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学对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
时间:2014-05-29 10:35:25 作者:鲜亚勇 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论文提要:新形势下如何有效提高法官的道德修养,是当前法官队伍建设中亟待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则道德建设是法官队伍建设的基石,没有道德建设,法官队伍建设就无从谈起。二则道德感化是司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司法实践中,许多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并非纯粹依靠法律手段,而是借助了道德力量。 中国是一个十分注重道德修养的国度,从古到今曾经涌现过无数具有道德风范和人格魅力的杰出人物,成为中华民族的脊梁。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道德建设的完整理论和成功方法。这套完整理论和成功方法,全部凝固在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精华——国学之中。国学作为中国文化的根基,是中华民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学问和大智慧。对于法官这个特殊群体来讲,国学具有“修文正内、养德固本”的特殊功效,在道德构建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文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入手,提出法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修养,是法官整体素质的核心内容。结合实际,分析了当前法官道德建设所存在的瓶颈和方法问题,提出了“国学修身”这一法官队伍建设的对策思路,并就利用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加强法官道德建设,从而促进法官整体素质的提升进行了深入论述。 关键词:队伍建设道德建设 国学 一、加强法官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道德建设是法官队伍建设的灵魂 “德者,事业之基,未有基不固而栋宇坚久者”。中国历代选人用人讲究德才兼备,始终把德放在第一位,德,说到底就是人的灵魂。公平正义,是法官道德水准的集中体现。现代法治社会,社会可以允许法律有漏洞,但绝不允许法官不公允。法官如果僭越道德秩序,必将导致法律专业知识的异化,使法律专业知识在利益和欲望的牵引下背离法律精神的本质[1]。实践证明,法官如果丧失道德,越是学富五车、才智过人,将越善于玩弄司法权术,对公正造成阻碍和破坏。台湾学者史尚宽有一段精辟论述:“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倘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附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可见,人而无“德”,就犹如失去方向的汽车,必入歧途,而且马力愈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就会愈大。因此,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特别是道德建设,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道德失范有损法官和法院形象 恩格斯说:“每一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法官是神圣而特殊的职业,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养。作为一名法官,特别应当坚守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具备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拥有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从而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法官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信念和操守发生动摇,突出表现为:一是思想素质不高,理想信念动摇,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人生目标;二是不学无术、不思进取、贪图享乐,醉心于各种贪图享受的生活;三是宗旨观念淡漠,为民意识不强,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四是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把审判权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向当事人吃拿卡要;五是作风飘浮,办案效率低下,久拖不结,久执不结。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究其根源就是人的基本道德的缺失。所谓人的基本道德,就是作为一个人必须具备的良知,是最起码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不管是党性原则,还是职业道德规范,都必须以基本道德为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法官基本道德出了问题,必将导致社会公信下降,严重影响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实现案结事了目标需要道德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2010年正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成就巨大,中外瞩目。但与此同时,国民道德素质提升并未与之完全同步,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下滑态势。