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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法庭默默耕耘的“老黄牛”
——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来宾法庭一位心系群众的好法官江祖添
时间:2014-04-23 09:34:50    作者:朱卢璐    来源: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他,虽然身材瘦小,但却拥有着另同事艳羡的办案智慧,很多疑难复杂的案子到他手里,总是能利用其自身“四两拨千斤”的智慧把案子顺利化解。很多当事人都视他为亲人,一旦有任何疑难问题都愿意找他帮忙。他就是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来宾人民法庭副庭长,一位心系群众的好法官——江祖添。

扎根基层,甘当平民法官

1989年2月,因工作需要,江祖添法官调入原来宾县人民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工作,先后在凤凰人民法庭、迁江人民法庭、来宾人民法庭工作,一转眼就是二十五年。二十五年来,江法官办理的案子多达1300多件,均能做到零上访、零发回重审、零抗诉、零申诉、零超审限。且不说其他,就是近三年来,江法官个人所办的案件调撤率都能达到40%以上。江法官扎根基层法庭二十五年,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由于基层农村的特殊情况,为了方便群众,他经常牺牲个人的休息时间,利用周末或是节假日深入实地了解案情及调解案件。不管江法官在哪一个人民法庭,当地的群众在提到他时都是交口称赞,他用公平和真诚赢得了百姓的信任,赢得了百姓的心。正是因为这份信任,经常会有百姓在发生纠纷后专门找他评理,他也一直很乐意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尽自己的能力去化解纠纷。勇于攻坚,化解疑难案件

善于化解疑难复杂案件,是江法官的强项。不管多复杂的案子,只要到了江法官的手里,他总能运用自己的智慧将之顺利化解。2012年9月,江法官就曾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了当事人多年的民事纠纷案件。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龙头村民委一村民小组在本村水库边建有一抽水房,内安装有抽水设备,价值约3万元。为了便于水库管理,便雇请同村陈某帮忙看管抽水设备。由于村里有7个小孩为了好玩,将库房门口撬开,导致抽水设备被人偷走。为此,村民一直认为是被告看管不力导致,并要求陈某赔偿损失。但陈某却认为,是小孩撬开库房门口,才导致设备被偷,主要原因并非自己看管不力,由此发生纠纷。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这一拖就是几年时间。2012年9月,该村民小组便将陈某告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凤凰人民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江法官接到该案件后,认为双方都是同村村民,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而到法庭上当庭对质就有可能将矛盾扩大。为了化解这一纠纷,江法官便到村里进行走访,把7个小孩的家长都找来召开了一次协调会,孩子们都承认确实是他们撬开的库房门。江法官对这些孩子进行了一番苦口婆心的教育,孩子们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犯。江法官对孩子的家长说:“孩子犯了这样的错误,是家长们监管不力所致,对抽水设备被偷事件,家长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江法官的努力,最后7个孩子的家长都同意每家赔偿2000元用于购买设备,剩余的由陈某承担,陈某在得知江法官为了他的事情如此奔波,也心服口服。至此,一起困扰了村民多年的纠纷案件得了圆满解决。“江法官真是厉害,这么难办的案子都能解决。”附近村子的村民在知晓此事后都对他称赞不已。

心系群众,彰显公平正义

江法官说:“心系群众,是一个基层法庭人民法官所应有的职业美德,只有心系群众,才能从群众的角度出发,解决好一桩又一桩民事纠纷案件。”

凤凰镇的养殖户韦某就曾对江法官说:“要不是你的倾力帮忙,我们辛辛苦苦养了两年的大肥鱼可就都变成死鱼臭鱼了,以后你有空就要来我家吃鱼啊。”面对韦某的盛情邀请,江法官连连说:“这是我作为法官应该做的,不用这么客气。”

韦某的丈夫莫某多年前与外地人谢某合伙承包凤凰镇一水库用于养殖,2010年投放了大批鱼苗,不久后莫某死亡,合伙人谢某也于当年离开。丈夫死后,韦某独自照料塘中鱼苗。至2013年1月初,水库里的鱼共计15万斤,价值约50万元。韦某雇人打捞鲜鱼,准备分批出售。远在南宁的谢某获悉此事后,委托凤凰镇当地的一批社会青年前往阻拦。1月15日,双方在交涉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韦某便拨打110报警,警方依法拘留闹事人员。因此事在当地影响较大,当地政府、村委曾多次介入协调,但均调解不成。打捞上来的鲜鱼共有两千多斤因未及时出售而窒息死亡,短短几天,当事人损失高达近万元。

2013年 1月20日,正值周末,江法官正在庭内加班,韦某到法庭来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江法官认为事态紧急,法院提前介入才能有效避免养殖户的损失。尽管当天是周日,但江法官还是立即联系矛盾双方相关人员,一直避不露面的合伙人谢某在电话中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愿回来正面解决问题。江法官耐心细致地从情、理、法各方面进行分析,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谢某同意到庭进行诉前调解。1月21日,在江法官的主持下,矛盾双方在凤凰法庭进行调解,最后同意签订诉前调解协议——双方共同出售已打捞上来的鲜鱼,出售时同时在场计数,所得价款由法院提存,待销售结束后再行处理合伙争议,合理分割售鱼所得收益。 1月22日,双方当事人齐心协力组织销售鲜鱼,生意状况良好。至此,一起可能再次引发流血冲突的群体事件得以妥善解决,事后,双方当事人对凤凰法庭法官关注民生民情,踏踏实实为百姓解决难题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赏。

俯首甘为孺子牛,江法官就像是一头甘愿扎根基层,默默耕耘,一心为民的“老黄牛”,他说:“我从进入法院那一天开始就一直在法庭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我只希望等有一天我退休后,这些后辈们能传承我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继续为基层的老百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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