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调解应给力于案结事了
时间:2014-05-14 11:06:41 作者:刘定国 来源:衡阳市蒸湘区法院
从历年的司法统计情况看,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而以调解书作为执行依据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也在逐年上升,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所谓调解是指通过协商、协调的方式,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案结是指处理相关案件所运用的司法程序及进行的司法过程己结朿。事了是指争议已及时得到妥善处理。调解的力度越来越大。出台调解法,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动用政府,社会及司法之力开展调解,可谓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人力上许多单位设立调解工作室,专门负责接待和调解工作,物力上设立许多调解机构,财力上凡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精力上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大会小会讲调解,大事小事抓调解。 构建和谐司法,大力提倡调解结案无可非议,调解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但调解不能兑现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利用调解达到拖延时间,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现象不可勿视,调解的目的是化解矛盾,化解矛盾的根本问题是做到事了,调解虽然可以化解矛盾,但关键要做到事了,如果事未了,所谓的化解矛盾只是暂时的,也只是形式上的权益之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也成了-句空话。 坚持调判结合的重要原则。法院办案要坚持当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重要原则,要把调解与事了结合起来,建立调解兑现期限机制,杜绝利用构建和谐,进行虚假调解,绝不是“一锤铜锣安天下,-纸调解没了事”那么简单,要把调解与事了案结三者结合起来。 杜绝只调不履的失信现象。权利人认为可以不信任义务人,但不能不信任法院和法官,正基于这种心理,作为权利人才有与对方调解的愿望,双方在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当事人是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如果在法院法官的调解下仍不能履行,权利人以自己的良心换得的却是狼心肺,权利人不但痛恨对方当事人,甚至比痛恨对方当事人更加痛恨法院和法官,严重伤害权利人及人民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法律的公信力,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严损害人民法院及法官的公正形象。 按道理调解案件越多,申请执行的案件就越少,屈于压力迫使权利人以放弃部分或大部分权利为代价,有的案件承办法官片面追求调解结案,以和谐为贩子,强行调解,甚至误导当事人接受调解意见,这样的调解所形成的调解协议,与其说是当事人自愿的结果,倒不如说是法官误导的产物,使当事人感到既后悔又无赖。后悔的是既让利受损却事未了,无赖的是法官的话不得不听,换来的是与法官的情未了,与当事人的恩怨末了,弄不好恩怨情仇火山爆发,上访闹访缠访频频发生。 那么,要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笔者认为;建立相应的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很有必要,并且势在必行。 1、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在司法统计体系中,把调解结案,调解率,执行和解率,作为司法统计的一项內容,并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柡是必要的,能够体现这方面的司法状况,但把调解结案,调解率,执行和解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柡是不可取的,双方当事人是否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这里遵循的必须是自愿原则,如果把调解结案,调解率,执行和解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无凝有强迫调解之嫌。 2、建立调解担保制度。对调解不能即时兑现的,义务人应提供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并由法院依法对担保财产釆取相应的控制性惜施,确保案件调解后真正得到有效履行,既能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最大限度地节省审判资源,真正达到和谐执法的目的。 3、建立诚信档案。为了利益使一部分人诚信缺失,义务人缺乏诚信,把权利人的善意谅解当作儿戏,以调解为名,骗取权利人和法官的信任,达到拖延时间,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目的,执行时查找财产要费相当大的精力和时间,甚至比判决的执行还要难,有的执行和解后仍不履行,多次视调解和执行和解为儿戏。严重损害了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处事的严肃性。 4、建立调解即兑制度。对调解不能即时兑现的,诉讼费不能减半收取,有的当事人利用国家的便民利民政策损害国家利益,有的当事人,特别是可能败诉的当事人,为达到诉讼费减半的目的,千方百计,百计千方地要求与对方协商调解,-旦达成调解协议,根本没有要按调解协议履行的意思。有勃于国家减半收取诉讼费这-便民利民政策的初衷。对没有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的,应取消减半收取诉讼费的待遇,并在案件执行时对骗取国家减半的诉讼费予以追徼。 5、建立制约机制。利用媒体建立诚信平台,对诚信差的当事人,通过公示方式进行公示,降低信用等级,限制贷款,限制高消费。 6、建立强调追责制。调解书较判决书要简单轻松的多,有的法官强行调解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写判决书的麻烦,制作,判决书比制作调解书的工作量要大得多,调解书沒有上诉权,对判决不服还可能上诉,甚至可能改判或发回重审,对调解而事未了的,对违背当事人意愿而强行调解的,对应采取担保措施而未采取的,应追究其承办法官相应的过错责任,确保已经遭到置凝的法院和法官的公正形象得到修复,作为法官不但要会做群众工作,还要会做调解工作,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好调解工作,那就是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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