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里的法庭,院坝中的法治
时间:2014-05-14 03:40:12 作者:刘媛 饶国君 来源: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图一、承办法官与书记员携带巡回审判设备跋山涉水下乡巡回审判。 图二、巡回法庭正在组织法庭调查,原、被告陈述理由,村民旁听。 图三、巡回法庭正在组织法庭调查,原、被告陈述理由。 图四、法庭上,法官在主持调解,原被告的“思想斗争”激烈。 图五、达成调解协议后,原被告在法庭记录上签字。 图六、这位老人因身患重病不便出庭,书记员还来到他家里告诉他调解 结果并送上门签字。 4月3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在凤鸣镇里市社区院坝开庭,就一对农村夫妇黄远仲、彭玉杰诉自己的三个儿子黄代仁、黄代勇、黄兴明赡养纠纷一案进行巡回审判,近距离为两位风烛残年、其中一人正身患癌症的老人提供司法服务,当地70多名社区群众旁听审理。 近年来,云阳县法院根据大库区、大山区、大农村县情,围绕“便民、公开”两大目标,把群众立案方便、困难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保障民生突破“最后一公里”作为一种工作作风和职业态度来强化,针对老弱病残、家庭困难、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形的案件,推行上门服务、巡回审判,让当事人感受得到司法的温暖。同时,通过 院坝法庭、农家法庭、小区法庭,以案普法、阳光透明,让更多普通百姓熟悉法治,传递公平正义,“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 当天的审判持续2个多小时,承办法官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对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被告人进行了法理释明、道德训诫和思想开导。通过庭审调解,当场达成赡养协议,明确按期给付老人赡养金、医药费合作医疗报销后差额按三分之一分担的《调解协议书》,及时消解两位年近八旬老人的后顾之忧,为参加旁听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敬老孝亲“法治课”。 从2009年组建便民诉讼网络以来,云阳法院规定行动受限的残疾人、劳动维权(权益保障)集团性诉讼、涉农村70岁以上的老人、交通事故一方严重致残、工伤事故一方尚未出院等7类情形案件应当事人要求必须开展巡回审判,巡审率逐年上升。其中2012年巡回审理案件突破 1000件,今年1-3月已巡回审理各类案件30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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