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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之源话法院
——访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4-07-03 12:00:18    作者:茶莹 郎维学 周海燕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大理洱源,是闻名遐迩的洱海发源地,这里青山环抱,溪河如织,鱼鸟翔集,山水交映。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当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2014年6月,正是当地杜鹃怒放苍山,白鹭信步湖畔的时节,我们走进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就洱源法院在环境保护方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对该院长高忠明进行了专访。

记者:来到大理,总听到这样一句话:“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我们法院在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一些什么样的工作,如何做到司法不缺位?

高忠明:洱源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洱源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这样一个工作大局,法院如何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勇于担当,这成为洱源法院党组重点考虑的问题。

2011年6月,洱源县法院在大理全州基层法院率先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环保法庭采取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模式,受案范围包括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各类民商事责任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诉讼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以及民事、行政环保公益诉讼案件。环保法庭从成立至今,已经审理相关案件28件,主要以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为主。在近年来的案件审理中我们秉承生态文明的理念,逐步探索出了具有环保审判特色、符合环保审判规律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一是创新适用非刑罚处罚手段,尽力弥补破坏环境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对一部分盗伐、滥伐林木罪行较轻的案件,在判处罪犯有期徒刑的同时,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判处其到案发地补种树苗;二是实施环保案件执行回访制度,保证环保案件判决不落空;三是借用“外脑”,试行请环保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四是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核心,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和环保法律意见书工作,延伸司法服务;五是制定环保案件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就地宣传的工作制度,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六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营造联动的能动司法大调解格局,积极降低诉讼成本,和谐化解环保民事纠纷。

在成立环保法庭的同时,洱源法院高度重视洱海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生态文明建设,延伸诉前庭后的审判职能。目前,我们在洱海重点保护区域和著名的茈碧湖旅游景点设置便民服务点,除了常态化地开展法律咨询、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巡回立案、巡回开庭之外,还承担着一项重要的工作,那就是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每逢“6.5”世界环境日或是在旅游旺季、赶街天等,法院干警主动走上街头、走向景区、走进学校企业、走入社区农村,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法院干警积极响应大理州委、州政府“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以辛勤劳动躬身环保。

记者:洱源法院的环保法庭自成立以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其下一步有何部署和安排?

高忠明:环保法庭成立三年来,通过案件的审理、法治的宣传,既震慑了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也教育了环保意识不强的当地群众,为洱海之源的环境保护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得到群众的认可。然而,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难题也困扰着我们。比如近年来开始出现的大量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树根的行为,不法分子借法律空白之机大肆挖掘珍贵树木的树根。参照适用《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司法过程中对树根部分进行鉴定计算时,专业鉴定机构往往以树根部分不规则为由未折算活立木蓄积,或以地下部分不计算活立木蓄积。这就导致树根部分因不能折算立木蓄积,无法在量刑时作为一个明确的要素供法官评判,尤其当被告人仅仅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林木的树根部分时,应该如何定罪量刑成为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给我们的法官造成了一定的困扰。目前,针对此类案件,在审理中,我们把树根材积作为一个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在法定刑不升格的情况下,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同时提高判处罚金的数额,以达到震慑不法分子的目的。从效果上看,及时遏制住了此类犯罪的迅速滋长。在不断实践基础上,我们鼓励自己的法官撰写了学术探讨文章。目前。洱源法院已经提出了由省级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部门联合针对此类案件制定相应的处理意见的建议。

记者: 2013年,洱源法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成为大理州法院系统内首家获此殊荣的法院。据我们了解,洱源法院文化建设开展得有声有色,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高忠明: 我以邓川法庭为例,谈谈我们是如何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的。邓川法庭是法院服务基层群众、延伸司法触角的最前沿,维护着辖区内汉、白、回、苗、土家、傈僳等多个民族群众的和谐共荣,保障着辖区内经济、社会稳定繁荣。邓川法庭所辖邓川镇和右所镇国土面积346.2平方公里,人口7.5万,工业总产值占洱源县的85%,法院文化建设是我们近年来整体推进邓川法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和创新点。

