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 2014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14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该蓝皮书中的《司法透明度报告》以法院网站为基础,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49个较大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司法公开的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并首次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透明度作出评估。海口中院以总分64.7分的成绩在49个中级法院中排名第七,在参加测评的全国81家法院中排名第十一。至此海口中院已连续3年在该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前茅。
司法透明是指,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影响法院正常审判秩序的事项外,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以及与审判活动有关的各类信息,应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司法透明对于方便公民行使诉权、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司法参与权、提升司法审判水平、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防止司法腐败、最终实现司法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显然,海口中院多次折桂绝非偶然,它是海口中院锐意进取,大胆改革,不断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努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成果的集中体现和充分展示。
网络成为司法公开重要载体
让法院网站成为司法透明的重要渠道。司法透明是实现公正廉洁的重要途径。院党组高瞻远瞩,因势利导,充分认识到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对于加快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增强“司法为民”能力,实现司法公正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组织开发建设物有所值、物尽其用、务求实效的法院网站。2011年7月1日,海口中院门户网站— “椰城法律网”应运而生。网站投入运行后,海口中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吸收借鉴兄弟法院网络建设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网络及时便捷的优势,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使审判工作各项举措充分反映群众呼声和民生诉求。
以先进的管理意识推动司法公开。院党组一直秉承“以管理求创新,以改革求发展”的管理理念,院领导的开放意识促进了司法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优化栏目设置,“椰城法律网”建设之初,院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征求各方意见,优化设置了 “法院概况”、“法院文化”、“裁判文书”、“海口审判”、“以案释法”、“网上办事”等栏目,使司法公开的范围最大化。突出便民利民,“椰城法律网”注重提高网站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实用性,网站公开了法院办公地址、内设机构,根据性质和职级对法院工作人员情况进行了公开,除六类不能上网的情形外,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这些栏目的设置和信息的公开在方便公众获取有关信息的同时,对于宣传法制、指导审判、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审判公正都具有重要意义。强化在线服务,网站提供“以案释法”、“网上办事”等在线服务功能,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答复和处理,做到“有问必答”。为方便获取信息,网站还配有强大的搜索引擎,方便公众快捷查找所需信息。坚持每日更新,“椰城法律网” 由专人负责管理,网站运行以来,坚持每日更新,定期检查运行情况,保证信息有效链接,确保最新的裁判文书、开庭公告、诉讼指南、法律文书范本、重大法治及社会新闻等信息都能在网站上浏览到。
网上咨询答复满意度高达90%
椰城法律网突出以“司法为民”的核心理念,内容强调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公众服务的便捷性,并兼顾了准确性与完整性。网站设置“法院概况”、“法院新闻”、“网上办事”、“裁判文书”、“法律法规”、“海口审判”、“以案释法”、“视频点播”等几大板块,内容从最初单一宣传法院形象逐步将重心转移到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上来。2012年10月,椰城法律网与海口市政府网站合作,设立“院长信箱”栏目,网民可以选择上述任一网站登录此栏目,进行网上投诉和法律咨询。网站还为这些信件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答复机制,做到每件必复,答复满意度高达90%。据统计,网站自2011年7月1日正式开通以来,共刊登各类文章3839篇,公开裁判文书5164篇,各类公告1835份,答复网民线上问题170件。使法院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充分暴露在阳光下,为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审判人员信息、财务信息列入公开范围
法院的审判活动是通过司法工作人员来完成的,参与司法审判的工作人员的信息应该向社会公开。打开椰城法律网,你会发现这四类人员信息该网站已做到全部公开。在“法院概况”版块,里边不仅细设了“领导班子”栏目,将领导班子从院长到每一个党组成员的信息全部公开,而且还设有“内设机构”,将民庭、刑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等庭长、审判长的信息全公开。可谓是做到了全面细致。
财政不透明是司法公开的短板。法院的经费来源于税收,法院每年的预算收入有多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中实际如何支出,应该公开透明,既应向法院内部公开,也应该向社会公开。打开椰城法律网,用搜索引擎输入“部门预算”四个关键字,你能轻松找到《2011年海口中院本级部门收支预算表》、《2012年海口中院本级部门收预算》、《明年起海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力求零增长》等财务公开信息。该院司法公开的透明度可见一斑。
裁判文书全面上网 公众纠错更新及时
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载体,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唯一凭证。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法官认定证据和事实、做出裁判理由和依据的全部判断过程,让当事人明白法官判断推理、进行裁判的思维经过,是审判公开的应有之义,也是司法实质公开的要求。通过裁判文书展示法官思维判断的全过程,使当事人输赢清楚、心悦诚服,实现解纷止争,使社会公众受到教育,从而发挥裁判文书内容所具有的引导、规范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裁判文书自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上网公开。据椰城法律网技术人员介绍,网站开通至今上传裁判文书已达3082篇,数量之多绝对可以排在各中级人民法院前列。而且最关键的是,裁判文书更新非常及时,每次生效的裁判文书由各审判庭提交网站,根据工作量大小快则当天,慢则三至五日内上传,保证了裁判文书100%的上网率。
打开椰城法律网,5164篇裁判文书你皆可随意编辑下载。而且在“以案释法”板块里上传的案件包罗万象,包括债务、劳务、财产纠纷,国内影响较大的各类型案件等,这些案例均可随意编辑下载,无形中提升了公开裁判文书带来案例指导、统一裁判标准等诸多意义,其板块设置理念与专家不谋而合。
努力打造裁判文书公开的优秀平台,2013年末我们推出社会公众参与文书纠错的具体措施,实行向裁判文书纠错发现人支付稿酬,每发现一处错误支付稿酬20元,所支付稿酬由裁判文书制作责任人自行承担。
