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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边之地的法治根基
 -------云南省怒江州法院“两庭”建设见闻
时间:2018-08-16 11:53:41    作者:宣海林 茶莹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前言: 涛涛怒江水,悠悠中华情。在73年前的那个五月,正是怒江天堑挡住了日寇入侵的铁蹄,书写了中国的抗战历史,在国人的记忆里,怒江永远是金戈铁马、荡气回肠的记忆。2015年4月的最后一周,我们跟随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滕鹏楚,从怒江州府六库出发,溯流而上,短短几天的行程,越泸水过福贡,穿贡山达独龙江,跋山涉水,翻山越岭,在高山峡谷中蜿蜒穿行400多公里,马不停蹄地走访了怒江境内大大小小12个审判法庭、基层派出法庭和诉讼服务站,亲眼目睹了怒江州法院两庭建设的概貌。


滕鹏楚是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第八任院长,到任履职已经6个半年头。作为从省城来的交流干部,滕鹏楚对这方乡土人情显得一往情深,据他介绍,在怒江要建设好两种类型的法庭:无形的和有型的;长在脚上的和立在江边的。这是怒江特殊的地理位置、人文历史所决定的,也代表了滕鹏楚到怒江任职后的司法理念:一方面怒江山高谷深路险,法官必须走下审判台,走出法院,深入到村寨百姓当中去开展司法服务;另一方面怒江地属边疆,境内外各种势力渗透交错,蠢蠢欲动,伺机待发,两庭建设是树立法治理念、彰显法治权威、维护一方稳定和谐的有力保障。

长在脚上的法庭

怒江,是我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西毗邻缅甸克钦帮,北接西藏察隅。绵延千里的担当力卡山、高黎贡山、碧罗雪山、云岭四大山系与由北向南奔腾倾泻的独龙江、怒江、澜沧江三大水系相间纵列,形成了闻名于世的“三江并流舞银蛇,四山竞耸称奇雄”的高山峡谷地貌景观。这里居住着以傈僳族为主体的22个少数民族,共约54万人,是云南这个民族大省中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同时也是云南山高谷深、经济最为落后的地方。在怒江流域,佛教、基督教(新教)、天主教和当地民族本土教兼容并存,辖区内的泸水、福贡、贡山和缅甸有着近450公里的边境线。边疆、民族、高山、峡谷、宗教、贫困纵横交织在怒江这块1.4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共同编织着怒江法治生态的经纬线。

作为云南省最后一个“三不通”(不通火车、不通飞机、不通高速路)的市州,从省城昆明到怒江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超乎想象。时至今日,坐汽车从昆明到达怒江大峡谷的门户州府六库,也还需要十个多小时;坐飞机则只能到达比邻的保山市,再换乘汽车,在山路上颠簸两个多小时,才能到达六库。到达州府尚且如此,下基层的道路之艰险可想而知。

滕鹏楚说:“我对怒江的感情是用脚一步一个脚印在这块土地上丈量出来的,是在无数次有惊无险、乃至死里逃生的考验中锤炼出来的。”下乡途中巨石从车前滚落、越野车在暴雨中陷入泥石流中无法自拔、翻山越岭徒步调研时“偶遇”野牛等等,滕鹏楚都一一经历过。

就在我们到达怒江的前一周,中央机关的一位领导同志考察怒江,溯江而上,沿途皆为一壁紧靠险峻山体,一侧濒临滚滚江水的狭窄道路。车行至福贡地段,山上落石滚下,不偏不倚砸在这位领导的车窗上,所幸落石不大,仅仅是车辆受损,人员无恙。此次进山,我们也切身感受到了怒江道路的艰险。行车途中,忽遇堵车,驻足查看,只见前方拉起了警戒线,十余个至少一米见方的大石头“前仆后继”地从山上翻滚下来。原来是路政维护工正在清理山上松动的危石,防止它们在雨季来临时落下砸伤行人及车辆。看到那么大的石头轰隆隆地滚下山坡,真让人心有余悸。

