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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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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图文直播: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进展情况
开始时间:2015-06-09 14:44
直播摘要:通报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进展情况。
现场图片
前移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 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甘雯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良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顾伟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卫平
现场媒体记者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深圳卫视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北京青年报记者
人民网记者
后移
文字实录
【孙军工:】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孙军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4月1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决定,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一个月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秩序井然,案件入口更加畅通,案件总量增幅接近三成,当场立案率超过九成。从社会各界的反响来看,普遍认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坚决、彻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一定意义上说,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诉权行使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就是向大家通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个月以来的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良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伟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卫平,三位高院的负责同志将分别介绍本省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情况。下面,首先由我向大家介绍立案登记工作总体情况。
【孙军工:】
一、5月份登记立案工作的总体情况
【孙军工:】
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与去年同期的87.4万件相比,增长29%。其中,江苏、浙江、山东登记立案数量均超过8万件,北京、河北等9个地区立案数量均超过4万件。各地法院高效开展登记立案工作,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上海、河南、重庆、甘肃等地均超过95%,人民群众诉讼更加快捷便利。而少数没有当场登记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起诉材料不合格,各地法院在接待处理时,相应都进行了“一次性”书面告知。
【孙军工:】
从增长幅度看,主要呈现三种情形。一是大幅增长。如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增幅均超过40%。二是小幅增长。如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西藏、甘肃等地,增幅均在20%以下。三是有一定幅度增长。如天津、山西、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增幅在20%-30%左右。从案件类型看,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21%,其中,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倍,山西、上海同比增长近5倍,浙江同比增长近3倍。刑事自诉案件同比、环比均出现翻倍增长的情况。民事案件增长幅度也比较明显,同比增长27.8%。究其原因,既是社会经济形势变化、修订后行政诉讼法施行等客观因素作用的结果,更是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的结果。
【孙军工:】
二、立案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孙军工:】
为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对登记立案作了以下五点要求:一是对起诉、自诉,做到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二是对接受诉状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应当予以释明。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应当书面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三是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决定的,可以先行立案。四是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五是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行政起诉,只要符合条件,不管有没有当场交诉讼费,都应该立案。
【孙军工:】
一个月的实践表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得民心、顺民意,人民法院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以往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根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全面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障诉权意识进一步增加。各级法院对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涉及到物业纠纷,信用卡纠纷,村民自治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拆迁纠纷,信息公开纠纷等等。人民法院一律予以登记立案。二是立案工作更加规范。各地法院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轻轻松松完成登记立案程序。三是诉讼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各地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如上海在律师服务平台上开通网上立案,福建泉州推行异地立案,等等,通过形式多样的诉讼服务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四是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沟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监督立案工作,实现阳光立案。
【孙军工:】
三、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具体举措
【孙军工:】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实施,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全力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导各地改革实践。召开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地方各级法院立案工作人员进行了三轮培训,统一操作规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孙军工:】
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第一个工作日,周强院长在最高法院集控中心,视频连线全国各高级法院,随机抽查苏州中院等中基层法院,听取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报告。同日,我院派出10个督导组,分赴河北、辽宁、上海等地,释明立案登记制改革法律适用问题,检查开展登记立案工作的运行情况,询问律师、当事人对立案改革的意见建议。
【孙军工:】
各地法院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进行专题汇报。制定实施细则,提前摸排情况,全面清理不符合登记立案规定的“土政策”,开展人员培训,新辟立案窗口、临时抽调审判力量增援立案工作。强化监督,各个高院专门成立督导组,由主要院领导带队,检查辖区内立案登记制改革贯彻落实情况。同时,邀请社会各界监督检查,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孙军工:】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孙军工:】
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任务加重。众多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物业供暖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大量进入法院,立案和审判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以民事案件为例,虽然5月同比增长仅27.8%,但是,案件绝对数却增长了近20万,人民法院承担了更加繁重的审判任务和更大的社会责任。二是审理难度加大。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人民法院都要依法立案和审理。如不能妥善审理,即不能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又容易形成连锁反应,人民法院需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能力,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宣传尚未到位。一些群众对登记立案的范围存在误解,有不少群众认为所有起诉,法院都能立案,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事由,要求法院“有案必立”。此外,违法起诉增多,个别人甚至借助登记立案,在全国法院提起大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严重干扰正常审判秩序,挤占有限司法资源。
【孙军工:】
下一步,全国法院将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防止改革一阵风。
【孙军工:】
一是加强调研分析,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对于立案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进行专门的调研,提出对策和方案,促进立案工作的长远发展。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实现登记立案工作常态化。在前期调研和各地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案流程,规范登记立案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诉讼服务水平。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大量案件进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要做到精益求精。今年,将召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宣传普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认同支持。围绕“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继续正面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行使诉权,阐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前提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思维水平。五是完善配套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尽快完善诉讼机制,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加快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尽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孙军工:】
我要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孙军工:】
下面有请三个高院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他们本地的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情况。首先有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良酷介绍河北法院的有关情况。
【朱良酷:】
各位记者,大家好!
