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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官的“王者逆袭”
时间:2014-04-24 10:29:42    作者:张薇    来源: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

《王者逆袭》是好莱坞著名演员拉尔夫•费因斯的导演处女作,曾入选当年柏林电影节和台北电影节。它改编自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科里奥兰纳斯》,并将原作中罗马将军“科里奥兰纳斯”的人生悲剧搬到了现代,通过战功显赫却性格孤傲的将军,与国内政治的中坚力量——市民阶层的冲突,来表现英雄与人民的悲剧。他以电影的表现手法凸显了人世间的种种惨烈、荒悖、狂躁与喧嚣。尘世纷扰,群情汹汹,英雄末路。正如影评人评价的那样,这部影片留给观众的是问题,而并非单一的答案,剧中人物总是处于思想的困境,任凭观众去想象命运的去向、问题解决的方法。
    国家英雄倾尽全力保护民众却反被误解生怨,这让我不禁想起司法界孜孜以求的同仁们。在依法治国方略已提出数十年之际,国家的法治事业如火如荼,寒窗苦读、怀揣壮志的法官们可以大干一场的当下,我们的司法和法官自身却陷入了一定的信任危机中,并影响到全民法治信仰的建构。法官们似乎正在为社会转型的阵痛承载着太多不能承受之责,以致隐隐披上了一层“殉道者”的华衣。但月夜静思,埋头自省,司法改革“十年伊洛路漫漫”,“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局面似乎变得更加复杂化,我们不得不重复着那句最初的话:“敢问路在何方?”,抑或不那么悲观,“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不敢对比西方国家法官普遍享有的爱戴和尊崇,让我们思量一下当今中国法官缘何成为电影中难为世人理解的悲剧英雄吧。(当然,这种关注和探讨是针对兢兢业业的法官,司法界的“害群之马”虽是直接导致法官社会评价偏低的重要原因,但这种丧失了基本法律信仰和职业道德的人不配称之为“法官”,不在本文的探讨之列。)
    首先,司法以解决纠纷为基本功能,但中国的法院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却常常面临难解的二元悖论。从普通民众来看,他们与司法总保持着时近时疏的距离。一方面,普通民众发生纠纷后,选择诉诸法律,表明其对司法怀有高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信任和希望;另一方面,他们本身还没有树立现代的法治理念和信仰,他们对司法的感知和信任多是基于直觉和传统的“实质正义”观念,不可避免会因自身利益得失的功利考量质疑司法。从法院来看,法官不同于法学家等其他法律职业人,因为他的裁判不仅带有专业性,更带有社会性,必须要为当事人接受并切实解决纠纷。专业性带来的神秘化与民众接受认可所要求的世俗化似乎就像唐僧口中的“紧箍咒”,永远在法官头上回旋变幻,无法回避。这不仅仅是司法的法律评价与社会评价脱节的问题,其背后更是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中,伴随着法律的进步和法治的张扬而逐渐显现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换。中国现实中法律文化的二元结构和冲突并不仅仅表现为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观念性法律文化的冲突,真正的冲突更可能是存在于现代的理性法律制度和观念与传统的法律制度和观念之间。如冯象在《政法笔记》里所说,“洗去权利话语的油彩,这里赤裸裸冲突着的,其实是伴随社会法治化而来的一些不可调和的多元价值与道德信念。”
    诚然,现代法治理念、职业思维与当今信仰缺失、蔑视权威的中国社会之间的缝隙需要社会的进步来逐渐弥补,但法治初创期,法官缺乏必要的、足够高超的职业技能,也是造成法官现实困境的原因之一。比较典型的是南京彭宇案,尽管此案后来另有定论,但该案引发了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老人在街上倒地,该不该扶”一度成为拷问个体与社会良知的话题,甚至成为了今年春晚的小品主题。表面上看,法官在审理过程和裁判文书中没有很好地辨法析理,在证据规则的适用、逻辑推理、价值判断上,留下了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实质上,这是办案思维的误区造成的法官“囧境”。以刻板教条的法律文本应对千变万化的人情世故,不注重公众的思维习惯、理解能力和社会心理,缺少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质疑的合理回应,一味和稀泥、求结案,难免碰壁受气。所以,裁判是非、解决纠纷的技巧方法需要法官们放下法学课本,真诚谦虚地走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去学习和领会。
    当今法官不能不说是幸福的,“时势造英雄”,法官们生逢中国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机会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留下自己的脚印,实现弘扬法治与彰显社会公正的神圣使命;但法官自己又有多少人真真切切体会到这等幸福,他们背负着比其他社会职业更重的压力、更特殊的关注。整体法治环境的不成熟,也让法官们头上悬着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除了法律之剑,还有各种社会或政治风险之剑。非法拆迁案件、非法集资案件等,要么交由法院审理,要么法院被要求不能立案受理,这时法官和法院既受到其他机关的干预,稍不谨慎又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其压力可想而知。一位法院老同事曾这样感慨过,“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是法官对职业神圣的敬畏尚值得期许的话,那么法官在办每一个案件时畏首畏尾,如临大敌,则是法官的悲哀。除去外界加诸法院法官的压力,还有法院自身对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司法新需求准备和应对不充分的问题。不可否认,十年司法改革确实使当代中国司法发生了很大变化。只不过,这种变化基本上建立在缺乏大众分享的职业主义进路上,司法的孤寂和神秘,与近年来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主体意识和话语表达意识之间形成明显反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振聋发聩地提出,“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已是法院必需的选择,也对法官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期待。法官们只有以更加积极阳光的心态和胸襟,以更加高超的办案技能和务实灵活的解纷方法,敢于面对、勇于担当,才能真正获得社会民众的理解、认同与信任,彻底摆脱“悲剧英雄”的帽子,无愧于头顶的国徽、肩上的天平。
    法官的职业是鲜花与荆棘并存的职业,讲使命、谈职责是必须的,但让民众真正去了解法官的内心世界,体会法官的艰辛与困境,则是对夸父追日般万千法官群体的终极关怀吧。此稿写作中,正值新闻播出最高人民法院与央视联手打造“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我衷心希望法官们能真正实现“王者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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