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法院以机制创新助推阳光审判
时间:2014-04-20 12:03:30
近年来,孟村法院始终以案件质量为抓手,强力推进“阳光审判”工程建设,把办群众满意的案件,审无瑕疵的案件为坚持不懈的追求,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着力构建“四个机制”,为规范、高效、廉洁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审判执行工作责任机制 孟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品牌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成立了案件监督与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案件监督与品牌建设责任制》,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人员应该履行的职责以及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四级责任体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各庭室负责人、各审判和执行工作人员,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每一季度召开一次案件监督与品牌建设会议,对过往一季度的案件监督与品牌建设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全面部署下一季度的工作任务。工作中,坚持“四个同步”即把案件质量与反腐倡廉同步、把案件质量与量化目标管理同步推进、把案件质量与评先定优同步、把反腐倡廉与年度工作成绩同步考核,增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构建教育培训机制 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司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入手,通过学习讨论、专家讲座、测试答题、观看警示片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审判和执行工作人员正确认识新时期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立正确的司法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的思想防线。充分运用内部考核简报等平台,拓展案件质量品牌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设,着力营造浓厚的“阳光审判”氛围。把案件质量品牌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法院文化建设中。在全体审判和执行工作人员中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司法不违法”、“为人民司法”主题教育活动。以追求健康高雅的司法情趣为荣,以沉迷物质享受、司法不公为耻。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品牌建设研讨,从理论和审判实践上探讨做好案件质量品牌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营造良好的司法风气。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制度保障机制 把制度建设作为案件质量品牌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固屏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查找岗位职责、审判执行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全面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审判执行风险防控能力,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 四、加强联合监督,着力构建阳光审判监督制约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审判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督和专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建立监督链,形成大监督体系。即审委会监督、纪检组监督、审管办监督、自我监督等监督模式。通过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大会、民主测评、案件评查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反腐倡廉工作,把“阳光审判”落到实处。让法官的审判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群众感受到案件判决的公开透明,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外因素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有效杜绝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遏制了司法腐败。此外,“阳光审判”既能提高审案法官的司法水平和驾驭庭审的能力,又能提升法院裁判的公信度。开展“阳光审判”以来,当事人在法庭上胡搅蛮缠的少了,托关系、说情的人少了,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误会也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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