据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主审法官人手一份,并留综合办公室存档。
2015-05-28 11:11:26
【孔祥俊:】
  三是征求本部相关业务庭室的意见。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庭内部分歧较大的案件,或者最高法院本部就案件所涉法律问题本身有分歧的,也可以征求最高法院本部相关业务庭室的意见。征求意见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视情况将案件提交最高法院审委会讨论。
2015-05-28 11:11:37
【孔祥俊:】
  四是建立裁判文书交叉校验制度。裁判文书形成后,提交全庭至少30%的主审法官对裁判观点和理由进行校验,提出参考意见,以尽量杜绝因法理性问题导致的差错率,克服来自于不同部门的法官在知识面、思维模式、专业经验方面的局限性。裁判文书印发之前,承办人以外的合议庭成员应安排自己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再进行一次技术性校对,确保裁判文书无技术性、低级性差错。
2015-05-28 11:11:47
【孔祥俊:】
  4、有效落实干预、插手案件的记录通报制度
2015-05-28 11:11:59
【孔祥俊:】
  一是率先建立案件涉廉事项记录制度。为构筑防止法院内部人情干扰的“隔离墙”,并防止外部干预司法活动,在最高法院本部尚未出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第一巡回法庭即探索建立了案件涉廉事项记录制度。该制度要求每个主审法官在承办及参与合议的每个案件中都要填写《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涉廉事项记录单》。主审法官在记录单中应如实填报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有关情况,包括:是否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个人干预、过问案件、转批材料;是否有同事、律师、亲友等过问、打听案件;是否存在因不明情况或其他原因私下接触案件有关人员;主审法官是否与案件有关人员存在法定回避事由之外的特殊关系等。主审法官不填报或不如实填报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5-05-28 11:12:14
【孔祥俊:】
  二是切实做到干预过问案件行为全程留痕。在开庭时,审判长须当庭宣布第一巡回法庭实行干预案件全程留痕,不正当干预或过问案件处理的行为将记录在案的制度。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上注明第一巡回法庭实行干预案件全程留痕,并提示当事人要诚信诉讼,不得进行虚假诉讼、不得做伪证等,起到法治宣传的效用。
2015-05-28 11:15:30
【孔祥俊:】
  (二)关于信访接谈及其处理原则
2015-05-28 11:15:38
【孔祥俊:】
  1、关于信访接谈情况。截至5月22日,巡回法庭共接待来访人4992人,其中劝离2382人,接谈2610余人。来访登记案件总数1667件,从涉及的省份看,涉及广东的1229件、广西285件、海南116件,其他省份案件9件,最高人民法院已有结论、显示为不再接谈的案件28件;从涉及的来访类型看,非诉访(包括涉及民诉法第209条案件)694件,越级访193件,应由最高法院本部受理的案件30件,正常访744件,应由本部受理的执行、赔偿等案件18件(其中10件属于越级访的执行案件)。正常访744件案件中,民事案件135件,高院一审终审的1件,高院二审终审的87件,高院已再审、复查的47件;刑事案件205件,高院二审终审的56件,高院已再审、复查的149件;行政案件404件,高院一审终审的4件,高院二审终审的129件,高院已再审、复查的271件。
2015-05-28 11:15:48
【孔祥俊:】
  2、明确处理信访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充分体现司法为民、依法纠错、实质性化解矛盾原则,对于信访人反映强烈或者坚持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98条处理的申诉案件,不能简单地劝信访人到最高检申请检察监督,而应视情况作出不同处理:经初步审查认为原审没有问题不需要立案的,要做好法律释明、息诉服判、教育疏导工作;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可予立案审查,经审查发现确有问题的,可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也可要求相关高院启动信访复查程序,相关高院原则上应当在3个月内将复查处理情况报告第一巡回法庭。二是坚持依法终结原则。对经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建立涉诉信访终结备案审查办理和反馈机制,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处理渠道。涉诉信访终结后,信访人仍不息访的,除法定情形外,各级法院不受理、不交办。
2015-05-28 11:15:59
【孔祥俊:】
  (三)与社会各界联系情况
2015-05-28 11:16:09
【孔祥俊:】
  第一巡回法庭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实行公众开放日等方式,积极联系社会各界,争取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及特邀咨询员、港澳台相关人士、三省区律协、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
2015-05-28 11:16:20
【孔祥俊:】
  1、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已开展了2次与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及特邀咨询员的交流互动活动,主动接受监督。2月6日、3月30日,两次召开专门的巡回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及特邀咨询员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第一巡回法庭的意见建议。本次“走进一巡.感受法治”公众开放日活动,也邀请了多位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及特邀咨询员集体参观第一巡回法庭、旁听庭审、与审判团队交流互动。
2015-05-28 11:16:29
【孔祥俊:】
  2、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2月21日,召开与巡回区三省区律协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座谈会,探索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本次“走进一巡.感受法治”公众开放日活动上,第一巡回法庭全体主审法官将与三省区律协负责人共同签署《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倡议书》,倡导形成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在倡议书发表后,第一巡回法庭和三省区律协将分别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从制度机制层面确保倡议书“落地”。
2015-05-28 11:17:05
【孔祥俊:】
  3、以开放自信的心态构建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充分尊重媒体的采访报道权,每次开庭,只要不影响庭审,允许所有媒体全程录音录像、用笔记录;允许媒体庭审结束后采访当事人、点评嘉宾,并尽量为其采访提供便利。第一巡回法庭自信开放的态度,赢得了媒体的广泛尊重和好评,庭审当天,共有二十多家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共有一百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或转载。
2015-05-28 11:17:40
【孙军工:】
  好,感谢孔庭长,下面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大家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我们将逐一回答大家的问题。
2015-05-28 11:17:53
【公众代表:】
  以后案件量增加“1+1+1”的人手配制会不会不够?有没有考虑“1+2+2”的配制?
