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执行:播出“公开”收获“公信”!
时间:2014-07-03 09:42:33 作者:陈默 来源: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6月30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4G移动直播设备,现场视频直播一起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全过程。“带着视频直播去执行”,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7月1日《光明网》) 事情源于2005年6月,西北大学与陕西汉林公司签订了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合同约定在西北大学南校区建成一个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但时至今日,该服务中心未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期间,汉林公司擅自将服务中心一层房屋出租给小商贩从事经营活动。并且,由于汉林公司拖欠承建方工程款,致使承建方滞留现场并在服务中心周边乱搭乱建了很多临时建筑出租给小商贩。给西北大学的教学和生活环境及全校上万名师生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西安中院于2012年9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汉林公司支付西北大学违约损失80万元;清退该学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的所有承租人,清理完现场临时建筑。宣判后,汉林公司提起上诉。陕西省高院维持原审判决。之后,西安中院责令被执行人汉林公司在2014年2月10日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汉林公司仍拒不履行。为此,西安中院于日前带着网络直播对该案展开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以网络视频全程直播强制执行过程,在全国尚属首例,开了执行公开的先河。而该案的圆满成功和网友的纷纷点赞,充分说明本案的全程直播,播出了“司法公开”,收获的是“司法公信”。 首先,网络视频直播强制执行,有利于公众零距离接触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将法院强制执行公开直播,充分展现法院公正文明执行的自信,给公众了解法院工作一个窗口,让公众洞察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执法形象。 其次,网络视频直播强制执行,有利于消解司法的神秘。长期来,公众对于法院审判执行充满神秘感,有些法律程序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无从了解法院审判执行的难易,无从了解法院执法办案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法定要求,更遑论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通过直播,全面落实司法公开,使公众直观的了解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直面的重重阻力,以及排除执行阻力的努力和决心,从而体会法院干警维护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的艰苦努力! 其三,网络视频直播强制执行,是一堂“普法秀”。通过直播,为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人民法院的裁判具有法律权威,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必须强制执行。更为重要的是,“直播”能够勾起公众对案情的了解欲和对相关法律的求知欲,何为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强制”措施?……其效果,比枯燥的法律条文宣讲效果无疑好得多。 最后,网络视频直播强制执行,给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老赖”以震慑。从报道中看出,原先,被执行人汉林公司采取了一些拒不执行的举措,如不顾执行人员的多次协调,拿走执行协议书、拒不到庭等“软抵抗”。法院通过网络直播强制执行,使多年来严重威胁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3000平方米建筑清腾完毕,4000平方米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被全部拆除。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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