【朱良酷:】
自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河北法院认真学习中央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周密部署,全省法院立案渠道畅通,立案秩序井然,立案登记制改革开局良好。现在,我向各位记者通报河北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朱良酷:】
一、案件大幅增加,立案秩序平稳
【朱良酷:】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首月,全省法院登记立案55942件,同比增长45.91%,环比增长18.66%,当场登记立案率92.43%。其中:民事案件41983件,同比增长42.62%,环比增长15.70%;行政案件1626件,同比增长306.50%,环比增长171.00%;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2249件,同比增长44.34%,环比增长19.56%;申请国家赔偿案件52件,刑事自诉案件32件。虽然案件大幅增加,但立案秩序平稳井然。
【朱良酷:】
从数据情况看,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与去年5月份相比增幅较大,在民事案件中,又以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案件增幅最大,这跟当前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加大,以及我省开展的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治理环境污染有很大的关系。行政案件的增长则源于群众维权意识的进一步提升、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及过去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案件引导诉外解决,而现在依法立案受理等多种因素。
【朱良酷:】
二、积极采取应对之策,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朱良酷:】
立案登记制改革加重了立案工作量,审判、执行,甚至信访的压力也日益凸显,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对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立案改革顺利进行。
【朱良酷:】
1、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登记立案工作的支持。在河北高院党组向省委呈报的《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省委书记周本顺等领导作出批示,表示支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全省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也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预防、减少行政纠纷;积极推动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减轻法院诉讼压力;各级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要加强改革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帮助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朱良酷:】
2、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在具体实施中,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举措进行推动。第一是河北高院党组对各级法院 “一把手”提出严要求,对立案登记制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安排落实、亲自检查督促;第二个措施是及时召开全省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对推进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召开各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参加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就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研究具体工作措施;第三个措施是开展了全省法院立案人员全员大培训,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登记立案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第四个措施是督导检查到位。河北高院组成了三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地法院进行督导、检查、调研。
【朱良酷:】
3、诉前分流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全省法院大力推进“一乡(镇)一法庭”、“法官进社区”建设,把纠纷解决在诉前,减少立案数量,减轻审判执行压力,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稳妥推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先行调解机制和庭前准备程序、改革审判执行机制,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朱良酷:】
三、“立案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社会公众反映良好
【朱良酷:】
目前,从全省法院反馈的情况看,群众以前反映强烈的“立案难”,主要问题在于立案程序繁琐。过去,法院立案人员被要求对审判庭法官负责,严把立案关口,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常多次往返奔波核实身份、递交材料、缴纳费用,由此引起当事人抱怨。而最近一个月来,切实转变观念,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不能再考虑案件能否判得出、执得结,而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超过92%的案件实现当场立案,少数提交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就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对于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案件,做到及时答复。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立案难的问题在河北得到根本解决,河北法院的立案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朱良酷:】
衡水市一起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反馈说:“能不能胜诉先不说,至少我能痛痛快快立上案,就让我的心里舒服。”邢台市牟汉伟律师体会最深的是,“以前立案可能要往法院跑几趟,现在一次就能完成立案,律师省事了,当事人不揪心了。”邯郸曲周县刘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其兄替他到县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并要求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由于不了解起诉要求,既未带当事人身份证明也未带委托代理手续。曲周法院两名立案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驱车赶往县医院,到病床前为刘某办理了登记立案手续。刘某非常感动,称赞:车祸无情法有情,病房立案慰民心。
【朱良酷:】
经过这段时间的考验,我们不断的进行自我总结,自我提高,积累了经验,坚定了信心。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及时研究分析和妥善应对不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稳妥深入推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也诚恳希望新闻媒体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关注和监督。
【朱良酷:】
谢谢大家!
