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当“老赖” 快速保全促“兑现”
时间:2014-05-16 11:25:29 作者:马中法 周龙政 来源:安徽省含山县法院
“塔岗法庭这么快为我讨回了‘血汗钱’,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法官!”5月16日上午,在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塔岗法庭,今年57岁的农民王徐某领回被拖欠3年的10万余元工资后,乐不可支,激动得连连道谢。 徐某系安徽阜阳人,2011年至2013年7月,受雇于王某在船舶上从事驾驶工作,王某出具三张欠条,共欠徐某工资款10万元,并约定月利率1%。其后,徐某多次催要,王某始终就是两个字“没钱”。今年4月18日,在得知王某准备出售船舶的消息后,走投无路的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王某诉至含山法院塔岗法庭,并申请财产保全。 塔岗法庭受理后,立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批准了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免交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免于提供财产担保。当天即驱车赶往马鞍山市地方海事局,对王某的船舶采取保全措施,限制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王某在得知船舶被保全后,主动与徐某协商还款事宜。5月14日,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徐某工资款10万元及利息5000元。 近年来,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塔岗法庭在处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上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媒体曝光、司法拘留、刑事制裁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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