一是构建整齐、对称、平衡、和谐的秩序之美。走进邓川法庭,蜿蜒的小溪、青葱的松柏映入眼帘,两侧矗立着庄严肃穆的“厚德”、“尚法”石碑,是邓川法庭对每一位来诉来访群众的庄严承诺。法庭的职能与追求,镌刻在法庭正前方的石碑上,在以日晷为原型的“和谐邓川碑”上,刻有“有矛盾纠纷,到法庭解决,得公正处理,案结人和顺”20个字。“厚德碑”、“尚法碑”与“和谐邓川碑”三足鼎立,这些具象的文化符号,让每一位走进法庭的人立刻感受到法文化的精神内核。以“南北两围墙,东西一走廊”为格局的法院文化广场,北墙涵盖父子、夫妻、兄弟、邻里、朋友、关联6个篇章,每一个篇章都由“以史为鉴,以案为镜、法官评说”三项内容构成,引发、引导诉讼参与人对矛盾纠纷进行理性反思;南墙由清廉篇、明礼篇、尊老篇、爱幼篇、有德篇组成,梳理古今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历史故事,让诉讼参与人通过“照镜子”悟人生。东西文化长廊则将视点投注在历史、民族文化和法治文化方面。法院文化广场建成后,已经成为当地一个公共文化广场。

二是实现文化广场的聚能效应。在诉讼程序方面,邓川法庭匠心独运,建立了“一二三一”工作机制,即“一个提示”:向当事人发放印有法律规定和道德名言警句的诉讼温馨提示;“二种学习”:引导当事人学习文化广场相应版块、反馈诉讼教育材料;“三次疏导”:诉前、诉中、诉后三次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一次回访”:通过案件回访卡,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诉讼的得与失。在邓川法庭,无论法官、书记员还是法警,每一位干警都能说一口流利的白族方言,当事人到法庭语言上无障碍,对法官就能敞开心扉。法庭多处理民事纠纷,法官们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让环境的布置有助于开展工作。如为了给情绪对峙的当事人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法庭调解室按照白族风俗习惯布置,墙角挂着玉米和辣椒,墙上悬挂着几幅白族大家庭其乐融融的照片,桌子上铺着扎染布,陈列着三道茶。端着法官泡的热茶,面对法官真诚的笑脸,坐在宛如自家客厅的调解室里,当事人的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会有所缓和,这个时候法官再讲法理、讲道理,当事双方比较容易听得进去。

邓川法庭年均审执结案件200余件,因为工作做得扎实,案件的调撤率接近80%。在法院文化广场建成后,法官们有意识地、适时地、灵活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以利用,使得法庭案件调撤率又上浮了近5%,在高水准上的脚步这是特别不容易的。对于法庭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调撤率在2012年以来达到了100%。

记者:能不能给我们讲几个具体的案例来佐证一下文化建设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作用。

高忠明:洱源法院“文以化人、文以惠民”的司法实践是非常丰富的。邓川法庭里有26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老法官董小登说,给当事人做工作就要学老中医“望闻问切”,善良的风俗与法律都是相通一致的,当事人来法院也类似于“寻医问药”,关键在于怎么解开当事人心中的“千千结”,气理顺了,道理通晓了,矛盾自然就化解了。作为法庭里民事、刑事自诉案件一肩挑的“全科医生”,董小登是法庭里最擅长给当事人开“平气散”的法官。5月的一天,村民杨甲开到法庭咨询有关申请离婚的相关事项,董小登看他忧心忡忡,主动放下手头工作,带着小杨在文化广场上转了一圈,仔细讲解文化墙上镌刻的故事,像位年长的老哥一样耐心与小杨交谈沟通了两个多小时,最终小杨解开心结,放弃了诉请离婚的打算,眉头舒展地离开了法庭。