2015-05-28 11:50:57
【孔祥俊:】
  不排除动态化的配备力量,现在看来案件还是很多,现在各类案件正式受理的,到这个月的22日,我们已经有206件了,因为庭长比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稍少一些,现在每个主审法官都达到20件以上,任务还是很繁重的,很多案件都是疑难复杂的,不排除将来如果我们工作量承受不了,请求本部给我们增加人员。
2015-05-28 11:51:45
【公众代表:】
  我们对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确实报予的很大的希望,我的问题是:巡回法庭在法制统一和判例指导问题上有什么打算?
2015-05-28 11:52:10
【宫邦友:】
  非常感谢代表提的问题,这也是巡回法庭作为一个试点尝试的重要内容,历史条件不同,赋予我们不同的使命,职能设置上我们是本部的派出机构,如何在裁判文书上达到裁判标准统一的问题,为了避免和本部发生冲突,巡回法庭要求就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我们法官在作出在判决之前,如果存在一些争议比较大问题需要讨论时,要经过主审法官联席会讨论,第二个举措是要搜索相关判例,看有无矛盾和冲突的地方,如果与之前判决不一致,提出自己的依据。第三对一些存在争议的地方要征求本部的意见,以期达到标准统一。
2015-05-28 11:52:37
【公众代表:】
  群众关心的问题是,巡回法庭来了以后,对三个巡回区法院执法统一的指导和适用法律统一上的举措有哪些?
2015-05-28 11:56:53
【宫邦友:】
  在不久前我们在东莞召开了巡回区审判工作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大家基本上达成了一个纪要,对于三省区如何建立审判联席沟通,形成一个长期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一年三次主审法官和下级法官审判工作研讨会,进行有关的审判理念指导思想上的沟通和统一,避免下级法院产生不必要的劳动,指导监督审判。我们庭长刘贵祥提出来以后一年出一本主审法官裁判标准指引,把我们的裁判理念体现出来,下发到两省一区。第三方面也可以发挥我们法官的优势,我们的主审法官在各个领域都是审判专家,我们可以利用巡回审理的机会到各省区去授课,灌输有关的司法理念。
2015-05-28 11:57:12
【公众代表:】
  我觉得我们巡回法庭做法非常好,这种制度会不会在全国推广?新疆、甘肃等地方会不会推广?
2015-05-28 11:57:29
【宫邦友:】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来小平同志南巡中的一句讲话,“看准的事,大胆的试,大胆的闯”,我们巡回法庭也是这样,但是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实施,不断的探索和摸索,一旦成功的话,会向全国推广。
2015-05-28 11:57:51
【孔祥俊:】
  我补充一下,是否会向全国推广,不是我们巡回法庭决策的事情,但是我们是司法改革的试验,我们也在摸索我们的可复制的经验,如果将来决策者决定会推广的话,我们也可以把这些经验提供出来。
2015-05-28 11:58:18
【公众代表:】
  您刚才介绍法官团队,是一个司改的内容,庭审时书记员旁边有个法官助理,也就是法官助理是全程参与审判的,除的参与审判之外,合议会不会列席,或者起草判决书时初稿会不会纂写?