对于历险,贡山法院女院长李红英深有体会。2010年12月末的一次雪崩,将她和同事困在了高黎贡山的半山腰,自救无望后,她和同事弃车徒步,在雪地里跌跌撞撞走了近10公里,夜半时分才终于觅到人烟获救。

在怒江大峡谷上,因为巨石滚落、山洪爆发、泥石流毁路、雪崩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车毁人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在怒江法院人的心中,永远铭记着一位位“长眠山原听涛声”的战友们:袁本义、熊光彩、羊仙鹤······他们都是怒江的优秀法官,却无一例外地在一次次下乡办案的途中遇险,长眠在险峻高山和湍急的江河之中。

说起怒江的艰险,每位法院人都有让人听得惊心动魄、汗毛耸立的故事。然而,在这里,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却是怒江法官们的工作常态。去年荣获“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的全国优秀法官、福贡法院副院长邓兴说,“在怒江,不进行巡回审判,不送法下乡,对于怒江这样的偏远、民族、落后、山区、宗教地区来说,大多数纠纷的当事人就会选择放弃司法救济的途径,转而选择其他途径的纠纷解决方法,这不仅不利于司法形象的树立,更是对法治的一种放弃,后果不堪设想。”而且由于大多数群众居住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不通任何道路的山区,因此,在陡坡上攀爬、在江面上溜索就成为了怒江法官的基本技能。翻山越岭,溜索渡河是怒江法官的工作常态,在许多深山不通公路、两岸没有桥梁的自然村落,他们一步一个脚印丈量出司法为民的广阔天地,将“长在脚上的法庭”搭建到地域偏远的穷乡僻壤,搭建到多民族杂居的边境山寨。

常年的巡回审判,公道的裁判说理,对法律的本土解读与适用,使得邓兴在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从2004年至今,邓兴一个人承担起了福贡法院36%办案数量,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起上访,所办案件全部做到当事双方息诉服判,气顺心和。无论是巡回办案,调和纷争,还是普法下乡,释法析理,他全心全意为家乡发展建设播撒下法治文明的星星火种。邓兴说:“作为土生土长的傈僳族法官,高天厚土养育了我,能够用己所学服务故里乡邻,是我人生最大的价值,也是让我感到最幸福的事。”十多年来,在工作之余,他倾潜心所学,尽反哺之心,发挥所长,编写教材,和同事们一起将“双语审判”、“双语调解”、“双语培训”推广遍及。在怒江的几天中,我们听到不少偏远地区的老百姓提到邓兴时就会发自内心地说到,“阿克几,阿克几!(傈僳语:好人,真棒!)”。他们或许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但是,法官那种不偏不倚的裁判方法代表的正义感知,使山区百姓对法律、对司法有了一种最无距离的感受。“对法律的信仰,就这样一点点渗透到他们的生活当中,这是最朴素,也是最深厚的。越将法庭建在乡土社会的最前沿,就越能培养对法律的信仰。”

立在江边的法庭

如果说建设长在脚上的法庭靠的是抓管理、抓素质、抓服务、抓教育的话,立在江边的法庭建设靠的则是运筹谋划、沟通协调、四方救助、八面支持。

“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处于司法工作的第一线,是老百姓接触司法的窗口,因此,两庭建设的好坏、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工作能力的高低和工作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此外,两庭建设在怒江还有着更为特殊和深远的重要意义。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原因,怒江多民族、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现实使得教堂几乎成为怒江村寨里最为醒目的建筑。“而法庭无疑是彰显法治社会最显而易见、最伸手可触摸、最直接坚实的基石。”让法治成为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老百姓普遍信仰的决心,促使法院加快两庭建设的步伐。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副总编辑的李岩峰曾在2002年到访过怒江,在他的文章里,曾经记录了一座小院落挂着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泸水县人民法院和泸水县人民法院六库人民法庭三块牌子的奇特见闻。

