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法院陪审员“党支部”发挥了大作用
时间:2014-07-11 10:16:40 作者:区鸿雁 来源: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陪审工作硕果累累,陪审员党支部发挥了大作用。”7月9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朝峰一行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交流时,对曲靖法院创造性设立陪审员党支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2012年,曲靖市两级人民法院陪审员共参审案件7122件,陪审率达40.6%;2013年,陪审员参审案件7227件,陪审率达72.43%,参与案件调解5258件,参与执行3206件,参与送达6631件;今年截至6月,陪审员参审案件2746件,陪审率达83.4%,参与案件调解1957件,参与执行1633件,参与送达2911件,参与审理减刑假释680件,同时,陪审员们还参与了法院专题调研、判后答疑、庭审帮教和法制宣传等多种工作,为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陪审员党支部里,党员、预备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共同分析案情、找准案件调解(执行)方向,党员们在一起学习法律提高业务素质,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曲靖市罗平法院机关党支部书记张谊说。 去年年初,针对全市621名陪审员中,党员高达415人的实际,曲靖中院党组创造性提出在人民陪审员建立临时党支部的要求,建议在党员人民陪审员超过3人的派出法庭设立陪审员党支部,所属党员组织关系不转移,受本人所在地党组织和陪审员党支部的双重管理。随后,辖区9个基层法院均在当地机关党委的支持下,先后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党支部。 有了临时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曲靖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1名人民陪审员被授予全国优秀陪审员称号,1名陪审员被授予云岭楷模荣誉,3名陪审员被授予省优秀陪审员,两个基层法院被授予省级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陪审工作成为曲靖市2013年度最有特点、最有影响、最有实效的实事。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