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现有内设机构27个,下辖14个基层法院,人民法庭32个。全市两级法院共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930人,其中市中院363人。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涌现出被中组部、中宣部评为“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同志等五个全国模范典型。
2013年以来,新一届党组坚持“管队伍就是管自己”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加强道德修养,提高司法良知和司法为民情怀;通过“九大安保体系”建设和民主法治化治理,助推幸福法院和幸福长春建设;通过审判管理一体化、信访法治化改革和“七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司法权高效运行机制,一体提升司法公正公信。《人民法院组织制度改革研究》中标2013年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院长张德友入选首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来长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
个人简介:张德友,男,1965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199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博士后出站。获首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著有《不能犯——刑事上的法外空间》、《法与农村社会变迁》,编著《犯罪形态研究精要》(副主编)。分别在社会学、法学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获奖。主持2000年度、200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理论课题、201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先后就职于长春市公安局、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