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昶屹: 新时期的青年法官楷模
时间:2017-12-20 10:55:48 来源:中国审判网
陈昶屹 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他长期从事基层一线民事审判工作,办案效果突出,年均结案量360余件,成功审理了媒体关注的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首例“被遗忘权案”等新型疑难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对审判实务有深入研究,在信息网络侵权等领域大胆探索,调研能力强;热心法治宣传,发表普法类文章1200余篇。他廉洁自律、珍爱法官岗位,面对企业高薪聘请不为所动,执着坚守法治梦想。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陈昶屹有一位交警朋友常在天安门广场执勤。一次,这位朋友开玩笑说:“我每天是在守护祖国的心脏。”陈昶屹则笑着回应:“我守护的可是社会的公正和良知。” 情系百姓,用良心办良心案 尽管是个资深法官,陈昶屹开庭相当有耐心,开庭时间也是出了名的长。中午吃饭时,他和书记员总是最后一个走进食堂;有时候,开庭实在太晚,就在办公室里泡面吃。后来,陈昶屹尽量让书记员把开庭时间安排在下午,因为下午有将近4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让他可以更加从容地把案情搞清、吃透。 经常与陈昶屹合议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岳维提到陈昶屹时这样说:“遇到相对复杂的案件,陈昶屹开庭的时间总会比其他法官长一些,因为他对当事人解释得特别具体、特别透彻。有一次,我们下午开庭,一直开到晚上九点多,当事人都对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服服帖帖。” 在审理八名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中,农民工拿不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任何证据,被告餐厅矢口否认与农民工存在劳动关系。庭审陷入僵局。就在这时,被告餐厅经理提交工作证件的动作让一个工友想起了一个关键情节:物业曾经给他们办理过出入大厦的工作牌,但已经被餐厅收回了,如果能从物业那里查到底档,就能真相大白。被告餐厅则坚称原告没有工作牌,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眼看快下班了,窗外大雨如注。陈昶屹当庭宣布:“现在休庭,去大厦物业查案!” 餐厅经理面露难色,嘴张了张,又把话咽了回去。为了防止消息泄露导致证据灭失,陈昶屹让原、被告都把手机关机,并暂时交由书记员保管。 到了大厦,陈昶屹先让农民工直奔餐厅,他跟在后面观察,发现餐厅员工都像老同事一样跟农民工打着招呼。在大厦物业处,陈昶屹要求协助调查出入大厦的登记记录,物业负责人表面上客气,但神情、动作反常,几次以抽烟、倒水的理由想离开现场通风报信,都被陈昶屹巧妙阻止。物业公司拿出了百余册记录,并试图以拖延战术阻碍调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逐条核查,陈昶屹找到了每一名原告的姓名和餐厅出具的证明手续。 “马上回法院,继续开庭!”回到法院时已是晚上七点多,第二天,陈昶屹便做出了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责令餐厅给付拖欠款项。几天后,八名农民工送来一面锦旗,用质朴的语言表达了对陈昶屹的赞许“办事公道,深得民心”。 办案时间长了,陈昶屹发现老百姓由于对法律缺乏了解,权利意识薄弱,遇到上当受骗的事情,常常不敢维权,也不会维权。他想,做法官就不应仅仅满足于做法律的执行者,更要把法律交到老百姓手中,让老百姓自己能够“为权利而斗争”。于是,每天吃完午饭,陈昶屹就雷打不动地开始写作。别人休息、逛街、打游戏的时候,一篇1000多字的普法文章就完成了。久而久之,他写的法制评论,被报纸、网站等媒体纷纷刊载。2009年,他撰写的《谨防防范甲流不当引发侵权流感》一文获得《北京日报》“法官讲法”稿件的特等奖。2013年底,陈昶屹开设职务微博,不到一年时间,就发布了有关法制宣传的“知识问答”“法官释法”“维权提示”等栏目共计600余条,部分微博还被“新华网”“人民网”“京法网事”等官方微博转发,粉丝数量已超万人。 勇于担当,坚守法治信仰 案件压力大,收入水平低,基层法官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和生存压力。