从全国法院近年办理的案件情况[2]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貌”,2003年至2007年,全国每年约有119万件离婚、拒不赡养老人等家庭纠纷案件;445万件借款不还、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等不讲诚信的案件;12万件拖欠劳动者工资、养老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2万人因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数据,一方面反映了部分国民法律意识增强,学会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反映出部分国民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特别是法院执行兑现率的提高,不仅说明法院工作得力,更说明有很多具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缺乏对他人的善意和良心。在司法实践中,许多矛盾纠纷的化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法官并不是完全依靠法律手段,而往往是通过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运用道德的知识和力量去引导当事人,最终感化了当事人而实现的。因此,认真学习道德知识,提升法官道德修养,让法官成为道德楷模,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感化、引导群众提高道德素质,对于做好司法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另外,法官作为普通人,生活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也会面临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诱惑。诱惑当前,要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必须拿出有效策略严阵以对。 二、法官道德建设亟需打破瓶颈制约 (一)法官道德建设还未达到理想程度 随着对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以及道德建设缺失的危害性认识的逐步加深,加强法官道德建设成为我国法院系统的共识。为了加强法官道德建设,各级法院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也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法官行为规范》。这些措施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法官的行为,在加强法官队伍的道德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就当前法官的整体素质来看,法官的道德建设仍然未达到理想效果。据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2001-2010年全国法院系统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处罚的达到6263人,其中因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超过600人[3],并且呈逐年增加之势。有的法院“一把手”犯罪、集体串案和内外勾结作案的现象更是透视出当前部分法官道德水准的低下。如安徽阜阳中院尚军、刘家义、张自民前后三任院长“前腐后继”,深圳市中院2006年共有20余名法官被“双规”或逮捕,武汉中院2002年和2010年连发两起窝案,分别有11名和6名法官落马。这些数据和案例表明,我国法官道德建设形势严峻,任重道远。 (二)法官道德教化存在方法瓶颈 近年来,法官的道德修养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5.6%的受访者认为对于法官来说职业道德比业务能力更重要。[4]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法官道德建设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笔者曾以“法官道德建设”为关键字在互联网上找到约 538,000条相关信息,其中法院在实践中探索道德建设的信息约 344,000 条。尽管如此,我们却陷入了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对法官道德建设越来越重视,各种教育活动层出不穷,树立的榜样越来越典型,约束法官行为的制度越来越完善,然而,法院系统因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法官却并没有减少,特别是被查处的高级别、高水平法官依然很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官道德建设缺乏有效方法。首先,花样百出的专项教育活动以及“运动式”的学习活动,只能使法官晕头转向、疲于应付,根本不能触及灵魂。其次,一味地倚重制度,强调“强制免疫措施”,不可避免的忽略了精神上和心灵上的感染教化,没有从思想根源上解决法官的道德缺失问题。三是法官道德建设过分强调自重、自省,学习活动中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通常没有发自内心,剖析材料常常是改头换面的抄袭拼凑,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往往避重就轻。由此说明,重外力而忽略自觉,重制度而忽略内省,重表面而忽略心灵,重形式而忽略实效,重活动而忽略平时,的确是当前法官道德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影响了法官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法官道德建设需要创新方法 法官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已毋庸讳言,法官道德建设的现状也无须赘述。现有法官队伍建设中的各种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解决法官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5]但是准则和规范本身是以“人性本恶”为假定前提来约束和指引人的外在行为的,对法官良知的触动、灵魂的洗礼、善心的熔铸却显得力不从心,收效有限。当前法官队伍建设的一个紧迫任务,是来一次深刻的法官道德教化的方法革命。创新思维、突破现有道德建设的方法瓶颈,既是法官道德建设的思路,也是法官道德建设的出路。国学,本质上是修身之学、心灵塑造之学、人格构建之学。