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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抗拒执法,于法于理难容!
时间:2014-05-09 15:13:18    作者:胡泰武    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昌大街小巷不守交通法规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一直是难治的“顽疾”,近期,南昌交警针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黄包车、三轮车等“五车”进行整治。7日上午,在南昌中山路与渊明路交界处,交警对一辆无牌无证的“印度甩饼”电动三轮车进行执法时,车主教唆妻子钻进车底,抗拒执法。(《人民网》)

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隐患大。这样的车不仅难以管理,而且车辆结构简单,制动性能差,车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之车主乱停乱放、违章行驶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而这些将直接威胁到行人和三轮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同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在交警部门没有档案可以查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驾驶员没有经济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受害行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后,也很难找到肇事的车主。因此,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隐患太多。

未经许可占道经营,属于非法运营。占道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主要源自利益的驱使。非法占道经营投入少、费用低、受益快,机动灵活、适应性强、调整快、无税收,摊随人走,操作方便。正因为门槛低,所以滋生了随时随地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现象。然而,摊主在谋求自身利益的时候,却忽视了法律法规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的正常秩序,也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此行为必须禁止。

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不以为耻,反而钻进车底,抗拒执法,于法于理难容。在围观者指责车主不该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更不该教唆妻子躺在车底抗拒执法的情况下,车主才禁不住指责,悄悄躲到一旁,其妻子才爬了出来。正常人都有羞恶廉耻之心。既然怕指责,为何当初不认法?既然做错了,为何还蛮横无理?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希望这句耳熟能详的城市管理口头禅能够让所有的市民既入脑,又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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