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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争议的庭上确认 有争议的庭前审查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推行要件式庭审管理新模式
时间:2014-06-23 09:21:29    作者:韩国昌 宋晨    来源: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精神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法院审判中的庭审环节实行要件式管理,将在庭审活动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要件,通过列表的方式前置到庭前,对没有争议的要件在庭审过程中进行确认,有争议的在庭前进行审查,全面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取得明显效果。今年1-3月份,民商事审判庭审时间平均缩短60分钟,庭前调解和撤诉率同比上升12.5%,当事人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22.7%,结案率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一、要件式庭审的基本介绍

法院庭审是审判案件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关键环节,也是双方当事人讲事实、摆证据以及陈述各自观点的重要平台。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面对更加程序化和专业化的庭审活动,不少当事人仍然感到困惑,往往因为对事实和证据的准备不充分和不理解,错失举证和质证的关键环节,导致不少案件出现上诉、信访等“翻烧饼”的问题。如何能够让庭审活动更接地气、更有效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大胆提出了“要件式庭审”这一全新的概念,并在调研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在民商事审判庭全面推行这一做法。

二、主要做法

要件式庭审的基础环节是各类案件具体要件的归纳和总结,高度概括和准确归纳同一类型案件的要件是庭审管理的第一步。2013年10月,我们从民商事审判入手,对2010年至2013年所审结的近8000件案件分类进行统计和阅卷,对基层法院常见的离婚、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7大类11种案件进行分类整理,组织1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分类型查阅卷宗,在此基础上提取各类案件的共性要件,分别列出庭审调查提纲,并最终形成要件式庭审表格。2013年12月,开始在民商事审判庭试行要件式庭审,法官从立案开始,将案件要件表分别送达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由当事人在庭前对照表格内容逐项进行填写完毕之后,法官在庭前收回附卷。

1、查漏补缺,厘清案件基本脉络。要件表一式三份,随审判流程流转,从立案阶段开始附卷,立案法官在审查立案过程中,对于能够确认的内容,在附卷联填写相关信息,审判法官在接审案件后,必须对照要件表的内容,逐项列出审判提纲,对要件内容分项落实,并做好书面记录,防止遗漏案件必查项目。办案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某一类型案件该查什么、查多少项目均明确了具体的要求。对于个别案件中存在的需要查明的特别事项,我们在要件表中附有备注的选项,以便于法官针对个案添加补充必要的内容,作为庭审的待查事项予以列明,起到提醒和提点的作用。

2、做好比对,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要件式庭审表在立案阶段由立案法官向原告方送达填写,被告方填写的表格则由办案法官在送达诉讼文书时一并交由被告填写,案件承办人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庭前填写的表格内容,逐项进行比对,对双方表格内容填写一致的部分在庭审中予以确认,不同的项目,则由承办人在庭审提纲中予以列明,作为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和庭审的重点,大幅度缩减不必要的庭审质证内容。

3、强化举证,快速处理纠纷。根据简繁分流的原则,对于要件表中列明事项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我们要求办案法官尽量简化程序;对于争议内容较多,双方暂时难以达成一致的案件,由当事人逐项举证说明,避免双方在无争议或无证据证明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上不断纠缠,快速进入案件庭审的重点和核心内容,通过举证责任的庭前分配,当事人对于孰是孰非在庭前有了较为明确的指向,调解过程中更容易接受办案人的调解方案。

4、抓好落实,强化对要件式庭审的管理考核。2013年12月,我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要件式庭审的实施意见》,对要件式管理的案件,从立案到案件结案归档全程纳入考核。我们要求办案法官在提交结案的卷宗里必须附有明确记录的要件表一式三份,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结案和归档手续,并对案件承办人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处罚,从源头和结尾将要件式庭审纳入统一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取得的效果

经过近几个月的运行,办案法官从最初的“不愿用”逐渐转变为“我要用”,法官结案卷宗里,要件式庭审表填的是最满的,也是内容最多的,大家普遍从中感受到要件表的便捷和效率。

1、前置化的要件表促使办案更规范。同一类型的案件应该查什么、怎么查,要件表格一目了然。个别法官以往办案过程中“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式的庭审彻底消失,案件承办人通过三张要件表就能够明确案件的分歧和焦点,庭前证据交换和庭审现场井然有序。

2、明晰化的导向促使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通过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所填写的要件表进行比对,很容易就能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项理顺清楚,这样的结果,使得法官无论在庭前调解还是庭审过程中都能够迅速抓住焦点问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双方当事人填写要件表的过程也是自我对照的过程,孰对孰错、孰是孰非让事实和证据来“说话”,使得办案人更容易将案件调解。

3、格式化的要件表促使法院审判更加公开。当事人在庭审中向法庭说什么、提交什么证据、提供哪方面的信息,在要件表中都有明确的指向。这种格式化的要件表使得当事人双方心里都有底,案件怎么办、查什么都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拉近了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打消了老百姓对于法院办案过程中的神秘感和暗箱操作的思想。

4、规范化的庭审模式促使法官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应该查什么、怎么查,要件表里都有明确的项目索引。以往个别业务水平一般的法官对接手的案件存在有畏难发愁的思想,遇到案子现翻书,通过要件表格的落实,办案人现在直接对照要件表就可以明确案件的整体脉络、需要查明哪些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要件表使得法官在干中学,学中干,有效提高了一线法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四、发展方向

司法公开是当前法院审判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围绕司法公开,我院所推行的各项举措,无论是规范办案程序的“一.二五”表格式管理,还是要件式庭审,都是通过规范法官的审判活动,经受社会公众的检验和评判,从这个角度来说,规范化是当前法院审判工作的必由之路。目前,我院民商事、行政和刑事庭审规范已经制作完成,裁判文书的规范化制作也已经列入审判工作的日程表,我院规范化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框架已经初步搭建,必将成为法院实现新发展和新跨越的重要平台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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