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为民司法的三重品质
——访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斌
时间:2014-06-20 15:57:17 作者:卫建萍 余甬帆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虹口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东北部,全区面积23.4平方公里,下辖8个街道,区域常住人口85.3万,人口密度3.6万人/平方公里。虹口区是海派文化的发源地之一,鲁迅、茅盾、丁玲等一批文化名人故居都坐落于此,该区是目前上海市惟一获得“全国文化模范区”称号的城区。围绕该区的区域特点,近年来,虹口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品质和精致文化融入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以“提升工作品质、争创先进业绩”为工作目标,着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近日,记者围绕法院如何抓好审执工作、司法服务提升为民司法品质,以及通过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含有文化品味的法治氛围等话题,对虹口法院院长张斌进行了专访。 回应群众需求 提升审执工作品质 记者:地处老城区,面临新发展,新形势下虹口法院的审判工作有怎样的思考和实践? 张斌:作为上海市中央商务区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处在新一轮升级、改造中的老城区,虹口面临着“驱动创新、转型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旧矛盾交织碰撞,司法需求呈现多样趋势。反映在司法过程中就是涉诉纠纷总量不断上升、调处难度不断加大。 2013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423件,审结19643件,同比分别上升10.2%和5.9%。可见,作为上海的基层法院,虹口法院同样承载着较大的办案压力。2013年,我院法官人数为148人,全年法官人均结案数为133件,每个法官需要在1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起案件。在工作节奏不断加快、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的趋势下,我院采取“短、频、快”的办案节奏和审判方式加快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回应群众对于矛盾化解的迫切需求。 在管理层面,我院党组提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回应型审判管理机制,并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逐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一方面,构建和完善以诉调对接为重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诉前纠纷的引导释明、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同时,规范诉调对接工作管理,严格办案周期和操作流程,推进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紧密对接。另一方面,优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提升小额诉讼效果,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定分止争,有效减少了群众诉累。2013年,我院各项效率指标,如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平均执行天数等均处于全市基层法院较好水平。 在此基础上,我院党组提出了“以精品战略带动审执矛盾化解”的思路。我们组织开展了精品工作、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法官等评选活动,并以这些活动为抓手,悉心化解各类涉诉矛盾纠纷。如,自2012年初开始,我院创设“向日葵”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工程,创设“六个优先”模式,即“立案优先、保全优先、调查优先、执行优先、分配优先、救助优先”,为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养老保险等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到位执行款过亿元,有效兑现了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我院继续优化涉民生案件的审执机制,将其打造为集诉调、立案、审判、执行于一体的司法为民品牌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记者:在办案讲求“短、频、快”的同时,虹口法院又是如何提升纠纷解决质量、确保公正司法的? 张斌: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向,但其在诉讼中希望得到法院公平、公正对待的诉求却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确保办案的品质。为此,我院通过理顺管理体系加强对案件质效的监管,如我院成立审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院审判管理工作开展,同时,下设审判管理办公室,由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负责人,具体开展审判流程与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以此为基础,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对管理中遇到的难题及时研判和解决,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与目标,着力提升办案品质。 在厘清审判管理机构职责的基础上,我院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合议庭建设。按照放权而不放任、赋权同时赋责的思路,制定《合议庭工作规则》,完善审判长选任工作,落实审判长负责制,优化合议庭成员之间的分工配合,强化合议庭作为基本审判组织和管理单位的职能定位。探索合议庭院、庭两级管理制度,缩短管理链条,突出院级层面统筹管理的精细化和实效性。另外,我院还创新合议庭考核模式,每月对各合议庭的审判质效、信访情况、精品案例等开展考核讲评,督促整改落实,并在审判长年度考核及选任、续任中作为重要测评依据。通过多层面、常态化分析讲评和针对性整改措施,我院审判质效数据持续向好。 为进一步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我院还专门成立法官小组即审判质量评定小组,通过法官自主管理,提升办案质效。法官小组成员需要履行“三员”职责。一是质量评定员,对差错案件进行评定,有差错的要追究责任,无差错的则给予保护。二是经验讲评员,将评定案件过程中的好经验、方法及时带回庭内,做好庭内质量讲评工作。三是法官带教员,由其对我院青年法官进行业务指导,传承审判经验与工作品质。 打造特色品牌 优化司法服务品质 记者:在司法服务民生方面,虹口法院有何特色举措? 张斌:我们认为,做好为民司法的延伸服务工作,同样需要根据区情、民情需求展开。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虹口区正着力推进以旧区改造为重点的城市建设,深化北外滩航运及金融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合力。对此,我院立足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延伸,主动对接、依法服务。 在服务旧区改造方面,我院始终坚持依法推进旧区改造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统一。