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托起“大少审”
时间:2014-07-14 14:40:00 作者:徐西江 冯少辉 来源: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山东省郯城县法院牢固树立“全面维权、优先保护”的理念,积极探索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新机制。近年来,该院把少审工作渗透到基层法庭,纳入法庭常态性工作范畴,一改过去少审庭唱“独角戏”的做法,让少审工作全面开花、形成合力,用“小法庭” 托起“大少审”,走出了一条具有郯城特色的少审工作新路子。 角色定位:由“跑龙套”到“唱主角” 郯城法院共有7处派出法庭,每个法庭大多只有3至5名法官,法庭虽小,却处在审判工作一线,既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又是法院联系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该院更新理念,大胆创新,积极拓展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范围,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全部归入少审管辖范围,构建了“三审加一执”的大少审工作新机制。在“大少审”理念的推行过程中,该院针对郯城地处两省四县交界、未成年人涉案较多的实际,结合辖区社情民意和审判工作实践,经过深入调研、论证,认为处在审判工作最前沿的派出法庭更接近基层、贴近群众,是少审工作融入社会的最佳“结合点”,在“大少审”理念推介实施中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应当有所担当、有所作为。于是,该院及时在各派出法庭设立了少审工作指导室,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档案,构建起了以少年审判法庭为中心,派出法庭为网点的少审工作网络,使少审工作服务领域迅速覆盖了全县各个乡镇,辐射到各个学校、村落、社区。基层人民法庭在“大少审”这出重头戏中,逐渐完成了由“跑龙套”到“唱主角”的角色转换。 去年,郯城法院7处人民法庭同时在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共筑梦想与法同行”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学生代表座谈、现场答疑解惑、心理咨询师互动、法制资料发送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共建,真正把少审工作通过基层法庭,辐射到社会各界。一个月内,7处人民法庭先后与24所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庭校共建活动,参与师生达12000余人次,“共筑梦想与法同行”庭校共建系列活动在辖区的全面铺开,使该院倡导和实施的“大少审”工作理念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 今年春天,郯城县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关爱明天与法同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题宣传月”活动中,积极行动,广泛开展“法庭开放日”、“送法进校园”、“青少年模拟法庭”等系列普法教育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为辖区青少年提供法制教育,受到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机制建立:改“软规定”为“硬考核” “法官叔叔,求求你们一定别让我爸妈离婚啊,我真的不想失去这个家!我学习努力成绩很好,邻居们都夸我是听话的好孩子,可是爸爸妈妈老吵着要离婚,我心里很害怕。”6月17日,正在读小学三年级的小卉按照李庄法庭发放的“青少年爱心维权联系卡”上的号码给法官打了求助电话。后来,在法官的指导下,小卉流着眼泪写了《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并由法官叔叔在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子时当庭转交给她的父母。庭审时,法官站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利用亲情的力量最终说服小卉的父母相互谅解,这起离婚案子以和解撤诉告终。如今,在郯城法院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特别是自去年该院把少审工作纳入法庭绩效考核以来,人民法庭抓少审就不再是“敲敲边鼓、配合配合”,而是实打实的工作主业,并且逐渐形成了常态,建立了长效机制。法院每月定期召开由法庭庭长和少审工作指导小组参加的专题调度会,对少审工作进行安排调度。 在该院部门业绩考核中,“少审工作”与“人民陪审员使用”、“调解撤诉率”等一样,作为一个独立的单项赫然列在法庭绩效考核项目之列,分值比重是20分,占全部总分的五分之一。上半年有两处人民法庭由于少审工作得了满分,业绩考核名次排到了前列;也有一处法庭由于少审工作不得力,上次是先进,这次却“垫了底”。如今,各法庭都摽着一股劲,努力打造自己的亮点和特色,看谁的方法活、效果好,为未成年人维权已成为法庭的常态工作。 效果凸显:变 “一枝独秀”为 “多点开花” 以前,少审庭唱的是“独角戏”。按照法院的分工,少审工作由少年审判庭独立担纲完成,社会调查、审判帮教、跟踪回访、心理辅导、维权宣传、留守儿童关爱等工作千头万绪,几名少审法官纵使废寝忘食也应接不暇,总感到精力有限,分身乏术,有些工作也只能选取重点,以点带面,不能细致入微,尽管成绩突出,也只能是“一枝独秀”。而如今,人民法庭全面介入少审工作后,这种捉襟见肘的局面立即得到改善,许多“涉少”工作由法庭分担下来,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多管齐下、多点开花的局面,声势和效果倍增。 庭校共建如火如荼。暑假前,庙山法庭以“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梦’”为主题,邀请庙山镇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近距离走进法庭、走近法官。孩子们兴致勃勃地参观了科技法庭,调解室和少审工作知指导室,还饶有兴趣地倾听法官讲解神兽“獬豸的传说”和“法的起源”小故事,敲了法槌,当了回“小法官”。今年以来,7处人民法庭组织开展 “法庭开放日”活动14次,举办法制报告会36场,由法庭正副庭长和骨干法官兼任的法制副校长们先后在18所中小学校走马上任,……,法庭成了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法官成了学校师生的良师益友。 爱心倾注留守儿童。5月12下午,在泉源乡益民小学“爱心家园”内,28名留守儿童正高兴地与法官叔叔们开展文化知识互动游戏,这是该院人民法庭结合辖区实际,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的一个缩影。在辖区小学建立留守儿童“爱心家园”,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关爱活动,义务担当“代理家长”,定期常前往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偏远学校开展送温暖、心理疏导活动,引导留守儿童克服生活困难和心理障碍,健康生活,阳光成长……法官逐渐成了留守儿童的知心亲人。 法庭的介入,使郯城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青少年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也得到了明显增强,全县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由几年前的10%,持续下降至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俱佳,得到了包括最高法院、省高院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可。今年2月份,该院少审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而今,郯城法院正以人民法庭为纽带,精心打造青少年维权的广阔平台,积极吸纳社会元素,延伸司法功能,努力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