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司法公开背景下的审判管理 规范化办案新模式
——福山区人民法院实行表格化审判(执行)流程管理
时间:2014-05-19 15:35:58 作者:韩国昌 宋晨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福山区人民法院以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在严格落实审执时限,强化干警程序意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表格化的办案规程,将业务程序性规范与“一.二五”工作时限的要求相融合,使审判执行工作驶入了高速平稳运行的快车道。2013年,全院审判案件服判息诉率、调撤率同比分别上升5.6和9.8个百分点,二审改发率和案件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1.9和7.6个百分点。 一、背景介绍 办案程序不规范、效率不高一直是困扰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难点之一,在当前司法公开的背景下,如何规范审判权的运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已经迫在眉睫。 从前期我院调研的情况看,2010年以来,因为程序问题被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比例占到发改案件总量的38.1%,在涉诉信访案件中,因为程序问题被当事人投诉信访占总量的68.5%,这个比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因为办案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导致案件出现问题的比例越来越大。不少案件当事人以合议庭组成违规、自审自记、漏列漏判当事人等程序问题,将案件升级成信访问题。从另一个方面看,对于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审判管理仍然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法院审判管理系统所设置的节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办案法官自由掌控办案进度,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结的现象仍然存在。监督管理部门现有管理审限的方式难以真正落实办案时限要求。 2013年,我院全面实行强化办案时限的“一二五工作法”,“一”就是各类事务性工作,一经接手马上就办;“二五”就是案件审理工作,开庭后五日内必须研究合议,形成决议后五日内必须制作完成法律文书。按照这个要求,我们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分工,研究制定了针对各个业务部门不同的工作细则,将时限要求细化到立案、民商事、行政、刑事、执行的各个流程环节,并针对每个节点的具体办理时间做了明确的要求。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办案人员基本能够按照工作时限的要求办理案件,但法官办案随意性大、程序意识薄弱的问题仍然没有改变,仍然存在办案流程不规范、不标准的问题。我们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规范法官办案,应该有一个程序性的明确标准,严格限定法官的规范动作,因此,从2013年9月开始,我们对立案、审判、执行的办案程序进行分解,并对每个节点明确时限要求,制作办案流程表格,实行办案流程标准化与办案时限的同步推进。 二、表格式办案流程的主要特点 我们的审判(执行)流程表共分为3个大类,分别是民商事行政表格、刑事表格和执行用表格,涵盖从起诉人资格审查开始到结案阶段法律文书制作的整个办案过程,其中民商事行政办案表格就有112个项目。对每个重要节点,我们都设计了具体的时限要求,办案人员在每个节点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间完成都有明确的规范要求。从具体环节看,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立案环节突出细致,注重规范。立案流程分为起诉人资格审查、来诉分类处理等七个部分、26项节点。对每个节点区别不同情况列明不同的处理方式。立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照各节点的内容进行操作,从起诉审查到诉权审查直到案件受理整个过程,都有详细的规范要求,确保案件收立有序,避免不立案、乱立案等情况发生。同时,为了避免出现案件久收不立、人为拖延立案等情况发生,针对立案过程中的审查、登记、保全等五项活动全部明确时限要求,每一个环节规定了明确的时间表,要求立案工作人员必须在时限完成指定任务,确保立案的效率。 (2)审判环节突出全面,注重衔接。从送达到结案的审判活动全面纳入审判法官的操作规程,包括案件代理、证据、评议等环节都明确列出具体要求,确保审判全程无盲点、无死角。虽然整个民商事审判流程分成六个部分,但整个过程没有割裂,审判法官在填写流程表的过程实际是审判过程同步进行的过程。在实际操作中,也不存在与法官对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相冲突的问题。通过实践,我们认为,规范有序的节点要求,能够为法官审判起到提点、提醒的作用,促使法官自觉查漏补缺,确保程序完整无误,在表格中存在的时限要求,则充分考虑了审判法官在审判期限内的合理时间掌握,在保障法官掌握审判进度的同时,对必要节点严格限定时间要求,避免不必要的人为拖沓。 (3)执行环节突出时限,注重高效。执行办案表格针对执行能动性强的工作特点,实行的是压茬式的管理模式。在执行流程的七个环节明确划定具体的工作时限,从当事人立案开始,每个环节都必须在时限内完成,如果造成延期,庭室负责人作为监督人将不予在流程表上审核签字,监督部门据此将纳入案件不合格的岗位考核。在执行流程表中,每个案件均附有一个执行财产清单,这份清单分别由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以及执行法官调查的财产情况三部分组成,清单从立案阶段随案件流转,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申请人、被执行人自行提供以及办案人调查,将整个执行过程完整呈现在清单中,提高了执行效率,明晰了执行思路,对于执行案件尤其是财产不明确的案件,能够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对立情绪,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理解。 (4)监督环节突出责任,注重落实。把每个案件环节细化责任,强化监督是确保流程良性发展的保障,在这些表格中,我们对每个环节都明确了经办人和监督人,并把庭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庭长的“一岗三责”,并建立了了严格的月度考核通报制度,对于案件考核评查中出现的违反规程要求的办案法官和责任人,一律进行公开通报,并纳入个人和部门的考核。同时,对于严格规范程序、落实规程到位的办案人和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在通报表扬的同时,在院内公开平台进行推广,促使全院各业务部门达到都能够严格依规程办案的目的。 