【孙军工:】
下面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伟强介绍上海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整体情况。
【顾伟强:】
各位记者,大家好!
【顾伟强:】
现在我就上海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部署,有效开展登记立案工作的相关情况,向媒体朋友进行通报。
【顾伟强:】
一、上海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首月的主要情况
【顾伟强:】
自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上海法院按照最高法院部署有序开展登记立案工作,首月立案情况整体平稳有序,截至5月31日,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65971件,同比去年增长20.42%(今年1-4月,全市法院收案同比去年增长13%)。在全部收案中,一审民事起诉53282件,占80.77%,同比去年上升18.63%;执行申请11471件,占17.39%,同比去年上升18.83%;一审行政起诉1181件,占1.79%,同比去年上升475.72%(增长970件);国家赔偿申请12件,占0.02%,同比去年增长8件;一审刑事自诉25件,占0.04%,同比去年增长23件。
【顾伟强:】
全市法院有效开展登记立案工作,即时处理群众诉求,当场立案64344件,当场立案率97.53%(全国平均当场登记立案率90%)。
【顾伟强:】
从统计数据看,总体收案数平稳上升,属于自然增长范围:一审民事起诉收案同比去年稳步上升;一审行政起诉收案同比去年有较高增幅,但绝对数字不高,占总收案数比例也较低。可见,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上海法院收案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反映了上海法院在2013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行的“立案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上海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
【顾伟强:】
二、上海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主要工作措施
【顾伟强:】
(一)周密部署制度实施
【顾伟强:】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召开后,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上海高院立即组织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孟建柱书记重要批示和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上海法院具体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准备工作,要求全市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上海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积极有序推进。之后,上海高院通过以会代训、视频培训、邀请最高法院法官授课和安排各院分散学习等形式,对全市各级法院立案工作人员进行了四轮培训,深入解读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登记规范和流程。改革实施前夕,高院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全市各级法院就登记立案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找准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改革措施实施的第一周,高院领导再次带队组成督查组对立案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接待不及时、解答不正确、程序有瑕疵、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查明原因、及时纠正。我们还赴市律师协会听取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建议。经过前期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上海法院关于贯彻最高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于5月1日前出台,成为指导此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顾伟强:】
与此同时,上海各法院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视察登记立案工作。我们还通过法院官网、电视报道等多种渠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顾伟强:】
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作用,三级法院建立了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新态势、新情况的研判,及时总结规律。高院还建立立案信息五分钟汇总更新一次的数据平台以实时反映全市立案情况,并强化登记立案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法院每日上报当日立案工作动态,即时上报重大敏感情况。这一做法使高院能及时了解全市各法院立案工作动态,汇总问题,加强调研,形成指导意见,并以《登记立案工作问题解答》形式分期予以下发。同时,全市法院还强化对立案投诉事项的监督,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查明事实原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顾伟强:】
(二)优质提供诉讼服务
【顾伟强:】
为切实贯彻落实登记立案工作要求,上海各级法院积极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方便当事人诉讼,坚持通过多种渠道,完善诉讼服务:1、开展舆论宣传,提升公众对立案登记制度的正确认识。坚持从多平台、多渠道出发,通过法院网页设立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海报、在立案大厅摆放登记立案流程介绍、登记立案解读、诉讼指南小册子、12368电话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立案登记制,帮助群众了解、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基本内容,尽快熟悉操作规程。2、加强立案窗口设置,保证登记立案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法院主要领导驻点立案大厅,并采取增设立案窗口、增派立案法官等方式,确保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周到、便利的诉讼服务。各院还加强导诉窗口的释明、引导和繁简分流功能,同时设置重大案件专窗,安排资深立案法官妥善办理。3、强化创新服务,探索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立案方式。全市法院结合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做好网上立案这一新形式立案工作,通过互联网提供接收立案申请、答复办理意见、诉讼费用收取、发送受理通知等一站式覆盖登记立案全过程的诉讼服务,为当事人立案提供切实方便。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还自主开发了自助立案系统,设立了自助立案登记室,正式推出自助立案方式。对于简单的民商事案件、集团案件及执行案件,经预约、预检,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该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条件下由其自助立案。当事人可在自助立案登记室,登陆自助立案登记系统,自行输入案件信息,提交证据材料,打印相关诉讼法律文书后,自助完成立案登记。4、完善立案配套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整体高效解决。全市各级法院完善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异常诉讼规制机制;拓展12368平台功能,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的立案投诉、立案质量评查、审判管理平台实时数据监控和立案考核一票否决等功能,加大了当事人对登记立案工作监督力度。
