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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项机制加快推进人民陪审工作
时间:2014-05-07 16:45:54        来源:中国法院网

6月底前全面完成“倍增计划”,年底实现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30%、基层法院达到80%的目标……近日,山东召开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选任、参审、管理、保障四项机制,以实现人民陪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确保人民陪审工作顺利推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人民陪审工作摆在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列入“一把手工程”。在选任机制方面,要求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拓宽选任范围,不断提高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为进一步完善参审机制,要求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协助执行、陪同接访等制度,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参审3件案件”的规定,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为进一步强化工作管理,要求全面推广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和后备人选信息库,实现随机抽取、开庭排期、业绩档案自动生成等一体化运行模式。为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方便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要求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经费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探索建立经费保障标准定期调整机制。

据了解,自2013年山东高院将人民陪审工作确定为全省法院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以来,已在今年年初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山东全省共增选人民陪审员5865人,总人数达到116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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