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答器在审判庭里响起
时间:2014-06-06 10:32:30 作者:徐西江 冯少辉 来源: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图一、知识竞赛现场。 图二、各代表队激烈角逐。 图三、各有关部门领导和学校师生代表们现场为参赛选手加油鼓劲。 图四、关工委老领导为获胜者颁奖。 图五、竞赛间隙同学们以自编自演的歌舞缓解参赛者的紧张情绪。 “嘟嘟——”随着主持人的一声“开始!”2号台的3号选手郯城县第三中学初二年级的马林抢先摁响了抢答器。“ 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回答完毕。”干脆、清晰、完整的回答,赢得了观众席上一片热烈的掌声。“这是一道风险题,给2号台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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