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在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第15天,4月5日,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宣布,永久关闭发生爆炸的生态工业园区。 此次事故发生后,正赴国外访问途中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习近平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安全生产不仅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其作为民生大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明确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危化行业的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牵动着社会各界的敏感神经。 究其原因,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企业没有真正做到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定程度上存在侥幸心理,而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片面关注经济增长。二是主体责任未压实。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责任要求更多地停留在口头、文件上,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三是安全基础不扎实。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设施不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滞后。四是监督管理工作不得力。部分地方监管不到位,个别干部甚至失职渎职,存在以权谋私和腐败问题。 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隐患,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安全监管改革创新。与此同时,还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尽快查找和补足各生产领域和环节存在的风险点。 事实证明,法治不彰是一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最突出问题。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一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有关专项法律、司法解释、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良法善法,正构筑起保障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凝聚起安全发展的制度伟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也反映出监管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打折”执行等问题。只有严格执法,方能彰显法治效力。 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我们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严守安全底线,筑牢发展之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让“中国梦”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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