如今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历史。沿江而上,在福贡县新区,巍峨的审判办公大楼临江矗立,成为地方的标志性建筑;在雪山映衬下的贡山山城,雄伟的法院新楼傲然耸立,守卫着滚滚奔流的大美怒江;更有独龙江、丙中洛、石月亮、匹河、古登、片马、营盘、石登、通甸等一批标准化法庭楚楚落成。这既彰显了怒江法院天翻地覆的变化,也蕴含了中、基层法院院长带领全体法官们创业的满腹艰辛。

滕鹏楚上任时,怒江中院蜷缩在江东老楼里办公,狭窄逼仄,连一间像样的审判法庭都没有。“怒江要发展,边疆要稳定,民族要团结,法治要进步,而我们的法庭根本无法体现法律的庄重和威严”。他下定决心要建盖新的审判大楼。但两大难题摆在面前:一是没钱,二是没地。

在怒江找不到像样的平地,“地无三尺平”,“寸土寸金”是这里的真实写照。为了找地,滕鹏楚将小小的州府所在地走了无数个来来回回。如今怒江中院坐落的这块坡地原先是个小山包,当年滕鹏楚手脚并用爬上山顶后,对在这块坡地上建新法院心里直打鼓:“这得增加多大的建设成本啊!”可是,这已经是公务新区的最后一块土地了,一心想为怒江做些实事的滕鹏楚硬着头皮上了。这块坡地面积10亩,找平之后却不足6亩。尽管如此,为得到那不到6亩的建筑用地,州法院费尽周折,最后滕鹏楚拍板,在泸水县土地局押了州法院一张228万元的欠条,才把土地搞到手。

滕鹏楚了解到,在他到怒江的前一年,全州地方财政收入只有5.12亿元,而维持党委政府的基本运转就要支出21.06亿元,自给率只有24%。州下辖4个县的财政自给率分别为:贡山县6%,福贡县6%,泸水县12%,兰坪县45%。其中,贡山县与福贡县的财政收入水平在全国分别位于倒数第二和倒数第三。怒江州农民的人均收入,直到2005年才突破1000元,甚至就在2014年,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依然不到4000元。

土地拿到后,如何找钱,成了让滕鹏楚抓耳挠腮、焦心煎熬的难题。工程建设各项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在进行当中,然而,临到工程建设招标在即,法院依然没有落实建设资金。“真的是一夜愁白了头啊,”滕鹏楚跑到州府去诉苦了:在实行诉讼费收支两条线之后,法院是个“寸草不长、颗粒无收”的地方,法院所需一分一毫皆需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如今工程招标在即,法院不能知法犯法,违法招标,关键时候还得依靠党委政府解难救急啊。滕院长的诉苦收到了成效,州政府答应财政“借”给法院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尽管是杯水车薪,滕鹏楚却很满足,招标启动意味着走出第一步,以后只能遇水搭桥,见招拆招。

此后建盖大楼之路可谓步步惊心。怒江中院新办公大楼遭遇了中标公司“跳墙”。“得知我们没有钱,资金缺口太大,中标的建筑公司迟迟不肯签字开工。我跑到昆明去找他们的总经理,坐了一上午的冷板凳,硬是没见到人。”堂堂中院院长,却感受到“人穷志短”的无奈。第一次招标成为废标,各种议论纷至沓来,初到怒江工作的滕鹏楚倍感压力。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正在山重水复之际,一位在怒江本地打拼了几十年的建筑公司主动上门,公司老总吴绍阳表示通过几个月以来对滕院长侧面了解和观察,认为他是个干事的人,相信他有能力完成法庭建设,不会赖账走人,自己的公司愿意来竞标,也愿意借给中院1000万元,以解燃眉之急。就这样,怒江中院大楼建设终于踏入常规进程。从2009年9月破土动工到2011年1月正式乔迁,怒江中院审判大楼建设被评为优良工程,工程建设进度被怒江百姓誉为“深圳速度”。经过省审计厅审计,整个工程全部投资4891万元,省州有关部门称为“投资控制得好”、“操作最规范”的建设项目。

