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有恒产者有恒心。自古以来,产权就是稳定人心、推动社会发展的“定盘星”。只有依法保护产权,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举网以纲,千目皆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 时代呼唤企业家精神。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条件下,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制定实施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件重审彰显法治走向自信。2017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原审被告人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启动再审,这是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中央关于产权保护意见的重大举措。 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打文件。在新时代加快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进程中,给企业家吃上“定心丸”至关重要且迫在眉睫。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张文中等重大涉产权案件,对于落实党中央部署、加强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家精神具有重大示范意义。 徒法不足以自行。倘若将保护政策束之高阁,就难以实现既定目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条件下,要完成我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艰巨任务,人民法院必须把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到更加重要的地位,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切实依法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对于涉企业家产权错案冤案,要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同时,要准确适用国家赔偿法,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家的国家赔偿案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以法律制度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都需要从体制机制上予以逐步明确。要加大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工作力度,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在制定有关司法政策、司法解释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生态兴则文明兴,企业家的健康成长需要适宜的环境。要优化发展法治环境,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一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顺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爬坡过坎的关键期,企业家精神更显得弥足珍贵。未来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将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攻坚克难、压茬奋进,不断开启产权司法保护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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