【顾伟强:】
(三)广泛赢得各界认同和好评
【顾伟强:】
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登记立案工作的各项举措,获得了较为热烈的社会反响和良好的社会评价。在体会到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实效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普遍反映,“立案难”问题在上海已不再存在,立案更加规范、更加便捷了。一名当事人表示,法院各项工作做得非常细,窗口指示明确,让人一目了然,在法院不到10分钟就把案件立上了,先不说这个案件今后走向,但法院这种办事效率,公正值得期待。在上海静安法院,一位律师说,他特意将两个案件留在5月4日立案登记首个工作日来法院立案,一是来见证一下立案登记制改革,同时,也来体验改革前后的变化。立案成功后,他表示,尽管立案流程总体不会有很大的差异,但从法院一些细小的变化中还是感受到了法院理念的转变。同时,上海律师服务专门网络平台的建立以及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举措的推出,也普遍获得当事人和律师的认可。
【顾伟强:】
上海市律协在收集我们律师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反映中,有许多律师都高度称赞法院真正做到了把困难留给了法院自己,把方便留给了人民群众。上海法院下一步将按照最高法院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我们一个月立案登记制改革当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下一步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做得更好,谢谢大家!
【孙军工:】
下面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卫平介绍相关情况。
【曹卫平:】
各位记者,大家好!
【曹卫平:】
5月份以来,河南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运行健康平稳,实现了忙而不乱、紧张有序的良好态势。现就有关具体情况向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通报如下:
【曹卫平:】
一、河南法院5月份登记立案情况
【曹卫平:】
5月份,全省法院登记立案77205件,与去年5月份同比上升71.3%,与今年4月份环比上升18.2%。同比上升幅度明显大于环比上升幅度,说明同比增加的案件中存在因河南经济发展、市场交易活跃,而导致的案件自然增加的因素。案件增幅整体上平稳可控,且呈逐周、逐日下降的良性运行趋势。77205件案件中,当场登记立案率95.1%。说明全省法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执行到位,实施效果良好。
【曹卫平:】
在案件类型上,民事案件58172件,占75.3%;同比增加75.5%,环比增加18.7%。执行案件16624件,占21.5%;同比增加53%,环比增加11.5%。行政案件2295件,占3%;同比增加118.8%,环比增加68.1%。刑事自诉52件;国家赔偿案件62件。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行政案件同比、环比增幅均最大,但增加的案件数量并不太多,所占总案件比重较低,故不会给法院整体工作带来难以承受的冲击。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合计74796件,占96.9%。由于执行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是民事执行案件,因此民事案件的增加量是我们重点关注的数据。
【曹卫平:】
二、为实施立案登记制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
【曹卫平:】
一是抓观念转变,牢固树立群众需求导向的理念。河南高院始终把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的好坏,作为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站在群众立场上的重要评价标准。年初,我们向省委进行了专项汇报,省委将其纳入“依法治省”的重点推进改革项目。我们成立了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座谈会、赴外省市考察学习等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发现,观念问题是最大的问题。没有观念的转变,就没有制度的落实。首先,我们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通过召开“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各级法院主管立案的领导和立案庭庭长进行培训,坚决摒弃了法院本位主义,以审定立、以执定立的错误观念,强调决不能以司法权威不够为由,而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退避三舍;更不能以服从当地经济建设大局为由,而对征地拆迁等纠纷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强化群众司法需求导向,强化保护诉权理念,强化敢于担当精神,要求直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受理,公正审判。原来个别法院对房屋拆迁等纠纷不予立案,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得到了彻底纠正。其次,我们做实做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4月29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法院“一把手”,5月4日必须亲临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指挥协调立案登记实施工作。我们制定立案登记台账、诉讼材料接收清单、诉讼材料补正通知书等文书样式,发给各级法院进行印制。要求各地法院必须在诉讼服务中心摆放各种诉状样本,为当事人提供示范和指引。五一假期各级法院的立案部门和法警队全员加班,做好各项细节准备,并提前进入工作岗位。
【曹卫平:】
二是抓工作方式转变,严格规范立案受理阶段的每一个环节和行为。通过对以往工作中的习惯做法进行全面的审视和纠正,张立勇院长明确提出“五个坚决杜绝”:坚决杜绝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的“三不”行为;坚决杜绝在立案时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久拖不立,认真落实当场登记立案原则;坚决杜绝挤牙膏式告知,严格执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坚决杜绝把交纳案件受理费作为立案必要条件,要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全省法院为了不触碰和逾越“五个坚决杜绝”这条“高压线”,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如郑州高新区法院抽调人员充实到立案岗位,一个立案窗口同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一名工作人员在将信息录入案件管理系统的同时,另一名开具书面凭证等立案司法文书。提高了立案登记效率,减少了群众等候时间,获得群众的满意和好评。
【曹卫平:】
三是抓监督指导,强化责任落实。我们建立了“全省法院立案微信工作群”,设立了立案登记指导热线电话,及时指导和解答各地法院在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监督,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我们制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登记立案工作投诉的办理规定(试行)》,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立案登记投诉窗口,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件登记、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逐件反馈给当事人。确保件件有登记,案案有落实。凡是投诉举报有案不立,事先又未经请示报告的,一律追责问责;凡是消极抵制改革推进,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追究相关法院院长的责任。
