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高效扣押一艘巴拿马籍外轮
时间:2014-05-09 16:33:34 作者:朱世鑫撰稿 韦振斌摄影 来源:北海海事法院
图为巴拿马外轮 法官攀爬上外轮 向菲律宾船长送达裁定书和扣押令 5月7日,山东淄博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申请诉前海事请求保全,以被申请人MV "FIRST ENDEAVOUR" (“冠力”号)轮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造成货物污染为由,申请扣押该轮。该轮约7万吨,属巴拿马籍船舶。 鉴于申请人申请扣押的是外籍轮船,且该轮船所处锚地离港口大约有一个小时的航程,如果不立即扣押船舶,船舶很有可能逃逸,当事人损失将很难挽回。考虑到情况紧急,院领导决定增派法警支队人员配合扣押船舶。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干警利用午休时间准备好所有相关案件材料,并分别到海事局、银行以及边防检查站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当天下午5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海上颠簸,到达该外轮停泊地点。法庭干警们爬攀爬上将近30米高的船舶甲板,将裁定书和扣船令送达到该轮某菲律宾籍船长手上,并用英文耐心向其讲解其中的法律关系。船长当场表示配合北海海事法院的司法扣押工作,并维持好船上治安,同时承诺在扣押期间不会驶离防城港。至此,扣船圆满结束,法庭干警及申请人全部安全返航。申请人对北海海事法院干警的高效、廉洁、专业、敬业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并表示会尽快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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