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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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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16.10 140 出版日期:2016-05-20

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 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 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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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周强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摄影/孙若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凝聚着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思考,体现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牢固树立、深入践行新的发展理念,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分析形势,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人民法院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从机遇来看:一是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23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有16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并将其作为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长期坚持。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是我们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政治优势和根本政治保证。二是党中央带头厉行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调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更加完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对司法改革和重大案件审判高度关注,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这些都为我们严格公正司法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显现。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基本解决了立案难问题。随着执行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执行难问题也得到进一步缓解。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的设立,对于减少内外部干预过问案件、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克服司法地方化等发挥了明显作用。司法责任制等四项基础性改革扎实推进,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从挑战和考验来看: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新考验。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案件数量持续大幅攀升,案件中蕴含的社会风险增多,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司法的压力日益增大,案多人少、忙闲不均等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审判方式、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暴露,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对基层法院的支持和保障力度还不够。对司法改革的思想引导和宣传力度不够,一些法院干警对改革预期不明、人心不稳甚至误读误判,影响了改革的整体合力。三是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些地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对而不接、协而不调”等现象,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落实不够到位,仍然存在程序空转问题,执行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人民法院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反“四风”和扫除司法腐败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奚晓明案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严重败坏司法形象,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行动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面对“十三五”时期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法院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重要论断,切实把创新摆在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更好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让创新贯穿人民法院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国法院蔚然成风,以创新引领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

二、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大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是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的指挥棒、红绿灯。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理论和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五大发展理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确保一体坚持、一体贯彻,实现相互贯通、相互促进,不断提高统筹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揽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的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的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的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要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与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结合起来,促进依法履职,深化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创新,提升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五大发展。按照“八民会”部署,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着眼于促进创新发展,通过依法审理股权转让、互联网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各类案件,推动构建产业新体系。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妥善审理借款合同、金融债权、民间借贷、商业保险等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要着眼于促进协调发展,妥善审理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和推进城镇化等进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要通过司法裁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着眼于促进绿色发展,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依法制裁乱垦滥伐、污染环境等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着眼于促进开放发展,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海洋强国以及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商事、海事海商和涉外商事审判,推动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维护我国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要着眼于促进共享发展,妥善审理好涉及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案件,为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依法保障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今年经济工作思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法治保障。要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高度重视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以法治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运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要高度重视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劳资纠纷等各类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的趋势,有针对性地加强研判和司法应对,确保相关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

   四是坚持“六项原则”,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八民会”提出在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项原则”,这不仅是民事商事审判必须坚持的原则,对其他审判工作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六项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实践价值,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摒弃“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错误思想,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财产权和创新收益,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惩治违法犯罪与规范市场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与挽救具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并重,注意区分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努力做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

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十三五”时期,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增多。坚持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始终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

   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要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积极参与反恐怖斗争,正确实施反恐怖主义法,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传播恐怖音视频等犯罪,始终保持对暴恐犯罪的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坚决打击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加大对窃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参与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电信网络领域新型犯罪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跨国跨境等犯罪,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要准确适用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确保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依法惩治腐败犯罪。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要依法审理以贪污、截留、套取等手段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既打“老虎”,又拍“苍蝇”。要完善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审理程序,加强与纪检、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要认真做好重大、敏感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坚持案件审理、舆论引导、维护稳定同步安排,完善舆情研判和引导机制,坚决避免发生负面炒作,确保正确导向。

   三是完善和落实刑事审判工作机制。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让罪犯受到应得的惩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责任、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方面的要求,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格证据审查运用,充分发挥庭审的功能作用,努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要认真总结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十年来的经验,加强对死刑各罪的研究,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确保死刑案件质量,确保死刑案件审判、复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完善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充分发挥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的正能量。