【曹卫平:】
一个月来,立案登记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一是当事人和律师对这项改革高度评价,如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认为这是近年来最实际、最彻底的一项司法改革,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体会到了改革的效果。二是省内外新闻媒体对我省实施立案登记和改革进行了广泛的报道,一致反映良好。其中河南电视台先后两次进行专题报道,并在"河南新闻"栏目播出。三是“猛虎秀玫瑰”等广大网友在我院“豫法阳光”、微信等新闻媒体平台上的留言,称赞我要为这项改革举措点赞,群众少跑路,纠纷快解决。四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各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现场走访和监督后,一致给予高度评价,当然也提出了一些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意见。
【曹卫平:】
立案登记制改革涉及人民法院工作全局,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实施,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刻影响逐步显现。案件数量增多,“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剧;敏感、政策性强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对法院的司法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涉诉信访形势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采取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先行调解机制和庭前准备程序,改革审判执行机制等一系列措施。5月25日,张立勇院长又专门批示加强对涉及群体性、敏感案件的调研,要求省法院常务副院长和分管民事、行政审判部门院领导,对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疑难复杂的争议问题,进行认真调研,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加强对全省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曹卫平:】
下一步,我们既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好立案登记制改革,更要依法把这些立案登记的案件审理好、执行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河南法院工作,也欢迎大家对河南法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监督。
【曹卫平:】
谢谢大家!
【孙军工:】
下一个环节看看各位有哪些感兴趣的话题,我们可以做交流。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请各位解释几个矛盾,一是进口大开,案件量大幅增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怎么解决?二是大量新型案件涌入法院,与案件审限之间的矛盾怎么解决?三是各地整件制推进改革的法院都在实行法官员额制,一些以前可以办案的法官现在只能做法官助理,不能审案,只能借助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做一些工作,这种情况下可以说能够开庭审案的法官更少,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甘雯:】
感谢各位提到的整体司法改革都关注的问题,有一项跟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密切的关系,就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大家都这么评价,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后,法院的进口放大,案件数量会大量的增加,今天孙军工也做了介绍,全国的案件数量增加非常大,特别是行政案件增加了200%多。司法改革是一个配套的系统工程,我们同时在进行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改革,就是法官员额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看上去法官在减少,立案登记制改革案件在增加,看上去这两项改革是相向而行,但是这两项改革恰恰决定了司法改革成败关键。如果不坚决彻底的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其他的改革就会丧失应有的意义。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权得不到保护,做再多改革意义也不彻底。
【甘雯:】
法官员额制改革恰恰就是要针对当前诉讼机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来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来解决法官专业化以及司法效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立案庭的角度来说,下一步我们要大力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缓和这两者的矛盾。怎么样推行诉讼服务的提升和改革,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高法院今年4月召开眉山会议精神,明确指出大量纠纷要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解决掉,那就是我们法院要通过多方协调建立一定激励机制,来引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以及其他仲裁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这样可以大量化解纠纷,减轻法院诉讼压力。这是一方面。
【甘雯:】
另一方面,各地法院这么多年来也一直在尝试进行一项改革,庭前或者是审前程序改革,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繁简分流,相当多的地方诉前调解做得非常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大量案件可以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有的地方开展诉讼辅导,我告知你一个诉讼风险,诉讼有成本,我对你进行辅导,是不是你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是不是可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机制。用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对当事人来说只是其中的一项选择,并不是必然选择。有些地方在做一些改革,搞速裁合议庭,把大量案件进行分流,简单案件用简单程序,复杂案件用复杂程序,这样来提高司法裁判的效率。还有一些地方法院在搞合议制改革,司法审判内部的行政管理跟司法审判权之间关系的改革。有些地方在搞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关系的改革,这些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
【甘雯:】
如果这两项改革做得好,做得彻底,是相辅相成的,但是如果做得不好,不彻底,就像刚才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可能是相向的可能是矛盾的,谢谢你!