如果能够把这些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教育,同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心灵教化功能,加强对法官的心灵净化、良知感化、人格教化,着力于解决法官对违法犯罪行为“不愿为、不会为”的问题,无疑是加强法官道德修养,提升法官整体素质的一条创新之路。 三、国学是新形势下滋育法官道德的绝佳营养 (一)国学具有道德修养属性 国学是一国所有之学术[6],是一国学术之杰作,是优秀传统文化之精髓。从地位上定义,国学是具有中国特色、代表中国水准、展示民族精神气质的学术。国学的本质属性,概括起来就是“修身经世,内圣外王”。按照梁启超先生的说法,“内圣外王之道,一语包举中国学术之全体,其旨归在于内足以资修养而外足以经世”。基于这种特殊功能,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国学形成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完整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和基础,人们因此得出“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的结论。中国历史上曾经产生过众多的杰出人物,有的抵御外侮,效命疆场;有的运筹帷幄,治国安邦;有的殚精庙堂,济民扶危;有的著书立说,引领天下……。他们的伟大人格,无一不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熏育陶冶的结果。由此可知,国学是中华民族的道德之学,是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也许,国学的某些内容,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意义,然而它的合理内核和主体内容,却超越时空的界限而亘古常青,生机盎然。从这个意义上说,重新认识国学的道德修养属性,发挥国学的道德建设功能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可谓理有固宜,势所必然。 (二)国学具有人格塑造特点 作为道德修养之学、心灵塑造之学、人格构建之学,国学的修身理论不仅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而且特色鲜明,功效独到,魅力无穷,妙不可言。作为中国特有的修身文化,围绕修身这个主题,国学历来注重人生境界的设定,注重人生志趣的陶冶,注重人格魅力的塑造,注重个人品德的修炼,并形成了内圣与外王相融、道德与功业相济的修身特点,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注重用崇高的理想激励人;二是注重用高尚的人格塑造人;三是注重用良知灵魂净化人;四是注重用高雅志趣陶冶人;五是注重用厉害得失告诫人;六是注重用修养方法诱导人。国学形成的道德建设体系,从“内圣”的五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再到“外王”的三步“齐家、治国、平天下”,都非常关注自身的道德修养,关注道德力量的转化,倡导人们要树立历史使命感、人生责任感、道德义务感,要求人们关心民族的安危、国家的兴亡,关心人生崇高理想的追求和社会道德秩序的维系,概括起来讲,就是构建起“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伟大人格。 (三)国学具有养德固本作用 长期以来,我们片面强调用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纪律法规的处理等方法来解决思想道德问题,但往往不能产生灵魂的触动,不能引起心灵的感化,不能激发自我的觉醒,其结果难免治标而不能治本。中国传统的修身方法,特别注重修文正内、养德固本,几千年来已经积累了十分丰富的成功经验,恰好可以弥补当前道德教育方法上的缺失。事实上,国学修身理论与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一脉相承,本质相通,前人的许多真知灼见,往往令人如醍醐灌顶,有振聋发聩之效,既令人幡然醒悟,又让人豁然开朗,可以作为提高法官道德修养的丰富营养。然而,这些年来,我们忽视了对中国道德教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对中国修身传统的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教化功能,前人道德修养的成功经验,已经不为人们广知,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就连“修身”二字,也很少被人提及。重新提倡学国学、用国学,通过研读中国传统修身文化,引导法官重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修身价值,从中汲取养料,领会精髓,结合实际,学以践行,无疑是在较短时间内把法官的良知、道德、人格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有效方法。 四、国学修身是提升法官道德水准的方法途径 如何才能让中国传统的心灵塑造之学在法院系统生根、开花、结果?笔者探究了学好国学用好国学提升法官道德水准的几条路径,或许可以作为一种借鉴。 (一)消除隔膜,激发学习兴趣 提倡国学修身,首先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法官对国学普遍感到隔膜。固然,国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灵魂,是中国人道德观念和价值体系的根基,其内容博大精深,其影响横贯古今,然而,由于典籍汗牛充栋,文字生僻晦涩,背景纷纭复杂,更由于当前中国传统文化在学习传承中出现断层,人们的国学知识普遍匮乏,对于很多法官来讲,国学显得既艰深难懂,又远离现实,在他们看来,国学只是专家学者研究的学问,似乎与已无关,因而对国学缺乏兴趣。扫除这个障碍,一是要介绍古圣先贤的嘉言懿行,培养法官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兴趣;二是要传播言简意赅的至理名言,拉近法官与国学之间的距离;三是要揭示国学固有的本质功能,消除法官对国学的误解;四是要宣传国学修身的成功案例,增强法官学好国学的信心。 (二)研读经典,提升国学修养 中国传统文化,内容宏富,卷帙浩繁,穷毕生精力,也难以窥见全豹。法官承担着极其繁重的司法工作,经常夜以继日,加班加点,要求他们花过多的时间潜心研读国学经典,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对于法官研读经典,应该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管用;二是精简。管用,就是要针对法官道德修养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定学习内容,保证学用结合;精简,就是要内容精辟、语言浅显,保证易懂易学。