贫困是锁住怒江法院建设发展的沉重锁链。如今,福贡法院、贡山法院还在感受着带脚镣起舞的艰难,两个法院审判大楼主体工程都接近尾声,巍峨雄伟地屹立在怒江之滨,彰显着怒江法治建设的春天。福贡县委书记李红文说:“怒江百姓教徒众多,过去沿江所见,最好的建筑皆为教堂。如今我们法庭的国徽也在怒江边熠熠生辉了。这是让我们党委政府倍感光荣和骄傲的事情!”对于法庭建设的资金缺口,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正在全力以赴帮助落实解决,以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共同推进怒江法院的基础建设。

“无讼司法”理念让诉讼服务站遍地开花

在怒江法庭采访调研期间,我们发现一个普遍现象,沿江而设的几个中心法庭,案件数量都少得可怜,1季度案件数量能够突破二十件的屈指可数。如果法庭无案,还为何要设立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们进行深入了解。

福贡法院院长李志坚解答了我们的疑惑。在福贡法院所辖的7个乡镇中,设立法庭的仅有匹河乡和石月亮乡,“其余的每个乡镇,由乡镇司法所为我们提供专门的办公室,我们都挂牌设立诉讼服务站,每逢乡镇街天,法庭甚至院机关的法官都轮流到诉讼服务站开展司法服务。这项工作从2014年开始,就在全州法院推开了。”各个乡镇诉讼服务站的设立,与法院的巡回审判、“街天法庭”、“假日法庭”、“田间法庭”、“院坝法庭”实现了诉讼服务的无缝对接,许许多多的纠纷和矛盾,在诉讼之前即以化解。“案少不意味着我们法官事少,防患于未然的司法理念更符合这方乡土民情。”

滕鹏楚初到怒江工作时,参与了一桩乡邻土地纠纷的诉讼调解,他通过讲述“六尺巷”的故事,当场让双方握手言和。这件事情给了滕鹏楚进一步的思考。在怒江山区,老百姓打官司面临着几难:一是交通不便,山高路远,到法庭诉讼困难;二是经济贫困,外出诉讼,额外加重了生活负担,经费困难;三是老百姓的诉讼意识和诉讼能力十分有限,进行诉讼力不从心,应诉困难;四是和谐共处的民族宗教传统习俗,“打官司”丢人的理念,容易让诉讼产生不良后果,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困难。如果说前面的三难通过法官们主动提供的法律服务尚或可以解决的话,如何解决第四难成为了考验。

在怒江,一起小小的邻里纠纷、婚姻诉讼牵涉的或许是两个家族、甚至是两个民族之间的团结和睦。纵然法院公开、公平、公正判决了案件,了结了诉讼,然而,唇枪舌剑打了官司就等于伤了和气撕破了脸面,两个家族、两个民族之间由此产生的嫌隙和裂痕或许几代人都难以弥合。如何化解这些矛盾,让法院在维护边疆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彰显更重要的作用。沿着这样的思路,“无讼司法”的理念在滕鹏楚脑海中应运而生。

泸水法院院长胡四海也有着同样的感受,“怒江地区少数民族的案件经常关系到两个宗族之间的长久和谐共处,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破坏长期形成的宗族关系。无讼司法的理念,对于最大限度接近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深入了解纠纷背后的宗族关系,用当地的语言和宗族习惯化解纠纷,维护良好的宗族关系,意义重大。”

