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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全力服务海西工作大局
时间:2018-08-19 21:54:35        来源: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德令哈市,下辖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茫崖、冷湖共8个基层法院。近年来,海西中院党组一班人团结齐心、扎实敬业、敢于担当、公正司法,始终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州工作大局去谋划、去推进,团结带领全州法院干警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新的成绩,为推进海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以来,海西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401件,结案10864件,同比分别上升21.65%和28.48%。

忠实履行司法职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挪用、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审慎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遏制该类犯罪对社会经济秩序带来的危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罪犯从宽处理。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加强回访帮教,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坚持以案讲法,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平安海西”建设,为海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认真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和买卖、借款、租赁、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和各类侵权案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类案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诉讼调解,发挥司法主导作用,依法支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州法院调撤一审民商事案件4137件,调撤率达63.42%。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着眼于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推动构建和谐行政关系。严格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坚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维护行政审判的严肃性。拓展延伸行政审判职能,针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查漏补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加强为民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诉讼窗口服务功能,推行网上立案,简便立案手续,完善司法服务机制,做到司法便民利民, 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加强规范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州法院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62.66万元,发放救助资金31.6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及时深入农村牧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双语审判,在诉讼指导、庭审活动、文书制作等诉讼各环节为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双语服务,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在全省法院率先上网公布首篇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社会效果好。

开展执行专项活动

依法破解执行难题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制定执行方案,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去年以来,都兰法院开展“打破冬藏”专项行动,格尔木、德令哈等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效果明显。全州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174件,同比上升83.93%,执结标的90180万元。全州法院还认真核查清理在账执行案款,建立执行台账,促使执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工作责任,全力突破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瓶颈,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强化“主体意识”,建立以院长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主要责任人、执行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执行法官、执行员对其承办案件负责的执行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层层落实工作任务,有效推进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

注重执行信息公开。加强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有效衔接执行案款、失信被执行人、执行信息查控等执行系统,开通启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海西中院公布47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强化网络执行工作。积极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全州法院公布101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健全司法管理机制

加强审判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接、有诉必立,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6年以来,全州法院收案数同比增幅21.65%,“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行小额速裁模式,快审快结简易民商事案件。全面推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公正司法的难题。以审判需求为导向,根据管理扁平化、资源集约化原则,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激发审判团队活力。全州法院分两批确定员额法官105名、法官助理51名、书记员42名,其他司法辅助人员49人。第三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在有序推进。配置到审判一线人员比例达80%以上。健全司法职业保障机制。认真执行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制度,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按岗位类别落实全州法院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

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认真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制定司法办案工作制度,科学划分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主审法官以及合议庭职责范围,加强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加强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司法管理机制,落实严格司法的办案责任制,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目标。改革以来,办案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效率明显加快,审限内结案率达98.6%。严格执行中央制定出台的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两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落实“两个规定”实施办法,建立法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惩戒机制,努力为全州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创造良好环境。

撤并整合矿区法院。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有关精神及省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结合茫崖矿区人民法院和冷湖矿区人民法院现状,从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司法资源、保证司法公正等原则出发,建立符合地区实际、科学合理的区域管辖法院,撤并整合茫崖、冷湖矿区人民法院,组建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3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此项工作基本完成。

有效应用信息化技能

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海西中院全面建成使用上联上级法院、下至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的专线通信、数据交换的法院专网,完善信息查询系统、数字法庭系统、司法政务管理等功能,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网上办公,以信息化助推司法工作。网上立案工作全面推进,海西中院在全省中基层法院率先实现网上立案,方便了群众诉讼。数字法庭应用和远程视频庭审工作有新突破,海西中院在柴达木监狱使用数字化法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德令哈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跨省开庭审理一方当事人在上海的离婚纠纷一案,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

强化审判管理。紧扣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重视网上办案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录入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录入率和电子卷宗制作率均达100%。积极推行“法信”、“文书智能纠错”、“辅助办案”等智能软件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保障司法工作。狠抓案件流程和重要节点的管理,提高司法工作质效。组织开展网上庭审评查活动,规范庭审行为,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去年以来,在全州法院诉讼案件大幅上升、案件办理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同比结案增幅达28.48%。

加强内外监督。坚持依法纠错,强化审判监督,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审判质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报告工作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加庭审旁听、面对面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和推动司法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抗诉案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职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机制,努力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海西中院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173份,全州法院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248份。推进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坚持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适时发布海西法院司法信息4000余条,海西中院门户网站点击访问量累计达16万人次,有效满足了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和“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支部学习等制度,注重加强法院干警意识形态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尽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干警文化素养,努力营造团结齐心、积极向上、勤奋敬业的工作氛围。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业务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安排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裁判的能力。积极安排法官到兄弟法院挂职锻炼,强化岗位练兵,提高岗位技能。鼓励、支持全州法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培养法律后备人才。海西中院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13人次,全州法院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98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方面的一系列工作要求。结合“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找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定期采用明查暗访形式,对庭审活动、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改进司法作风,以规范、文明、公正、廉洁的良好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管理,采用正反典型教育方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警示教育,以案为镜,警钟长鸣,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及时召开全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周密部署廉政工作,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司法巡查,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改善司法工作环境,确保司法廉洁。去年以来,未发现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海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州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海西中院荣获全国法院新闻网络宣传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推荐上报的电视报道篇《海西中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为民情怀》一文获全国法院新闻宣传优秀成果奖,全州法院有7篇案例入选2016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格尔木法院立案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天峻县法院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茫崖矿区法院张青秀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殊荣等。2017年,海西中院先后制作微视频、微电影3部,其中自主创作拍摄的微电影《致命的借据》荣获全国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优秀奖,荣获金海棠平安中国单元优秀微电影奖。积极开展党团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还组织海西法院代表队参加全省法院第三届运动会,充分展示海西法院队伍团结齐心、积极向上、勤奋敬业的精神风貌。

海西法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履职尽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紧紧围绕王国生书记提出的“四个转变”新理念,围绕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实施“十三五”规划要求,大力推行“海西工作模式”,切实落实依法治州方略,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司法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司法工作质效。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成果,旗帜鲜明狠抓意识形态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省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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