为此,成立服务旧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设立“服务旧区改造专项合议庭”深入拆迁基地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探索、完善“裁执分离”工作模式,协同区房管局、动拆迁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做好涉拆迁矛盾化解工作。此外,我们还与市法学会、区旧改指挥部联合成立“虹口区旧区改造法治沙龙”,共同破解疑难法律问题,促进旧改工作依法开展。 在服务航运金融方面,我院于2012年7月成立金融审判庭对金融案件实行归口审理,以依法平等保护为原则,促进辖区航运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与区金融办签署合作备忘录,与金融机构、企业建立常规金融风险预警及纠纷化解信息沟通平台,加强规范指导。与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签署《服务非公经济合作协议》,共同成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法治论坛”,保障非公企业良性运转。2013年,我院共审结航运和金融领域刑事案件210件,审结相关民商事案件647件,其中金融借贷案件278件,同比增加2.6倍。 记者:我们从各类媒体了解到,虹口法院在司法服务民生工作中,还创立了许多品牌,能否请您具体介绍一下? 张斌:虹口区域面积不大但人口密度很大,目前是上海市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区之一,单位面积上有大量的矛盾纠纷需要司法的介入,这既是现实的需求,也为法院服务和保障民生提供了条件。2012年9月,我院成立“郭杰法官巡回调解工作室”,以我院诉调对接中心设在各街道的“分中心”为依托,定期赴辖区8个街道巡回开展诉前调解和法律咨询工作,定期组织青年法官带案进社区化解矛盾。2013年3月,我院又将原有运作多年的社区联络法官并入“调解工作室”,在社区培训基层调解员,指导开展人民调解。以此整合基层司法服务力量,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一站式的司法服务平台。 实践中,我们也意识到,提升司法服务的品质仅靠法院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需要搭建和推进多层次的司法联动平台,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做优做精工作品牌。我们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区府的大力支持,为此专门成立了虹口区司法联动工作小组,统筹全区各项司法联动工作。在全区良好的司法联动氛围下,我院与多家基层单位合作,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民生的广度和深度。 比如,与辖区各街道合作,深化调解、执行、稳定三项联动工作,将矛盾纠纷及时在基层一线解决。与区人保局合作,建立“企业欠薪保障机制”,向生活确有困难的欠薪案件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工资款,缓解其燃眉之急。与区消保委合作,成立全市首家“金融消费者联合维权站”,综合调处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区信访办合作,参与构建各街道属地稳控机制,聘请地区信访督解员,加大协同化解力度。此外,还与市女子监狱合作,连续19年结对帮教女犯,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帮助她们积极改造、回归社会。 营造法治氛围 提升司法文化品质 记者:高品质的审执工作和司法服务,归根到底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官,请问虹口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独特的经验? 张斌:文化是很有效的“粘合剂”,它能凝聚人心、激发活力、扩大影响力。虹口法院非常重视发挥法院文化的引领和聚合效应,坚持从面向干警、面向社会两个维度提升法院工作的文化品位。我院制定2012-2014年文化建设行动纲要及年度推进方案,着力推进学习型法院文化建设。以此为基础,我院努力打造文化品牌,连续举办两届“虹口区法院文化周”,回应干警文化素养需求,浓厚法院文化氛围。开展“一庭一品”庭室文化建设,全院已初步形成包括“伴悦坛”审判长沙龙、“绿叶谭”服务审判活动、“清廉虹馨”廉政教育工作等在内的十个庭室文化品牌,着力打造广大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 为了给干警创造多层次的文化学习空间,我院还着力搭建文化活动平台。定位于高端学术研讨的“虹法论坛”、鼓励干警共同“读书、品书”的“书适生活”、优秀法官对话交流的“撷英汇”等活动平台应运而生。这些平台为干警提供了交流学识与经验、提升综合素养的多元机会。此外,我院还打造刊物文化载体,整理出版法院历史、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调研成果汇编等系列书籍,编辑出版院刊《今日虹法》以及《虹法党建》等院内刊物,注重突出亮点,形成特色品质。在“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倡导下,我院先后组建了“泓法社”调研社团、“虹法印象”摄影工作室、“活力虹法”文体俱乐部等文体团队,利用业余时间定期开展文体活动,这些活动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的同时也提升了干警的人文情怀。 记者:文化的力量是无形的,也是无穷的,虹口法院在面向社会传递法治文化方面有哪些收获? 张斌:我院的文化建设不仅面向干警需求,而且还着眼于满足社会和群众需求,以此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对外辐射影响。如近年来坚持每年向有关部门发送系列审判白皮书,针对金融行业、商事领域、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通过翔实数据、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对策建议,提示避免风险、规范行为、健康发展。又如,2013年以来开展“走进虹法”系列“公众开放日”活动2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干部、辖区居民、中小学生、老人朋友来院观摩庭审、座谈交流、参观法院文化设施、观看法院宣传片,开展有针对性的司法公开活动,以“请进来”的方式达到法院文化走出去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我院进一步通过新闻宣传对外输出有品质的法治文化。为此,我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成立新闻中心,充分发挥其法制教育引导功能。与区教育局、未保办合作,推出“七彩虹”牵手行动暨虹口区青少年系列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微博访谈、模拟法庭、法制文艺表演、法制课堂等形式,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和安全保护意识。与区老龄委合作,成立“老人与法”司法服务品牌,通过为独居老人授课、赴养老院讲座、为老年居民播放法制电影等形式,向老年朋友传播依法维权的理念和方法。此外,我院每年还围绕消费者权益日、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大型系列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根据辖区各街道的司法需求,我院主动提供菜单式法制讲座与培训服务。2013年,我院共开展各类法制讲座、法律咨询60余次,有效满足了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普及、更新和补充的需求,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推进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在社会各界的生长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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