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往正义的道路上昂首前行
“最美基层法官”——甘肃省夏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才让旺杰
时间:2014-06-20 11:06:11 作者:才让旺杰 来源:甘肃省夏河县人民法院
掐指算来,我在夏河县人民法院已经工作16年了,也可算是一个老法官了。回首过往,从一个不懂世事的愣头小伙子到一名还算称职的人民法官,我走过不少曲折的道路。幸好,跌跌撞撞、磕磕绊绊地走到了现在。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夏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我在大学里主修藏语文秘,当时办公室大部分翻译工作就落到了我的头上。因为以前对法律接触得不多,刚开始工作时真是一头雾水,很多拗口的法律专业名词我听也没听过,理解、翻译更是不知从何谈起。而当时藏汉翻译本身也不太规范,有一些词汇是根据一些著名翻译家的理解和喜好翻的,同样的词汇,不同的人翻译出来有时候真是截然不同的东西,这越发让我迷茫。当时法院的一位老前辈对我说:“年轻人,不要害怕,你害怕,就会失去了解的机会,不了解,便会越害怕。”这句话,至今都是我前进道路上的灯塔。从此,我利用在办公室工作的便利,查阅各种各样的文书资料,向所有能联系到的法院和翻译方面的前辈请教,结合自己的理解,逐渐摸出了一套方法,愈来愈体会到这项工作的乐趣,也愈来愈得心应手了。我喜不自禁,但我没有意识到,这一切,将会为我以后的法官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担任助理审判员后,坐办公室的时间少了,更多的时候需要到处跑。因为我们地处藏区,常住人口中80%以上都是藏族。众所周知,藏民族是游牧民族,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这听似浪漫的生活方式却给我们审理案件和送达文书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因为不通公路,这十几年中,因为跑案子、送文书,我都不知道自己骑马走过多远的路,也不知道自己步行了多少公里。我也是草原的儿子,我的根在这里,我的父辈用他们的血肉丈量过这片土地。当我能够代表法律,庄严地宣告公平、公正、正义时,过程的艰辛,已经全然忘记。但是,当同胞们一次次地因为不懂法律、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由于漠视法律而违法犯法的时候,我的心被刺痛了。我试图跟他们讲法,用翻译出来同样拗口的藏语为他们解释法律,但我发现他们依旧迷惑。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要从最朴实、最民间的语句入手,不再说一些听起来很漂亮的话。这个决心,下得挺容易,但做起来真挺难的。由于藏汉文化的差异,很多汉语里的词汇在藏语里找不到一个完美契合的词,而且由于语境的不同,有些汉语法律词汇,在不同的语句里要转换成不同的藏语词汇,这对我对法律的掌握程度和翻译水平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我不断充实自己,一方面,加强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翻看各种藏汉翻译资料尤其是法律词汇藏汉翻译的工具书,同时学习藏族群众在生活中使用的话语,尽量与他们达成共鸣。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藏族群众能够听懂、理解并接受我说的话了。他们逐渐了解了法律规定什么事情可以做是你应有的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损害,你可以运用法律维权;什么事情又是不能做的,做了是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总之,通过自己的努力,我所接触到的藏族群众慢慢地树立起了法律意识。在藏区执法,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阻力即来自于藏民族的传统。发生纠纷后,藏民们往往会找一些当地威望较高的人来裁决,而不会寻求法律的帮助。这种裁决通常受地方宗族势力的影响较大,哪一方家族势力比较大,哪一方得到的好处就会越多,而相对弱势的一方就比较吃亏,这就会引起弱势一方新的不满,进一步激化矛盾。在很多起这样的案子中,我们坚持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明确过错方是谁谁就承担相应的责任,帮助那些在宗族势力上弱势却无明显过错的人获得应得的赔偿。很多群众从开始的不信赖、试试看转变为后来的信赖、依靠,愿意找法院解决纠纷,我对此很欣慰。 我是一名基层藏族法官,我知道在藏区执法,光懂法律不行,光懂藏语不行,光懂藏汉双语翻译也不行。在藏区基层当法官,一定要有吃苦的准备,一定要有过硬的本领,一定要有服务群众的决心,并结合当地实际,尊重民族习惯,秉持公正执法。我希望,这样的法官会越来越多。如果彼岸就是正义,我愿意做那桥梁上的一方青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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