2015-05-28 11:58:37
【张丽敏:】
  法官助理的工作确实具有全程参与整个案件审理工作的特点,我们是列席合议的,也会在主审法官的要求下草拟判决文书。另外法官助理的主要职责是辅助法官进行审判业务,我们工作的最大特点是辅助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梳理证据,我们要向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来呈现整个证据,在这个方面要求法官助理利用一些技术化、信息化的手段,给法官呈现一个可视化更直观的案情情况。另外一个工作刚才宫法官也提到的,我们一巡建立了“类案检索制度”,为了保障裁判尺度和标准跟本部保持一致,每个案件都要求法官助理就核心的法律问题进行检索,分析检索结果,为法官和合议庭裁判提供参考。我们这些辅助性的工作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法官,提高审判质量。
2015-05-28 11:58:53
【孔祥俊:】
  主审法官与法官助理的关系,也是我们正在摸索的制度,有一些已经定位了,还有一些没有定位,这也是将来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比如像裁判中的核心工作肯定是由法官本人进行,法官助理在事实查证方面做更多的辅助性工作,但判决说理由法官本人承担。比如我最近审理的案件说理部分写了4000多字,都是我亲自撰写的。审判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将来肯定会继续摸索。
2015-05-28 12:00:21
【孙军工:】
  下面,进行第四个环节,邀请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公众代表和媒体朋友们,共同见证法官、律师构建新型职业关系的共同倡议书签署。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今天倡议书签署活动的人员: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广西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孙骏,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廖晖。
2015-05-28 14:17:56
【孙军工:】
  为了构建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确保公开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本巡回区内三省区律师协会共同签订倡议书。这份倡议书虽然篇幅不长,只有10条,但却是促进法官与律师构建新型良性职业关系的一个新的尝试和探索,倡议书内容里既有宏观的目标和信念,比如忠于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尊严,恪守职业操守、坚守职业良知、珍视法律职业形象等,也有具体的操作细则,例如建立第一巡回法庭法官与三省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的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法官与律师的预约会谈制度等。这份倡议书既是法官和律师群体之间的约定,同时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向全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欢迎大家来共同见证和监督它的实施。
2015-05-28 14:18:08
【孙军工:】
  下面,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助理刘静宣读倡议书。
2015-05-28 14:18:18
【刘静:】
  为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全体主审法官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律师协会,就构建巡回区内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关系提出如下倡议:
2015-05-28 14:18:41
【刘静:】
  一、法官与律师共同忠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通过诉讼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5-05-28 14:18:53
【刘静:】
  二、法官与律师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守法律底线,信守职业准则,恪守职业操守,坚守职业良知,珍视法律职业形象,维护法律职业尊荣,提高法律职业、司法事业的社会公信力,引导和培育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2015-05-28 14:19:05
【刘静:】
  三、法官与律师共同构建良性和谐的职业关系,建立合法、公开、透明、畅通的沟通交流机制。建立第一巡回法庭法官与三省(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的定期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沟通交流平台,加强在思维方式、审判理念、法律语言、辨析技术和庭审技能等方面的交流,增强彼此间的理解、认同和尊重,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建立法官与律师的预约会谈制度,应律师预约,法官可在第一巡回法庭开设的专门办公场所与律师就庭前准备、证据交换、判后疑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会谈沟通、交换意见,畅通法官与律师正当交往、接触的制度性渠道。
2015-05-28 14:19:18
【刘静:】
  四、法官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确保案件流程、法律文书等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暗箱操作;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作用,切实防止庭审虚化、走过场,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证据质证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为律师出庭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裁判文书高度重视、充分载明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对未予采纳的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在文书中说明理由。律师诚信诉讼,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作伪证,全力维护法庭尊严和庭审秩序。
2015-05-28 14:19:32
【刘静:】
  五、法官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尊重律师职业尊严,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在庭审中不随意打断律师发言。律师尊重法官的审判活动和裁判结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诉等合法渠道理性反映诉求,杜绝违背事实和法律,误导当事人缠诉闹访,杜绝诱导当事人以违法或极端方式表达诉求、追求法外不当利益,不向当事人作错误解释与引导,人为激化矛盾,损害司法形象。
2015-05-28 14:19:45
【刘静:】
  六、法官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有效利用第一巡回法庭设立的律师休息室、律师更衣室、律师阅卷室、律师多媒体阅卷室等设施,最大限度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等诉讼权利,涉案文件尽量采用电子化方式存档,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准许律师复制视频资料、复印庭审笔录等涉案资料;建立公共邮箱,接收律师发送的涉案电子文档。
2015-05-28 14:19:57