滕鹏楚表示,“目前,无讼司法在怒江也还是个理想,设立诉讼服务站成为实现理想的桥梁。”于是,从2014年起,由怒江中院下文,要求全州各基层法院必须在所辖全部乡镇统一设立诉讼服务站,如今,怒江辖区的四个基层法院共设立了20个诉讼服务站,加上原有的9个派出法庭,司法服务在怒江大峡谷遍地开花。诉讼服务站的设立,不仅前置了司法服务,方便了群众,排解了矛盾,还将现代法治意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浸透到各族民众当中。

最近两年,“无讼司法”在贡山法院遥远的丙中洛法庭逐渐成为现实。丙中洛地处怒江州最北端,是个白云缭绕的地方,与西藏接壤,属于藏区。这里雨雪充沛,冬季漫长。我们去时正值四月底,早晚依然冷得瑟瑟发抖。欲向法庭同志借件制服大衣御寒,贡山法院女院长李红英抱歉地告知,由于享受不到藏区待遇,贡山法院统统不能配发大衣,大家只能在这里清贫坚守。

据李红英介绍,当年丙中洛法庭建成时,当地藏民一片欢腾,“藏区老百姓把这里视作自己的法庭,十分看重。”然而,坚守法庭是需要勇气的。我们在来到贡山前,曾经了解了法庭人员的一些相关信息,曾经的法庭庭长黄跃是贡山县法院通过司法考试的最年轻的法官,曾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我们来到的时候,很遗憾地得知,黄跃已经辞职去了昆明。“人往高处走,留不住人,实在不是我们的错。”李红英深感惋惜。如今法庭庭长,由院机关行政庭庭长兼任。贡山法院全院只有23人,在法院机关工作也是常年下乡,巡回办案,法官们几乎个个都身兼数职,倒不觉得这是额外的工作负担。正是有这样的情怀,藏区法庭丙中洛最近两年连续实现了“无讼司法”,成为名副其实的“无讼法庭”。

一个民族和一座法庭

在贡山县西北角,隐藏着一片净土,被人们称为世外桃源,这就是美丽的独龙江峡谷。2014年11月4日,云南省省委书记李纪恒和时任代省长陈豪共同为独龙江法庭的落成揭牌,这在全国的人民法庭建设中都是绝无仅有的,也掀起了独龙江地区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独龙族,是我国56个少数民族之一,人口约7000人,绝大部分居住在贡山县独龙江乡。独龙族,解放前还处于原始社会时期,社会发展极其落后,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的原始状态。解放后,在政府的关心下,独龙族直接从原始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直过区”之一。但是,由于雪山连绵、山高林密、峡谷陡峭、江水蜿蜒的特殊地理环境,为独龙江设置了一道道难于逾越的天然屏障,使这里成为了与世隔绝的地方。一条翻越4000多米高黎贡山的山间土路成为独龙族人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由于山高路险,峰峦终年积雪,每年从11月到第二年5月间基本上都是大雪封山,道路阻断,独龙江乡与外界的联系全部中断。

2008年10月,滕鹏楚首次来到独龙江。清早从贡山县城出发,90公里的山路车行竟然耗时10个小时,峰回路转,蜿蜒盘旋,路面坑洼,逶迤蛇行,到达目的地时,已近黄昏,人也近乎散架。然而,面对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困厄贫穷的独龙江,滕鹏楚还是受到了震撼,让他感到震撼的是“老县长”高德荣。

提起高德荣,整个怒江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独龙族人,出生于1950年。在毕业于怒江民族师范学校后,他留在了学校担任团委书记。本来有着大好前程的他,在工作后不久,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主动申请回到了家乡独龙江,回到那个远离现代文明的小山村,担任小学老师,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家乡父老。他一步一个脚印,先后担任副乡长、乡长、副县长、县长。就在他50多岁担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时候,他又一次将工作地点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要求在独龙江办公,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高德荣在独龙族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一言九鼎,如今上上下下都尊称他为“老县长”。习总书记今年考察云南时,特意接见了高德荣,称赞他是时代楷模。