   四是依法促进创新社会治理。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围绕反对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充分运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发挥司法大数据作用,促进完善社会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机制。要认真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继续深化少年法庭改革,更好地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积极参与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发挥基层干警贴近群众、了解基层的优势,与有关部门共同构建解决纠纷网络,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解决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愈是深化愈要重视平衡社会利益,发展愈是向前愈要体现到人民生活改善上,必须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各级法院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实际的司法服务,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努力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一是切实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要高度关注“十三五”时期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等民生领域人民群众的新诉求,及时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要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创新家事审判理念、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顺利推进,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改革、农业人口转移、城镇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案件,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要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促进城市依法规划、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为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要认真总结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和经验,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支持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国家赔偿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建设,有效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二是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新时期执行工作基本规律,准确把握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要进一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全方位建章立制,促进执行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执行不作为”、“执行乱作为”等问题。要加强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其上传下达、实时监控、异地调度、快速反应等功能,推动执行实施工作早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认真落实《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要完善信用惩戒机制,落实与国家发改委等40余家单位联合签订的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继续扩大信用惩戒范围,让“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

   三是不断创新完善司法便民措施。要继续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认真研究立案登记制改革形势下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实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着力建设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要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工作,通过车载法庭、巡回审判等方式,让司法走进群众,切实解决偏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问题。要加快研究制定规范司法救助、执行国家赔偿决定等文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互衔接,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和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严格落实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发挥律师服务平台作用,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促进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五、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事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意义,牢牢抓住历史机遇,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目标。

   一是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符合我国经济基础和司法规律、顺应历史潮流和人民期待的战略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通过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深化司法改革、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更好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更好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人民司法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要把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站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高度,扎扎实实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在新起点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落实好《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尽快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改革成效。要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认真梳理前期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指导。要完善法官员额制等基础性改革的配套制度,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较大幅度提高员额内法官工资水平,并相应提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待遇。积极推动落实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办法和司法警察管理体制。统筹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要推进诉讼程序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认真总结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情况,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应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要求,着力创新管理理念,强化立案管理、审限管理、案件质量管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切实做到放权而不放任。要推进人民法院组织机构改革,研究适时增设巡回法庭,大力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积极推进设区市和县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要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信息化建设,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民陪审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为落实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提供便利。要切实加强司法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共识,汇聚全社会支持改革的正能量,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以信息化思维、信息化手段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力加速。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变革。要以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战略为指导,准确把握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深化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天平工程”建设,落实《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加快建设“智慧法院”。要持续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和硬件设施升级换代,满足与外界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要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尽快实现与司法统计全面并轨,为审判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建好、用好“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满足法官办案过程中对法律、案例、专业知识的精准化需求,促进量刑规范化和类案同判。要建设四级法院联网的电子诉讼档案查阅服务平台,通过法院专网传送电子诉讼档案,为实现诉讼服务平台网络预约阅卷和律师服务平台互联网阅卷提供便利,解决“调卷难”、“阅卷难”问题。要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改革,以案件信息标准化为工作重心,加快建设各级法院统一适用、与国标等标准充分衔接的新型标准体系。要继续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功能,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感受和体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做好“十三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关键在队伍。持之以恒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既是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完成“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组织保障。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书记的重要讲话,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努力提高队伍管理水平。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要精心组织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把党章党规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坚持学与做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对照党章规定和党员标准,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院队伍。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从严惩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认真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以及关于规范司法人员与相关人员交往行为的规定,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水平。要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警政治敏感性,强化政治责任感,提高认识大局、把握大局和服务大局的能力。要拓宽选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完善法官遴选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互动,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三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人民法院工作引导力凝聚力推动力。要深化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向“双模”、“双先”学习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先进典型的集群效应,引导干警做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好干部。要坚持文化育人,开门搞文化建设,积极拓展新领域、创造新方法、增加新载体,争取各级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支持,把法院文化纳入全社会文化建设总体布局,推进法院文化内外合作共建。要组织实施法院文艺精品工程,管好、用好中国法院博物馆和各级法院院史陈列馆等文化场所和阵地,为广大干警建设精神家园,最大限度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关心爱护干警。要完善审级监督制度,科学定位四级法院职能,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基层提高司法水平。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解决基层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等问题和困难,加大对西部、边远、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培养双语法官,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和环境。要高度重视、努力解决办案压力加剧、部分地区一线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完善司法资源配置,最大限度释放积案压力、减轻干警身心负担。要进一步加强法院系统对口援藏援疆工作,继续实行审判业务、人才智力、物资装备“三管齐下”的两援工作方针,努力为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创新和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干警后顾之忧,多为干警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要认真贯彻《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暴力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维护法官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坚决支持法官公正司法。

(本文系根据周强同志2016年1月23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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