因此,可以针对法官道德修养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去粗取精,精中选精,着重选取见解精辟又文字浅显的内容,然后根据法官的职业特性,汇编成册,组织法官进行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其中的内涵,掌握其精神实质。在研读修身经典中对照、反省、修正、比较,从中汲取提升法官道德修养的丰富营养,陶冶志趣,促进品德修炼、良知修复、人格再造、形象重塑。 (三)创新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营造浓厚的国学文化氛围,形成学国学、议国学、用国学的小气候,有助于国学修身活动的持续开展。营造学习国学的浓厚氛围,可以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一是格言警句上墙。可以挑选出一些内容深刻,启迪性强的修身名言,书写复制悬挂于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楼道走廊墙上,便于朝夕相见,日日诵读,从而增强法官学习经典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学习竞赛活动。组织举办国学经典诵读比赛、学国学征文比赛、用国学演讲比赛,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并评奖表彰。三是自创修身作品。组织创作一批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底蕴和当代法制精神的辞赋、对联、格言,既镌刻上墙,又制作上网,用文学手法彰显法官的地位作用、道德修养、人格塑造、知识提升、形象重塑等,内容贴近法官实际,读来朗朗上口,便于自警自励。四是专项学习培训。可以邀请知名专家学者给法官授课,对国学的修身功能和修身方法进行讲解,向干警推介为学悟道、诚意正心、养气强内、自律改过等心灵净化之法,加深干警对修身智慧和人格构建的理解。 (四)澡雪心灵,强化自我约束 对照古圣先贤的嘉言懿行,反躬自问,洗涤灵魂,是法官国学修身的重要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国学经典学习,每个干警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道德自觉、良知重现和价值回归等心理反映。在此基础上,要求法官对照国学中提倡的法官德才标准,结合自身实际“一日三省吾身”,认真总结回顾自己的工作实践,从思想深处自我解剖,找准自己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严重危害,挖掘出现问题的原因,做到伤筋动骨,触及灵魂。同时,要求法官紧紧围绕审判业务工作,深入查找道德人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反省这些问题给审判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深刻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订个人修身方案,将个人修身中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和解决措施一一罗列,并严格按照方案狠抓落实,从而实现道德修养的大检讨、大反思、大提升。 (五)严格标准,注重实际效果 开展法官国学修身活动,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净化法官灵魂,提升法官人格,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为防止重形式、走过场、搞突击,要重点对照四个方面检验工作开展的成效。一是修身笔记是否质量并重。要求法官要认真撰写修身笔记,要以修身笔记写作的真实、深刻度来评价干警对活动的重视程度,衡量是否达到了目的。二是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主要看查找问题是否准确、剖析问题是否深刻、整改措施所采用的途径和方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三是案件质效是否明显提升。要重点解决责任意识不强、办案效率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等突出问题,以质效指标的提升,作为衡量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主要标准。四是群众满意度是否显著提高。要开展回访当事人工作,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新要求、新期待,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满意度是否得到提升。这四个方面的标准,还需要设计出若干考核指标进行量化,通过加强督促检查,实现内强法官素质、外塑法院形象目标。 参考资料: [1]钱锋,《论司法廉洁视野下的法官良知建设》,国家法官学院主办《法律适用》2011年第4期,第2页。 [2]为了客观的反映社会现象,笔者选择了一个期间的持续数据来进行观察。2008年刚好是最高人民法院换届之年,工作报告以2003年-2007年的数据为基础,故选择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数据来加以说明。2003-2007年,全国法院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593万件,平均每年118.6万;办结劳动争议案件60万件,平均每年12万件;审结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1144万件,平均每年228.8万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2万件,平均每年2.4万件。强制执行案件1080万件,执行标的金额17276.2亿元,平均每年216万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兑现给付义务。 [3]数据摘自2001年至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法官形象8年前后对比,公众对法官欣赏度提高5成》,载http://news.china.com/zh_cn/news100/11038989/20071202/14516735,2011年5月7日访问。 [5]鲜亚勇、李永明,《法官修身国学读本》,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第2页。 [6]邓实,《国学讲习记》,《国粹学报》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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