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应当重视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时间:2014-06-23 17:48:08 作者:袁江华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任务日益繁重。基层人民法院处在审判工作的最前沿,是我国审判事业最坚实的基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服务大局出水平、审执质效上台阶、队伍建设展新貌、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奋斗目标,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基层人民法院院长需要从法院全局工作着手,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管理意识,重视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服务大局谋发展。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使命和司法职能,是人民法院工作赢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基础。基层人民法院应自觉把法院职能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谋划和推进,不断紧跟经济发展形势,充分结合地区发展需求,出台配套措施,主动为辖区重大项目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服务。要强化司法研判和司法建议,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重大决策的先导和推进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前提,是人民法院总结审判经验,发现并解决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途径。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很多,只有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判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具体措施,才能增强能动司法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抓创新社会管理构和谐。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司法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也是一项重大、长期的社会公共政策。基层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结合自身层级特点,准确定位,明确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立足点,紧抓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找准能动司法、完善机制的突破点。不断加大项目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力度,树立社会管理创新品牌,逐步加深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横向宽度和纵向深度,全力构建司法职能和社会职能相结合、法院自力参与和借力配合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抓化解社会矛盾促稳定。去年,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是根本,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化解社会矛盾。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人民法院是各种利益要求和利益冲突的平衡者,担负着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能。基层人民法院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平衡协调机制、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诉求表达畅通机制,通过深入开展“三解三促”、领导干部“三下三联三交”和大接访等形式的活动,强化领导参与,畅通信访渠道;开展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村居”等活动,深入排查隐患,有效化解纠纷;开展庭所共建、法官与大学生村官共建等活动,加强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健全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抓审执质效争进位。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审判质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基层人民法院应及时学习,深刻领会审判质效指标的涵义和要求,细化操作规程,强化过程监控。规范审判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态势分析,加大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疑难案件的力度,完善限时办案、案件督导等制度,对审判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协调、规范、监督审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解决措施,促进审判工作合法、有序、高效地开展。加快信息化、科技化管理进程,利用电子数据资源共享、互通互用的特点,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工作环节进行信息跟踪和控制,深入推进庭审“三同步”工作,依托网络技术提高审判管理制度的效能,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 五是抓司法规范强管理。规范化管理强调了管理过程中的制度性、科学性、人文性特征。将“规范”引入司法程序,是确保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基础手段。基层人民法院应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创新工作方法,修订完善审判、行政、队伍、财务、后勤装备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度,着力构建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制度的贯彻力和执行力,实现工作标准化、办事程序化、考核量化、管理正规化。要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查、执行工作管理、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机制,科学设置岗位目标和奖惩办法,以部门和干警绩效考核为基础,以奖惩制度为依托,合理评价部门及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增强司法政务工作的预见性、减少被动性,确保连续性、避免随意性,做到忙而不乱,事半功倍,提高司法政务工作和审判工作的整体效能。 六是抓司法为民增感情。司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司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证。基层人民法院处在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的第一线,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思想上为民、作风上亲民、措施上便民,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机制,通过设立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在互联网上开设“司法便民”栏目、实行网上立案、非工作时间立案、加大巡回审判和司法救助力度等方式,充分体现法院公正、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人文关怀,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七是抓能力作风建设促公信。法官司法能力和职业形象是影响司法公信最直接和重要的因素,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最多,在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尤为重要。基层人民法院应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层干部年度培训、干警常态化学习教育等长效机制,通过举行辩论赛、演讲赛等活动,强化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干警政治素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6+1”工作法,以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编发《风纪期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组织院校共建、业务竞赛、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等活动,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保障司法公信。 八是抓发展潜力储人才。现阶段,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是应对案多人少矛盾、缓解繁重审判任务的重要保障。然而,基层人民法院由于司法环境、职级待遇、法官准入门槛等原因,法官流失、断层现象严重。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应注重加强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青年干警综合素养,逐步完善人才储备机制。要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形式;加强实践锻炼,落实青年干警轮岗规定,积极开展调解能手、调研标兵等评比活动,提高青年干警业务技能;实行导师制度,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加快青年干警培养;实行部门负责人助理等制度,给青年干警提供展示才能的舞台,激发工作热情,丰富人才储备。 九是抓司法安全保平安。近年来,针对人民法院和法官的恶性袭击事件时有发生,这些恶性事件既威胁到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又影响和制约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基层人民法院处于矛盾化解的最前沿,加大司法安全工作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加强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装门禁系统、摄像头、报警器等,严格枪支弹药管理,不断强化警用装备建设,配齐配强各项安保设施;另一方面要加强软件建设,扎实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以体能训练为基础,警务技能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训练,打造过硬司法警察队伍。加强内部各环节的沟通协调,建立立案联系制度、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建立与派出所的联防联动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协同预防和处置各类涉诉突发事件的效能。 十是抓法院形象营氛围。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处在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法院形象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基层人民法院应加强信息网络建设,通过发送短信、更新网站内容等形式,及时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和便民举措,加深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完善院史陈列室、法治文化长廊、图书室等基础设施,在审判区、办公室、公共走廊等处悬挂各类格言警句和书画作品,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文艺表演等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凝聚干警核心价值观,推进司法作风的转变,司法绩效的优化。加强司法宣传工作,重视舆情分析和应对,以“法院开放日”、“法院文化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展示法院良好形象,营造良好司法舆论氛围。 我们正处在一个崭新的时代,不断变化的司法环境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只有站位全局、突出重点、拓展思路,推进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才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一流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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