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经验与智慧 托起信念与梦想
时间:2014-06-03 15:33:49 作者:赵大杰 来源: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工人制造产品,农民生产粮食,知识分子写文章,人人都有自己的作品和成果,这似乎成了一种定律,当然,法官也要贡献自己杰出的作品。《旌阳法官》便是这样一个平台,用以展示我们这个法官群体笔犀墨浓的作品,还有我们智慧、思辨和文学创作的过程。据我了解,旌阳法院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正式发行期刊的基层法院之一,可以说,在当下,《旌阳法官》已然成为我们进行法院文化建设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一面鲜艳旗帜。作为旌阳法院的主人,我们理所当然有这样一种权利、义务和自豪,来继续办好《旌阳法官》。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我读《旌阳法官》,时时感受到旌阳法官们身上具有的独到品格和学识,这种品格和学识,不仅体现在他们知识的渊博、逻辑的缜密、丰富的阅历以及洞悉世事的敏锐,还体现在他们深远、宽阔的眼界,最大程度地维护和扩展法律价值的能力,以及拓展和丰富司法的人文精神。不得不承认,很多情况下,我们对法律和法院的信任,就是来源于我们对法官人格和人品的信任,来源于我们对法官身上所表现的学识和智慧的佩服和崇敬。 法律不是简单的法条堆砌,法官也不应是法条的机械贮存器,法学研究最重要的价值与使命,在于我们能成为社会思考的神经,成为为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寻找可能的“探宝人”和“挖金者”。继续办好《旌阳法官》,就是要搞好法学研究,培养法官独特的评判和深思这一基本素质,因为法学是触及现实复杂社会的学问,如果仅仅热衷于对论述的论述,满足于人言亦言的空泛,极有可能导致庸俗浅陋的学风。继续办好《旌阳法官》,就是要认真造就我们思想的独到,不牵人裙裾,不拾人牙慧,正如萨伊德在《论知识分子》一书中所说,知识分子既不是调解者,也不是建立共识的人,而是全身投注于批评意识,不愿接受简单的处方、现成的陈腔滥调,或平和、宽容地肯定权势者或传统者的做法,知识分子的职责是时时维持警觉状态,永远不让似是而非的实务或约定俗成的观念带着走。 当下,许多纠纷已不再是纯粹的法律纠纷,法院只有将法律与政策结合起来才能妥善解决,这些纠纷不仅要求法官要善于从“案件之中”来研究案件,而且还要善于从“案件之外”和“案件之上”多角度、多方面地分析思考问题。恰好,《旌阳法官》给我们提供了一间对这些矛盾纠纷进行研判、辨析、甄别、洞察的“实验室”,我相信,法官们所需要的敏锐洞察力和准确判断力将从这间“实验室”里寻到智慧的启迪,从而透过冰冷的卷宗看到背后的民生、民权、民主问题。 有信仰才有精神,有精神才有作品。继续办好《旌阳法官》,通过点滴成文的写作,来恪守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或突破现有理论的教条,或提高对法律思维和司法技能的运用,从而巩固、提高、刷新我们对法律的认知,进而提高我们的法律信仰。因为法律信仰不仅是支持我们搞好事业的精神动力,更是保证司法改革这趟列车不断前行的基本精神力量。只有信仰法律,司法才具有终结纠纷、平息纠纷的实际意义;也只有信仰法律,我们才能对自己职业的崇高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唯独信仰法律,才能让我们勇敢地迎接时代和历史赋予法官的期望和重任,把法官职业打造成人生中最值得拼搏和希望有所贡献的事业。 继续办好《旌阳法官》,驻守这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精神家园,我将与大家一起,播下精神的种子,用文字耕作,用心智浇水、用批判除草、用学识施肥,让它枝繁叶茂、欣欣向荣,待到收获的季节,结出学问与思想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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