【深圳卫视:】
新闻发言人介绍了立案登记制改革防止改革一阵风这样的局面,所以也特别想问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怎么能做到防止改革一阵风,同时其实我们也注意到,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各地出现了一些奇葩性的立案的要求,请问虽然是有案必立的局面,怎么样规范化,让这些案件依法正常的进行立案登记?
【甘雯:】
这次改革是最坚决,最彻底的一次改革,那就是像刚才这位记者提的,我们一定要防止一阵风改革过后又出现“立案难”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最高法院之前做了大量规范化的工作。一是发布了关于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这是经过中央深改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的司法政策。二是还发布了关于登记立案问题的若干规定这个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对我们立案登记程序、流程、规范、要求以及责任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大家都知道,5月1日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规范作用,还有4月底发布了关于行政诉讼司法解释,所有这些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都在很大程度上起着规范地方法院登记立案工作的规范作用
【甘雯:】
登记立案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规范化,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出现一阵风,因为我们有制度保障。我们非常关注,特别是5月1日以来,我们非常关注全国各地法院在登记立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都及时进行研判。而且我们也非常关注登记立案方面出现的负面舆情,各个高院都有舆情的观察员,针对登记立案,哪个地方法院出现问题,或者当事人不满意的,只要我们发现,我们立刻积极纠正。三是强化了责任制,这个责任制的强化一定程度上有法律依据,大家如果对行政诉讼感兴趣的话可以看行政诉讼法51、52条。对于在行政案件登记立案过程中,如果有拒收起诉状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补正的材料,或者既不立案也不下裁定,按照行政诉讼法51条规定,我们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处分,这是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52条规定,下级法院既不立案也不收材料,你可以到上一级法院去起诉,上一级法院如果认为这个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予以登记立案自己审理,或者指定到其他的下级法院审理,这是强制性的异地管辖的规定。对这些内容,我们关于登记立案的若干规定也做了要求。有这些配套措施,我们相信能够防止登记“立案难”问题有抬头。按照一位庭长的说法,我们要把“立案难”这顶帽子扔到历史的垃圾堆里
【深圳卫视:】
前期的立案中有比较奇怪的,包括有的民众甚至去立案投诉“赵薇在电视上瞪他”这样一些很奇葩的立案要求,怎么样通过法院的方式进行有效规范,怎么样进行依法立案这样的权利?
【甘雯:】
这是立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你用的词是奇葩,意思是很荒谬,很奇怪的起诉。这样的问题,我们四中全会作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决定的时候,其实已经预测到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可能会出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这样的问题。四中全会决定里有这样一句话,我们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力度。一方面搞登记立案,敞开大门立案,另一方面可能就有一些人想借用立案登记制改革来滥用诉讼权利,甚至提起一些违法诉讼,他的诉讼目的本身就是违法的,可能有这种情况,各地也遇到这种情况。对于这样一些行为有的不必要耗费我们的司法资源。比如这个诉讼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滥用你的诉权。有些人提起几十个上百个这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不正确的。
【甘雯:】
对于这块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相关规定,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制裁,如果构成刑事犯罪我们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块我们正在研究,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建议立法机关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立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请问河南省高院曹院长两个问题,第一,河南5月份河南法院立案登记案件同比上升了71.3,明显超过全国平均29%的增幅,但是行政案件增幅188.8%,远远小于全国平均增幅221%,请问这个原因是什么?第二,您能否介绍一下目前已经实行立案登记案件里适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的案件比例大概多少,正式启动了这个程序的案件比例多少,通过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化解诉讼案件占多大比例?