执行信息全方位深度公开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公开的规定,做到执行全过程公开,除因保守审判秘密的需要不宜公开的情况外,公开执行进度情况,公开采取执行措施的内容,公开听证审查案外人异议和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公开中止和终结执行的理由,以公开促公正执行。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委托评估、拍卖的规定,严格执行由鉴定中心统一办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手续,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不得与评估拍卖机构发生联系,对评估、拍卖程序进行监督。鉴定中心每月向执行局汇总反馈受托评估、拍卖事项办理进度情况,执行局对评估、拍卖环节提出明确、合理期限限制和要求,尽量避免因评估、拍卖环节耗费时间太长而影响结案。此外,海口中院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制定和实行了执行举报奖励制度、限制高消费制度、新闻媒体公告曝光制度,加大惩处反规避执行行为,成功执结了一批 “老大难”案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2012年11月30日,海口中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被群众称为“法院110”。该中心还在网站及新闻媒体上设立曝光台,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名称、欠款数额、执行依据等案件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以便于全社会对其监督。这些举措,意味着已在处理“执行难”问题上启动社会参与互动,将司法公开向全方位展开。近年来,海口法院在《海南日报》等刊发反规避执行专刊,发布了限制高消费及悬赏举报公告,曝光了69个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纷纷主动履行债务。
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实现大众亲民司法
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上午,海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20名走进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应邀参加 “法院开放日”活动,与海口中院近进行4个小时的零距离接触,全面了解了审判、执 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法院文化建设情况,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代表先后参观了院史荣誉陈列室,羁押室、立案庭、法官办公室等等,全面了解了法院工作及文化建设情况,并旁听了案件庭审。浓郁的法院文化、先进的信息化建设、高质量的案件审理等,无不为参观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大家亲身感受到了国家审判的庄严。
参观结束后,代表们还与海口中院的领导和有关庭室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海口中院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及法院工作情况。座谈会上,大家就能动司法、破解执行难、涉法涉诉等有关热点问题深入进行了热烈交流互动。
海口中院这样“法院开放日”活动作为司法公开、让各界充分了解法院情况,实现阳光审判的重要形式,每年都要举办1-2次。除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外,还不定期的邀请媒体、群众代表参加活动。通过活动,让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使社会各界对法院更进一步了解,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法院、法官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阳光司法。同时也加深了人民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联系,使法院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加强法院司法为民意识,从而密切法院与群众联系,营造和谐司法环境。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确保司法透明公开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重视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和接受监督制度。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严格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参与案件评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案件调解。与市政协召开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专题协商座谈会,就人民法院如何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取得共识,并在审判与执行工作中积极予以落实。每月提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员会报送开庭排期表和征求意见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主选择旁听庭审。近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执行、参与案件评查18次,向人大、政协报送信息、材料18次。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区两级法院审判监督专项工作的开展,认真准备专项工作报告。2013年8月30日,海口中院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全票获得通过。2014年2月21日,海口中院向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作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全票获得通过。认真做好《海口审判》和《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年报》的编辑工作,积极向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宣传海口中院审判调研成果及司法公开工作,通过发布海口中院重要信息动态、审判指导意见、优秀调研成果、裁判文书和指导案例等手段,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充分重视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和抗诉意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转正常。数据显示,2013年共审结检察机关二审、再审抗诉案件9件,依法改判或部分改判2件。占22.3%。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法定权力。从1999年1月开始,全面推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所有一审案件,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全部由审判人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由陪审员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互补,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同时,由陪审员加强诉讼调解,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不断开展陪审员选任和培训工作,为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办公设施、学习资料和经费保障,增加陪审员数量,提高陪审员素质,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扩大参审案件范围,充分发挥陪审员来于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宣传和监督法院工作的特点,发挥他们作为“审判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的作用,提高司法的透明度,提高调解率,增强司法的人民性。召开了海口市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首届年度培训暨总结大会,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据统计,2013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3311件,占一审案件的 23.34%。实践证明,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仅可以增加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也可以使法院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减少了违法审判和错案的发生。
