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心中的天平称
时间:2014-05-14 11:37:47 作者:郭泽利 来源:宝泉岭农垦法院
天平是人们最信赖的计量器,给人们的是公平,从古至今留下多少动人的故事,这也是我要说的话题。我是一名年轻的基层法官,从到法院至今经我手审理的案件也不少。“法官是天平的象征,人们遇到难处都希望法官象天平一样不偏不斜,你们真正做到了”,这句话是我审理的一件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对我说的,至今还回荡在我的脑海中,时常告诫我作为一名法官就要跟天平一样。 那是1997年12月未的一天,我正在办公室值班,这时进来一位浑身哆嗦的老大爷,脸上露出很焦急的样子。我急忙站起来问他有什么事,他吞吞吐吐的告诉我自己叫王连发,家住农场10队,今年养了四头肥猪,在11月初卖给了一名姓张的杀猪户,当时姓张的的给我1000元,并写下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约定在1997年12月20日前还清欠款,但到期后我去找姓张的要钱,姓张的当着其他两个杀猪户将我的欠条要去,他看完后便将欠条当场撕毁,并说收我的猪没多少肉且不欠钱了。我一看欠条被撕了就急忙到派出所报案,可接待我的同志说:“这事得到法院去办理”,这样我才到法院来看看有没有希望把我的钱要回来。 我听完王连发的讲述后,心想老王说的事实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要想打赢这起官司很难,想到这我就对老王说:“你的欠条都没有了,这起官司你很难打赢,不要再多花诉讼费了”。老王听后口中直说:“这下完了,我那4000元卖猪款就白白让他们骗去了,年也没法过了,”老王边说眼中就流出了眼泪。看到老王这样子,我觉得应该给老王一个说法。我当即告诉老王你不要着急,等我请示庭长后马上给你立案,随后我就向庭长汇报了老王的情况,庭长指示我给老王快立快办。立案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张某百般抵赖,承认给老王写过4000元的欠条,现已还3700元,只欠300元,并提供两名证人证实他所说的情况。老王则说那两名证人与被告张某是在一起经营杀猪卖肉生意的,他俩的证明无效。这时我就将两名证人单独请到另一间办公室进行询问,两名证人都承认一起与被告张某合伙杀猪卖肉,但两名证人对已还老王的3700元的面值说的相互矛盾,我又对被告张某询问了所还的3700元的面值是什么样子的,他回答的与另两名证人又不相同,据此我认为被告张某与两名证人是合伙关系,应追加这两名证人为被告。且老王还提出了当时欠条被撕毁后马上到派出所报案的证明,结合上述情况我认为三被告是在合伙欺骗老王,我就对三被告讲解法律知识,并告诉他们这种做法是违反社会公德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我耐心的讲解下,三被告承认了错误,并当庭将4000元钱还给了老王,使这起案件当庭调解结案。老王收到这4000元后,激动的说:“法官是天平的象征,老百姓遇到难处都希望法官象天平一样不偏不斜,你们真正做到了”。 这起案件让我至今还记忆尤新,也是我刚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审理的难度较大的案件,但我没有退怯,认真的审查每一个细节,保护了老王的合法权益,也增强了我从事审判工作的自信心,老王所说的那句话始终提醒我作为一名法官要以公正为已任,忠实的履行一个法律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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