家住洱源县永东村的李氏夫妇及三个兄弟,因为在家庭共有地基上建房的问题发生纠纷,甚至互殴致伤,李氏夫妇诉到法院要求打人的三个兄弟赔偿。法官们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鉴于双方矛盾尚处于剑拔弩张的激烈状态,于是采取“背对背”调解的工作方法,分别将双方带到法院文化广场的“兄弟篇”前,声情并茂地向他们讲述了魏晋时期曹丕和曹植兄弟两“七步诗”的故事,同时也讲述了发生在洱源邓川镇上兄弟抵牾发生命案的严重刑事案件,以此警醒李氏兄弟。在文化广场前,听完法官的讲述,打人的三兄弟陷入了沉默。第二天,兄弟三人主动来到法庭,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李氏夫妇的损失,并同意其在地基上建房。在文化广场的“兄弟篇”前,听完法官对历史故事和真实案例的讲述,被打的李氏夫妇一方声泪俱下,连连说“打断骨头连着筋啊!”爽快地接受了法庭的调解。之后在法庭回访当中,法官们欣慰地看到李家兄弟已经消除了隔阂,弥补了裂痕。

我们在邓川法庭建文化广场,其实就是要让诉讼参与人以史为镜、以案为鉴,在潜移默化中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诉讼参与人守法、明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构建和谐邓川。用法官的话来形容法院文化广场的功能,那就是“文的熏陶,化的功能,无声的和谐”。 

记者:洱源去年曾经发生过一次5.5级的地震,据说洱源法院在抗震救灾活动中受到了州中院和省高院的表彰,请您谈谈当时的情况。

高忠明:当时地震共造成西山、炼铁、乔后、凤羽、茈碧湖5个镇乡38个村14万人受灾,处于地震重灾区的洱源县人民法院炼铁中心法庭也受到严重损毁。灾情发生后,法院立即成立了一支18人的先锋队,其中5名有抢险救灾经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即刻赶赴灾区,其他人员紧急筹备救灾物资后随即出发。我们的先锋队员没来得及与家人告别就急赴灾区,成为最先到达灾区的有组织、成建制的救灾队伍。当时,炼铁中学尚有百名学生需要安置,我们的先锋队紧急疏散学生,将学生们全部安全、平稳转移。随后主动承担起搬运救灾物资到临时安置点的任务,为灾民搭建防灾帐篷。当时天色已晚,正值春寒料峭时节,为了让受灾的乡亲们能尽快住进帐篷,借助汽车灯光,我们口含手电筒连续奋战7个小时,搭了30多座帐篷。那一夜没有片刻耽搁,大家在紧张的人员搜救、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查实灾情中度过。一位因为房子垮塌伤心不已的老大姐抱住我们的女法官嚎啕大哭;一位死守危房不愿离开的老大娘被我们的法官“强行”背起转移;我们一位家在当地的女法官,房子被震得墙体开裂、大门倒塌,而身为先锋队员的她却过家门而不入……震后一周时间内,洱源法院先后共派出干警参与抢险救灾175人次,出动警车45辆次,协助搭建帐篷307座,保障了39户房屋倒塌户、235名重灾居民、1267户受灾户的基本生活。全院干警在震后第一时间捐出爱心善款18500元。

因为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洱源法院得到了大理中院、云南高院的表彰,然而,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抗震救灾先锋队结束工作后,我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来自“3.03”地震重灾区炼铁乡北邑村委会的感谢短信:“尊敬的法院领导、全体人员:在您们的大力协助下,我们的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我代表受灾的北邑村全体村民向您们表示最崇高的敬意!衷心感谢您们!”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来自父老乡亲的一封家书,是送给洱源法院干警最好的礼物,更是一份鞭策,让我们时刻铭记人民的信任和嘱托,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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