【刘静:】
  七、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有效避免各种不当干扰,切实做到居中裁判、不偏不倚的同时,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充分汲取律师意见。律师增强法律人职业意识,切实在充分了解案情、全面搜集证据、深入研究法律上狠下功夫,提供高质量、建设性的辩护代理意见,自觉杜绝拉关系、搞公关、打听案情等不正之风,积极营造良性和谐的法官律师职业关系。
2015-05-28 14:20:14
【刘静:】
  八、法官和律师共同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推动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探索建立包括律师在内的第三方参与机制,鼓励律师提前介入信访案件,构建涉诉信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律师积极参与法律志愿者服务,通过向当事人出具专业意见书、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协助做好来访群众的息诉罢访工作。
2015-05-28 14:20:28
【刘静:】
  九、法官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有关廉政规定,认真执行办案回避、保守秘密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杜绝私下会见案件代理律师,坚决杜绝由案件代理律师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消费活动。律师坚决杜绝向法官请客送礼,明示或者暗示法官为其介绍诉讼业务。
2015-05-28 14:20:42
【刘静:】
  十、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互相监督,法官发现律师有违法违纪、违反诚信诉讼行为的,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提出司法建议。律师发现法官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2015-05-28 14:20:53
【刘静:】
  下面,有请法官和律师代表共同签订倡议书。
2015-05-28 14:21:08
【导播:】
  现在法官和律师代表共同签订倡议书。
2015-05-28 14:21:21
【孙军工:】
  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祝贺倡议书签订成功,并请签订代表合影留念。
2015-05-28 14:21:35
【导播:】
  现在各方签订代表合影留念。
2015-05-28 14:21:48
【孙军工:】
  今天可以说高朋满座、机会难得,相信在座的代表和媒体朋友们对于倡议书这个话题都很感兴趣,由于时间很紧张,我们经与嘉宾协商,为使大家能有互动交流的机会,专门安排了2个提问机会,一个问题由法官代表回答,另一个问题由律师代表回答,下面,欢迎大家提问。
2015-05-28 14:22:18
【记者:】
  我来自中国法院手机电视,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是中国第一份由法官和律师签订的倡议书,我想了解一下倡议书的背景。
2015-05-28 14:22:36
【孔祥俊:】
  在法官和律师之间以如此隆重的方式签署倡议书,这是第一次。我们高度重视此次签署倡议书活动,自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构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我们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改革探索的重要内容。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不久,我们四家就召开座谈会来探讨有关方面的事情,准备起草共同倡议书,经过充分的交流和酝酿,总结和归纳了我们之间共同的价值观、职业守则、职业良知、职业尊荣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又采取了一些举措,如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联络等,把一些宏观的设计和倡导通过一些渠道和措施落实到实处。
2015-05-28 14:23:14
【记者:】
  我是凤凰卫视的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过去法官和律师在沟通方面存在着比较棘手的问题主要有哪些?第二个问题是倡议书的签署对于律师和法官的良性沟通,在尊重维护法律尊严方面有什么示范的意义?对广大老百姓有什么示范的意义?
2015-05-28 14:23:39
【孔祥俊:】
  此次签署的倡议书是有问题导向和重要意图的。以往存在少数律师和法官在沟通的过程中有一些不妥当的言行,应该是双方都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在法庭上,法官对律师在个别情况下不是很尊重,律师发表意见也不是很充分。律师也可能有他的不妥当的地方。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巡回法庭通过有意识地、积极主动地提供一些渠道和设施,并逐步使之制度化,打开前门,杜绝有可能开后门的情况。此次签署倡议书的另外一个意义是向社会作了一个很好的宣誓,告知了社会我们确确实实在全力构造一种新型的良好的法律职业形象。法官律师之间健康良好的关系有利于法治建设,有利于司法公正。法官和律师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业,把构建法官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关系提到这样的高度一点都不为过。
2015-05-28 14:24:23
【欧永良:】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出席共同倡议书的仪式,法官和律师一起签署共同倡议书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大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一直很重视听取我们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从制度层面解决三省区律协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着力构建巡回区内律师和法官之间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法律执业共同体关系,对于我们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具有非常大的意义,共同推进法官和律师之间常态的交流。
2015-05-28 14:25:04
【廖晖:】
  法官和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职责虽然不一样,但都属法律职业共同体,都是追求法治,追求公正公平的结果。作为律师,我参加过很多庭审,只有在第一巡回法庭,我才见到了律师阅卷室、休息室、更衣室等,这不仅是对我们律师简单的尊重,还体现了对公民的尊重,对私权利的尊重,这是司法进步和司法文明的体现。第一巡回法庭改革的举措应当推广到全国各级法院,让我们的司法更加文明进步。
2015-05-28 14:25:43
【孙骏:】
  感谢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此次签署倡议书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在律师和法官之间建立了良好的职业关系,在偌大中国起到示范作用,如果从最高到基层都能够这样做的,中国的法制环境就会更好了,谢谢大家。
2015-05-28 14:26:21
【孙军工:】
  我宣布最高人民法院“走进一巡•感受法治”公众开放日活动圆满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为表示对大家的感谢,我们为每位参加活动的代表准备了1份宣传资料,请大家离开时向工作人员领取资料。
2015-05-28 14: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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