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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推进审判管理
时间:2014-07-02 10:58:27    作者:朱继全    来源: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法院管理的核心是审判管理,审判管理是提升审判质效最重要的路径。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以审判管理“三化”年和“审判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前所未有的程度重视审判管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审判管理,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整合审判管理职能,从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评估、审判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四位一体”狠抓审判管理工作,全面发挥“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在案件逐年增多,干警总数和法官人数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审判质效总体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

一、审判流程管理“精细化”

对报请延长审限、简易转普通、各节点审判流程、销结案等全部由审管办实行扎口管理,将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审判流程同步管理,实现对立案、审判、执行、结案、归档等各个节点的监控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监控机制,由审管办对审理时间超过三分之二的案件、审限不足七天的案件、审限变更案件、审理时间超过一年的案件实行周通报、周预警制度,并跟踪催办督办,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确保均衡结案。通过采取周挂牌通报、跟踪催办督办等管理措施,因鉴定等原因依法中止的55件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全部结案。

二、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化”

坚持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精品案件评查、“三类案件”评查以及日常案件质量评查等五项活动,每项活动都强化“问题”意识和纠错功能。庭审评查中,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突击”评查、终端技术的网络庭审评查以及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刻录光盘后的“微格化”庭审评查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查庭审,评查后及时召开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参加的点评会,指出问题,整改提高。裁判文书评查中,不求数量,但求效果,对每位审判人员的裁判文书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评查,撰写长达1.4万字的裁判文书评查通报,通过不留情面的评查“倒逼”推进法官素质的提高和责任心的增强。精品案件评查和“三类案件评查”中,邀请市委党校、黄山学院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集中逐案开展评查。日常案件质量评查中,采取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以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对判决案件必查,评查合格方可归档,坚决杜绝走形式和类似差错、瑕疵的屡次出现。

三、案件质量评估“层次化”

我院围绕省高院《两个办法》,特别是省高院制定实施的涉及基层法院的24项指标,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估与审判管理。首先以这24项指标为“指挥棒”,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对照这24项指标,审判委员会和院领导以此加强宏观决策管理,审管办以此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力度,庭长以此加强本部门法官的直接管理以及法官个人以此加强自我管理,激发不同管理主体的活力。同时,根据这些指标运行状况,制定或出台了均衡分案、民事案件合理分流以及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协调对接机制等审判工作新机制。第二,以这24项指标为“成绩单”,建立三级评估分析机制。建立健全全院审判质效指标、各业务庭审判质效指标、各承办法官审判质效指标三级评估分析机制,坚持每周对全院及各业务庭案件质量进行评估分析通报,每月对各承办法官审判质效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并制作成展板向社会公布,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第三,以这24项指标为“体检表”,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在每周、每月案件质量评估分析中,用黑、蓝、红三种不同颜色表示审判质效指标是否“健康”。黑色是指已达满意值指标,表示“健康”;蓝色是指未达满意值但未进入不允许值的指标,表示“亚健康”;红色是指不允许值指标,表示“不健康”,并分析出现症状的原因及改进措施,指导全院和各业务庭的用力方向是保持黑色指标,提升蓝色指标,狠抓红色指标,确保审判质效的整体推进。

四、审判绩效考核“数据化”

除每周和每月对各项指标进行通报外,我院还结合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修订完善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责任制,使考核指标更趋科学合理,符合审判规律。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分值评选“优胜部门”、“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在评先评优等实际工作中注重以审判质效“说话”,将考核结果以及各部门、各承办法官审判质效情况作为推荐全国、全省、全市先进集体或个人以及我院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不搞“照顾型荣誉”和“轮流坐庄”,确保“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努力形成全院上下重质效、争上游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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