【曹卫平:】
立案登记制改革5月份以来河南法院当场立案登记案件大幅度上升,环比同比都大于全国平均增幅。但是这里面有一个现象,行政诉讼全国上升比例200%多,河南只上升了100%多,低于全国上升数字的一半,原因主要是:2014年5月份河南法院推出了一个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改革措施,这个措施就是凡是行政案件统统采取异地管辖,推磨式管辖,甲地法院的行政起诉案件乙地审理,乙地的案件丙地审理,切断了行政案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联系,从去年开始,提高了人民群众提起行政诉讼打赢官司的信心,从去年开始行政案件就大幅增加,行政案件提前预支消化了一部分。
【曹卫平:】
由于这项制度的改革,行政机关普遍感觉到了压力,丧失了对法院的协调、沟通的便利和能力。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感觉到败诉的机率在增加,更加严格规范了行政执法的行为。有一些政府机关部门还邀请人民法院的行政庭长、主管行政的副院长,举办讲座,为有行政执法能力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讲课,讲授行政诉讼的特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利的过程中有哪些薄弱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样也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我认为这个改革举措是我省行政案件增幅低于全国平均增幅的重要原因。
【曹卫平:】
第二个问题,多元化解机制解决了多少案件,因为化解的矛盾和纠纷都在诉讼之前就化解,没有一个严格的类似司法统计的规范统计渠道,目前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河南一直推行社会法庭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乡镇、乡村请一些德高望重的基层干部,德高望重的长者,解决乡里纠纷,邻里纠纷。比如说争遗产问题,由舅舅、德高望重的街坊邻居进行化解。问题解决了,但数字没有报上来。曾经有一段时期,半年内通过社会法庭化解的矛盾能达到3万件左右。
【北京青年报记者:】
刚才听到孙局介绍,现在审判的任务不断加重,立案和审判的压力进一步加强,为此人民法院有哪些应对方案,对于一线的办案人员而言又会有什么样资源的倾斜?
【甘雯:】
还是关于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问题,立案登记制改革一线法官的审判压力肯定加大,法官员额制改革看上去法官减少了,我们的法官压力是不是更大了,从数字上看可能是这样的,我们要知道司法改革其中有几项目标,一项是做到司法为民,立案登记制改革就是司法为民的一项大的举措。刚才孙军工局长以及几位院长都讲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平时讲获得感很零碎,其实我们可以归纳一下,获得感有几点:一是诉讼权利依法得到保护,这就是很重要的获得感。二是提高了司法效率以后不必要的成本降低了,我诉讼我应该付的成本,律师费、诉讼费支付了,但是我不必要的成本降低了,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获得感。三是规范化,其中有一点就是要实现平等保护,最后立案整个程序公开,公开可以有助于当事人获得一种知情权。
【甘雯:】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同样道理,我们司法改革,我们法官员额制的改革,同样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再回到刚才这个问题,怎么来解决案多人少法官压力大的问题,还是回到我刚才说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一个倒逼机制,不进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其他改革的意义就会下降,案件都进不来,做再多的改革有什么意义。怎么来解决这样的问题,要面对这么多案件,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倒逼审判机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看上去法官少了,实际上这种改革是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的。我们国家的法官,我在全立案登记培训视频课上讲了,我们国家法官,一个法官审个800件、1000件已经天数了,一般情况下三四百件就已经觉得超负荷了,但是我们去其他国家看,有些国家一个法官一年审个两三千案件很轻松,为什么?不是说法官越多司法效率越高。
【甘雯:】
如何提高司法效率有几点:一是繁简反流,简易案件简易审理,这样可以提高效率,很简单的案子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最后还要到检察院申请检察院抗诉,你会耗费巨大的司法资源,而解决的纠纷是很小的纠纷,司法程序的安排本身有诉讼程序的成本,这个成本叫社会成本,司法程序的安排有社会收益,纠纷的解决,这是社会收益。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考虑成本与收益必须进行繁简分流。很多国家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也就是怎么能够审几千个案子,简单的案子可能几分钟就解决了,并不是诉讼程序越复杂越好,一定要简单案件简单办,复杂案件复杂办,复杂案件谁来办,要非常专业的法官来办,这就是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其中的目的,进一步强化法官的专业化,提升法官的专业能力。同时也建立一种法官追求进步,我说的进步是司法能力和裁判能力,包括学术能力的一种激励机制。
【甘雯:】