构建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 传播司法正能量
认真接受舆论监督,利用媒体宣传增加司法公开透明度是我们长期重视并力抓的一项工作。举办“新传媒时代法院与媒体关系”专题讲座,提升法院的舆论引导能力。组织召开市、区两级法院调研、宣传工作座谈会,切实加强对四个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整合资源和信息,形成海口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合力。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旁听、报道重大、典型案件,主动接受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建立网络阅评员制度,及时听取、认真办理公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回复网上投诉、公众建议及法律咨询96件。2012年6月,琼山区法院成立海南省首个基层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高度契合了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它与交通法庭、少年法庭、医疗纠纷法庭一起,成为海口中院“为民司法、专业审判”的四个品牌,省、市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后,引起了中央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见证》栏目专程来我市拍摄四集纪录片《“特色法庭”里的“特色法官”》,这是中央电视台首次集中宣传海南的法庭和法官。纪录片播出后,社会反响强烈。与海口电视台合力打造普法电视栏目剧《法庭故事汇》,策划举行 “身边的天平”大型普法系列活动。在2012年全国法制好新闻和2011-2012年度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目评选活动中斩获六项大奖,其中与中央电视台海口站合作的《红树林之死——关注红树林保护》荣获2012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一等奖,其他五件作品分获电视台专题片三等奖、消息类三等奖通讯类三等奖及专栏类三等奖。2013年11月,协助拍摄中央电视台春节特别节目《家和万事兴》,推出基层法庭法官典型。2013年,海口中院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刊登及转载数量达1438篇。首创新闻月报制度和舆情周报制度,《舆情参考》的发送范围已覆盖市、区两级法院。因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高院授予 “2012年度海南法院新闻宣传特别贡献奖”。2013年最高院对在司法理论宣传和司法新闻宣传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进行了表彰,海口中院因司法理论宣传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倾听群众呼声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
2013年2月21日,海口中院院长、副院长、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以及四个辖区法院院长一行做客海口广播电视台《椰城纠风热线》栏目,共接听并现场解答群众热线,对无法当场解决的问题,责成相关负责人下线后及时处理,并通过《椰城纠风热线》节目组逐一反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以建立“巾帼文明岗”为契机,完善文明岗服务承诺制度,继续深入推进“三声”、“四少”、“五一”活动,强化服务意识,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司法援助程序,进一步加大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便民措施的实施力度。做好定期接访与集中接访工作。认真开展 “5•10”全省法院集中大接访和 “5•27”政法系统大接访与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两次大接访共涉及案件56件。在“5•27”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中,筛选出当事人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比较大的信访积案27件。省委常委、群工部部长肖若海在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等领导的陪同下,当场化解25件,发放信访救助88.65万元,解决了一批涉及地方政府的历史遗留案件。
为了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让胜诉者赢得明明白白,败诉者输得清清楚楚,海口中院开展由院领导、庭长及资深法官的案件宣判后释明听证活动。杜绝推诿拖延或矛盾上交,使纠纷尽量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保持了涉诉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零记录”。2007年至今,海口中院共举行判后释明听证会197次,释明案件284件,有效促进了信访矛盾的化解。
加大审务公开 积极规范各类听证
积极加大审务公开力度,与社会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联系,促进审判公开。2013年6月,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降低理赔成本,有效化解矛盾。8月与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召开银行卡民商事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促进银行卡民商事纠纷审判质量提升。
2013年6月和9月,调研、总结知识产权以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分别向社会发布《2012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收录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司法参考,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肯定。这是继2012年向行政机关提出13次个案司法建议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规范行政案件复查和听证程序,确保行政申请复查案件件件公开听证。在案件复查过程中,及时评估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化解。探索和完善减刑、假释案件阳光审判机制和内外联动机制。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过程中实行裁前公示、开庭审理、集中公开宣判等方式,精心打造减刑、假释案件阳光审判工程。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协调会,主动与监狱、检察院沟通,通过内外联动机制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2013年受理减刑、假释案件2011件,结案2011件,结案率为100%。
海口中院还在司法公开方面指导基层法院不断创新:指导美兰法院在全省法院首家试水网络视频庭审直播、与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对接机制,指导龙华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次将二维码 用于便民诉讼服务、推出全省法院首家“微诉讼”便民服务平台 、启动全省法院首家诉讼文书电子送达。
正是由于海口中院不断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从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队伍的战斗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2013年,中院刑一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一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一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能手”等等。
从司法公开改革的导向出发,以促进公众理解公平正义和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为目的,激活和创新司法公开形式,通过建设系统化的司法公开网络平台,积极推动“阳光司法”,海口中院正在“阳光司法”的路上积极努力奔跑。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海口中院将再接再厉,以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让司法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