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特色诉讼服务中心 完善为民服务平台
——个旧法院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时间:2014-06-03 17:07:00 作者:杨敏 来源: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
一是精心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从人民群众的实际诉讼需求出发,将立案收费窗口细化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诉讼收费、司法救助八个功能窗口,同时设置再审申请、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违纪举报等窗口,增设速裁调解区、律师休息区、便民服务区等便民服务设施。各区域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并配以统一设计、清新醒目的功能区域标识,一目了然,方便快捷。 二是完善全方位诉讼服务职能。实现服务无缝对接,简化中间环节,同类事务集中办理,“中心”内所有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即时流转,当场办理,快捷方便。强化诉前调解,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实行“联动调解”。设立速裁组,实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直接由中心快速处理,复杂案件则分流至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调解矛盾纠纷做到快捷服务、高效诉讼,力求服务事项“零积压”,力求案件办理和服务质量的“零差错”,耐心细心服务,不断提高满意度,力求“零投诉”。 三是打造精品诉讼服务渠道。利用诉讼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优势,使法官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全面推行“阳光服务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各职能部门进驻诉讼服务大厅,负责诉讼材料接收、法律文书判后答疑以及来信、来访工作。从咨询指导、诉前、诉中到诉后的所有事务均有相应工作人员办理,真正实现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当事人要求会见法官时,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如果法官开庭和外出,只需留下联系方式预约,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信访群众。每天有一位值班院长在协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第一时间回应群众需求。 四是建立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制度体系。明确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规定了行为规范、接待用语等,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保障服务。将法文化延伸到诉讼服务中心,在速裁调解区墙面设有与诉讼、调解等有关的宣传语,缓和来访人情绪,促进矛盾纠纷顺利解决。 五是推行阳光司法服务公开。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在自助服务区设置LED大屏公告开庭信息以及反复播放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的相关事宜,提供电子触摸屏等自助查询设备,摆放便民手册,公示办公电话,公示立案须知以及收费标准,设置服务评价器,提供电脑、电话、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在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各种形式的诉讼指南、格式诉讼范本,提供传真、打印、复印诉讼材料等服务。将各类案件的审理流程图以及信访纠纷化解流程图、诉讼服务中心人员构成图和相关的诉讼须知告知当事人,为群众提供阳光服务,不断推动阳光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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