滕鹏楚回忆,当晚,高德荣自设家宴款待他一行,老县长的敬酒词让他颇为动容。高老县长高举酒碗说:“今天贵客临门,你们是法官,是独龙族人民心中的公平正义,是法制建设的标杆,我代表独龙族人民欢迎你们。”酒过三巡后,高老县长目光炯炯,“滕院长,今天我代表独龙族同胞提一个请求:请为独龙江建一座法庭,依法管理独龙江。”高老县长说,虽然独龙江很少有案子,但是,这里离缅甸不到30公里,离印度只有70多公里,在这里建法庭,标志着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高黎贡山隧道开通在即,将来道路打通了,这里必将成为一个旅游热点,也可能成为贩毒贩枪的通道,只有通过法治才能保住独龙江的纯净与安宁。滕鹏楚对高老县长的话语记忆犹新。“一个生存环境如此闭塞的民族都有这样的见识,我对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充满了信心。”

第二天,高老县长手持皮尺和花杆,和滕鹏楚一道共同在独龙江边为法庭丈量出了两亩用地。临别时,高老县长握住滕鹏楚的手叮咛:“滕院长,建法庭的土地我来负责,其余的事情由你搞定。退休以后我到法庭来上班!”

老县长的嘱托代表着一个民族对司法的期待,滕鹏楚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为了“搞定其余的事情”,滕鹏楚迅速将高老县长的请求和独龙江人民的呼声向省州两级领导做了汇报,向云南高院党组做了汇报,得到了批准和支持。在时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现任省委书记李纪恒的支持下,迅速落实了项目计划和建设资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独龙江法庭的建设之难,常人难以想象。独龙江所在地贡山县,是个财政收入常年维持在全国倒数第二的落后县城,2014年县法院的诉讼费收入只有区区17000元。“诉讼费的收支两条线,对于怒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全州法院的办案经费和其他支出,都要来自中央、省和州三级财政的支持。离开了中央的转移支付,全州两级法院维持基本运转都是不可能的。”独龙江法庭的建设,得益于法院司法保障的多元化机制,得益于党委政府的支持关心,得益于上级法院的统筹协调,也得益于中央政法经费转移支付制度的作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大力扶持。“没有这些政策和制度的支持,在怒江如此偏远地区的法庭建设目前可能还处在梦想状态。”滕鹏楚说。

由于交通不便,材料运输困难,一年中有好几个月难以施工,加上法庭建设的配套资金还存在缺口,独龙江法庭的全部建设历经5年时间,直至2014年11月才投入使用。李红英表示:“虽然还有近50万元的资金缺口,但是法庭毕竟建起来了,这就是依法治乡的良好开端。根据我们的收案类型和审判经验,独龙江法庭还将在保护独龙江地区的珍稀动植物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保护独龙江民族良好的宗族关系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法庭建成之后,滕鹏楚再次来到了独龙江乡拜会高老县长,对于独龙江法庭建成后发挥的特殊作用,他们有了更加深远的共识:一要把独龙江法庭建成法院干部培训的基地,让这个最边远、最艰苦的法庭成为锻炼培养法院干部的摇篮;二要把独龙江法庭建成社会法庭,聘请退休干部和独龙江乡寨子里有威望的人士到法庭当“社会法官”,深入到村寨老百姓当中宣传法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三要把独龙江法庭建成无讼法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消除在萌芽状态。

怒江峡谷,独龙江畔,一座座法庭相继建成,路途虽然依旧艰险,但司法距离老百姓却不再遥远,正义理念在各族人民心中逐步扎根,各民族和谐共处,法治怒江正成为实实在在的现实。

那些坚守在苦寒山区、坚守在极边之地的法官们,在坚守法治阵地的同时,也坚守着对法律的信仰,实现着自己的法治梦想。

                                            

作者:

      宣海林,时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杂志社副总编辑

      茶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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