特别是对于陈昶屹,他还常常因为重大敏感案件而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曾有公司提出超过其现有收入十多倍的年薪承诺,劝他离职下海,陈昶屹却断然拒绝。他说:“在明白的道理和金钱之间,我更愿意选择明白的道理。”为了这份“明白的道理”,他无所畏惧,坚定前行,用自己的行为为一批又一批青年法官点亮了心灯。 2012年,一位教授的微博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案件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正是陈昶屹。原告方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知名高校北京大学,被告方邹恒甫是拥有万众粉丝的知名教授。有人公开在社交媒体上质疑海淀区人民法院和承办法官:“海淀法院只是个局级单位,而原告方是省部级高校,你们海淀法院的法官敢不敢秉公执法?”一个同事也跟陈昶屹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要是判教授败诉,你会不会被他的粉丝‘人肉’了?” 网络民意如同潮水拍打着堤岸,时任庭长的马克力每天都收到一份厚厚的“舆情通报”。有一次他实在坐不住了,想把陈昶屹叫来问,能不能扛得住?但是,陈昶屹气定神闲的样子,让他心里的石头放下了。 陈昶屹说:“法官要尊重民意,但不能被民意主导,他必须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 正是为了体现对民意的尊重,陈昶屹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此案通过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全程公开! 此后的三个月里,陈昶屹针对该案的证据交换程序、开庭程序、宣判程序均事先发布公告,主动说明案件进展和工作安排,庭审期间,更是把法庭上的所有情况进行了全程直播。 宣判前夕,陈昶屹让大家再通读一遍判决——眼前的这份判决草稿,陈昶屹已经修改了九遍,但他还是不厌其烦地和大家一起推敲判决中的每个字句。他一再追问大家的是“我们所讲的道理,用普通人而不是法律人的视角来读,能理解吗?” 最终,这份判决不仅被上级法院维持,而且还得到了绝大多数网民的认同。网友们纷纷留言,称这是一份“有理有据的判决书”。经过众多专家学者的提名和评选,此案被列为2014年度全国十大民事案件之一。 敢于创新,厘定中国规则 陈昶屹所在的中关村法庭是北京市第一家以审理知识产权为主的派出法庭。在这个知识经济、互联网技术改变世界的时代,法庭审判承担着特殊的时代使命。 2014年,欧盟法院审结了首例“被遗忘权”案件。2015年,中国首例“被遗忘权”案件就摆在了陈昶屹的面前:一位职业教育领域的企业家任某将某网络公司诉至中关村法庭,称目前网上检索其姓名时,其姓名经常与之前工作过的某教育公司一同出现;任某认为该教育公司在业界口碑太差,有损个人名誉权,故要求该网络公司删除相关信息。 陈昶屹查阅了大量的国外文献,发现欧盟法院更倾向于支持“被遗忘权”诉求,而这也就导致美国谷歌公司在欧洲每年要面对几十万件涉及“被遗忘权”的诉讼,疲于奔命,苦不堪言。但是欧盟法院已经开了如此先例,我们有自信、有魄力、有勇气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吗? 陈昶屹的态度非常坚决:欧洲本土大型互联网企业较少,受到打击的主要是美国公司;而我国的互联网产业方兴未艾,正是需要大力支持的时候;如果我们的企业也被这些不必要的负担所累,那么,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必然会受到不利影响;相比之下,过分强调个人的“被遗忘权”,并不妥当。基于上述判断,陈昶屹顶住压力,没有盲从欧盟的判决观点,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判决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致好评,被认为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中国规则”。 “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这是《论语》里陈昶屹最喜欢的一句。他无论再辛苦,再艰难,都始终用这句话激励着自己,在尽头处超越,于平凡中非凡,用自己的坚守和奋进彰显了一名青年法官的本色。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完别人历经几百年走过的路。这条路上,每个人都必须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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