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9:30房山法院“房屋滴水起争执 巡回审判来解纷”案
时间:2014-04-22 16:54:03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告陈某诉称,原告与被告何某是邻居,原告在前,被告在后。2013年9月,被告在原告房后盖东房时,将原告房后一米滴水垒墙紧贴在原告后墙上,并将一米滴水通道堵死。被告在盖东房时并没有留滴水,且该房檐过宽,不但水溅到后墙,水也落到原告的滴水内。被告还在原告房后一米滴水栽了枣树和樱桃树,对原告的滴水和房屋及修房造成阻碍。矛盾发生后,原告找被告和村委会多次解决未果,被告对政府划定的四至不顾,蛮不讲理,为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建在原告房后一米滴水上的砖墙、房檐拆除,恢复原状,以保障原告排水和修房通行,同时将栽在原告房后一米滴水上处的一棵枣树和一棵樱桃树清除。 此案定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房山区青龙湖镇漫水河村村委会公开审理。届时,中国法院网将进行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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