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法院微信送达显高效
时间:2014-05-15 11:29:02 作者:曾妍 彭里 汪宇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
近日,湖南常德汉寿法院采用微信送达文书,以往需要数天才能送达的文书几分钟便完成送达,并进行了签收确认。 “朱俊您好!起诉状、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已经发过去了,请问收到了吗?” “收到了,谢谢颜法官,我们会按时出庭的。” 汉寿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外地,且需要复印大量的证据材料,邮寄送达较为不易。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征得当事人同意,采用微信送达文书。 微信作为一款社交聊天软件获得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微信送达是汉寿法院继QQ、电子邮箱送达后的又一最新尝试。微信通过手机用户端,具有较强的私密性,用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的优越性明显。对于地处遥远、往返不便的当事人,该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利用电子平台进行送达。 “合理利用微信等网络工具送达,不仅节约司法资源、方便群众,还有利于和当事人及时沟通。”46岁的颜克新法官微信送达操作得相当利索。 “之前法官给人的感觉都是严肃的,没想到年长的法官也会使用微信,一下子就拉近距离。”当事人朱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微信送达着实为我们老百姓带来了便利和实惠。”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