三、采取的配套措施 一项新制度和新办法的实行,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对于填表式的办案,有的法官在实行之初也存在过抵触情绪,认为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但是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办案法官通过边办案边填表边对照,在工作中逐渐体会到了表格的实用和便捷,这种填表式的办案模式已经被干警广泛接受,并成为一种直觉行为。我们的做法是: (1)建章立制,明确目标要求。 一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落实业务流程表格化操作规程》的实施意见和具体要求,并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全院,对具体的执行提出了制度上的要求。 二是将“一二五”工作流程的具体要求制发成册,要求人手一份。办案法官针对各业务口的规程要求必须熟记于心。2013年6月,我们将操作流程表印发立案庭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全庭人员认真学习,熟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为了提高操作规程的透明度,我们将工作法规程制成七块业务看板,在各口业务庭上墙公布,让业务法官熟知熟读熟记。 (2)强化监督,落实具体责任义务。 一是做好部门的自我监管。对办案人实行流程办理签字制度,要求对表格中的每个节点,经办人必须有签字有落实,同时,部门负责人作为节点监督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对办案人节点完成情况审查无误后签字确认,确保责任明确、流程明晰。 二是监督部门认真做好案件评查。我们要求业务流程表在结案后必须附卷。审判监督部门对结案后卷宗实行月度评查制度,通过对照案件办理的流程,对案件是否严格按流程要求办理进行二次监督,确保流程落实到位。 三是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对于当事人通过信访、监察等渠道投诉到法院的案件,认真加以梳理,对于确属于未按照流程表格要求按时、按质办理的案件,由审判管理部门汇总后进行公开通报。对于能够补救的环节,责令部门负责人对该案件进行督办,确保执行流程规定不打折扣。 四是强化岗位考核。对现有的业务考核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加大表格化操作规程在考核中的权重,并明确将流程完成的情况与年度立功授奖、干部考核相挂钩,对于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个人,同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建立激励机制,形成遵规守则的氛围。 在严抓实管的同时,对于在执行业务流程规范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办案法官和部门,我们实行公开表扬的做法。为了配合表格式办案规范的落实,我们在去年底制定并实施了《业务星级法官评选管理办法》,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执行业务规范的法官实行星级化管理,并采取星级浮动的方式,使法官星级能上能下,对于表现稳定的法官提供更大、更多的发展空间,使后进的同志感到压力,自觉形成遵守规范的良好氛围。 四、表格式办案流程取得明显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这种办案模式从一开始的干警不接受到主动遵守,从选择性执行到全面落实,填表式的办案已经被干警所熟知并认真加以落实,法官办案的程序意识明显增强,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更加有序和规范,各项业务工作呈现出井井有序的新气象。 1、办案程序更加规范。 表格式办案的重心在于规范程序,流程实施以来,无论从立案,还是审判执行,业务法官普遍反映办案有了更加明确详细的标准,以往部分需要凭借老经验老做法办案的法官,现在更加得心应手,表格式的流程使得法官在每一步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有了明确的要求,增强了干警的程序意识和规范化要求。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使当事人对办案过程进一步明晰。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两高三低的特点,两高就是案件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提高;三低就是案件信访量、上诉率、发改率明显降低。 2、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流程化表格实行经办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制度,对每个节点都落实了责任人。使得每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主体,对办案法官的要求细化到点,使得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这种做法,使得经办法官和部门负责人做到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更加明确,以往法官在环节中的推诿扯皮情况完全杜绝,干警的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3、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操作流程表中将时限要求细化到每个节点,对于办案法官每一步的办案都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办案人在审判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业务规范的同时,必须遵守“一.二五”工作时限要求,这种“紧箍咒”式的做法,消除了个别办案人自由掌握办案时间、久审不结、久执无果的情况发生。全院干警办案效率明显提升,与同期相比平均案件审执结案时间缩短30天。 4、队伍整体呈现积极向上的发展态势。 对办案法官严规范、细要求的结果,使得审判执行工作流程驶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轨道。业务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产生放大效应,全院各部门的规范意识和责任观有了明显提高。表格化办案实行以来,带来最明显的变化是,群众对于法官因为办案程序问题的投诉和信访量直线下降,今年以来,全院一直保持了0投诉和新增0信访的好成绩,在2013年的全区万人评机关活动中,我院首次进入全区热点部门的一级次行列,整体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积极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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