让那些专业性很强的法官审理案件效率更高,裁判更加公正,符合法理,也符合我们法律的规定。法官从根本上讲要拥有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过程,这是第二点。三是怎么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一部分人做专业法官,还有其他人做辅助工作可能更好,效率可能更高,比如说我们现在一个法官,不仅仅对案件法律问题进行判断,对证据问题进行判断,还要做大量事务性的工作,甚至有些法官自己订卷,自己记录。通俗一点讲这是大材小用,如果是这样的机制,法官再多效率也是低的,我们法官员额制的改革,大家不要只看到法官在减少,人均办案量在增加这样的压力,实际上法官员额制的改革,最终的目的要实现更高的司法效率,当然我们的目标是司法为民、司法公正,谢谢。
【人民网记者:】
顾院长您好,我看了一下上海的资料,上海当场立案率达到97%点多,我觉得这个数字非常的高,您能谈谈这一点是怎么做到的吗?
【顾伟强:】
上海法院的当场立案数我觉得跟兄弟法院基本差不多,一个月的情况也不能反映整体的,从一个月的情况来说,我们确实全力以赴坚决贯彻最高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我觉得主要有这么几个强有力的措施,一个是最高法院的部署到位指导有力,同时,上海高院党组重视,要求三级法院一把手都是靠前指挥。二是加强了法官的总体培训、动员。比如说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坚决贯彻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立案登记制改革最终是解决老百姓的纠纷,关键要把案件立上。三是提升全体法官,尤其是立案窗口法官的业务能力水平,刚才我跟各位记者朋友通报的时候说,我们这次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先后进行了四轮培训,熟悉了业务、提升了能力。四是加强对现代化手段信息载体平台的依托。我们做到5分钟即时汇总立案数据,每日信息上报通报,能够使高院及时跟踪、全程流痕、及时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五是出台了上海法院具体贯彻最高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规定的实施细则,这是一个操作性的文件,起到工具书的作用,能够实实在在的指导立案工作。六是加大监督,高院党组分11个工作组,前期督查指导,后期进行明查暗访,同时跟踪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我刚才也向各位记者通报,我们在2013年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中就着力解决“立案难”,前两年有一定基础,上海高院崔亚东院长当时明确提出,不要去计较考核排位,而是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问题作为我们第一目标。所以上海法院前两年已经在解决“立案难”过程当中下了功夫,做到了敞开立案。这次贯彻最高法院部署的工作当中又进一步得到加强。当然我们只是刚刚开始,万里长征走了第一步,今后的路很长,我们还是要向兄弟法院学习,取长补短,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2015-06-09 15:18:40
【孙军工:】
全国法院一个月以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我们案件增幅近三成,当场立案率超过90%,特别是上海超过97%,一方面说明法院加强了立案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建设,再一方面大家反向感知到,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行使诉权的意识,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这也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诉权,保证当场立案率维持较高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民群众不仅仅是立案登记制改革这项改革举措上有更多的获得感,我觉得更多的获得感来源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这样一个治国的方略,依法治国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更多的在法治的护佑下分享改革带来的红利,感受到我们的法治建设带给人们的和谐、自由、民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家在报道立案登记制改革时,可以更多的把立案登记制改革这一项举措,纳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整体改革框架设计当中,来考量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当中感受到的公平和效率的实惠到底有哪些,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继续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在内的所有改革举措保持动态的关注,当然也诚恳的欢迎各位媒体能够对改革当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动态的关注、强化监督,希望借助在座各位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把更多的改革举措传播出去、弘扬出去,让更多的社会公众获益,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几位嘉宾的光临,感谢媒体的参与,谢谢大家!
2015-06-09 15: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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