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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地上的司法为民情
时间:2014-07-17 11:02:35    作者:李昭菲    来源: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政研室

湘东明珠浏阳,是著名的革命圣地、“将军之乡”,在这片红色土地上,浏阳法院161名干警秉持公正、为民之心,踏着革命先辈的足迹,穿梭于大山深处、乡间地头,全心全意、无私奉献于基层人民群众,用真诚和良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用“红色理念”打造“红色机关”

“法院院长到我们老百姓家里来认亲戚,真是稀罕事。欢迎院长多来我家做客!”浏阳关口街道水佳社区的王大爷握着浏阳法院院长戴智明的手,激动地表示。就在刚刚,浏阳法院第三党支部党员干警来到该社区,逐一登门入户到社区农户家中结对认亲,真切感受农民“亲戚”的生活状况,为“亲戚”们想帮扶点子,解决实际困难。

近年来,该院着力构建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机制,以党支部为主体,把支部建在庭上,有在职党员142人,退休党员37人,设立10个党支部,把每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群众的“连心桥”,服务群众的“流动站”,做到了法官工作在哪里、审判活动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流动的党旗飘扬在浏阳37个乡镇、街道、社区,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全体干警来到浏阳市中和镇苍坊村的胡耀邦故居参观学习,接受党的群众路线再教育,学习耀邦同志“心在人民,利归天下”的为民情怀和“屋矮能容月,楼高不染尘”崇高品德。

该院积极倡导全体党员干警继承和发扬革命前辈的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通过院长讲党课、专家授课、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等专题教育片、撰写读书心得等方式,牢固树立“红色理念”,坚定优秀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

将“红色精神”植入“新鲜血液”

青年强,则法院强。该院用好用活各种红色资源,把党史馆、荣誉室、红色景点当成“精神家园”,潜移默化地引导青年法官传承革命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健康快速成长。

该院对青年干警推行“基层磨砺”+“导师培养”模式。对从“校门”到“院门”的年轻干警均安排到基层法庭锻炼至少1年,每名青年干警均安排一名中层副职以上法官担任其导师,在日常工作中言传身教,做好“传帮带”,用这种方式给青年干警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司法前沿接受磨练、施展才华。

“通过在法庭的锻炼,全面积累了基层工作经验,调解及办案能力提高相当快,基层锻炼使人受益匪浅。”湖南省办案标兵、该院执行干警王波这样认为。

“在法庭办案后,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接触,让我们对基层群众的认识更加直观,对群众的感情更深,办案经验和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了。”该院园区法庭副庭长陈钟婧对到一线磨砺感触颇深。80后的她坚守法庭已有5年,每年办案均达200件以上,2013年审结案件296件,被评为“长沙市十佳法官”。现在,陈钟婧已经开始担任新来的“90后师妹”的导师了。

2011-2013年,该院23名35岁以下青年法官审理案件10089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57.9%,全面彰显了青年法官的骨干作用,取得了法院发展和个人进步的“双赢”效果。

怀“一颗红心” 做“多手”准备

“谢谢法官,我们俩本就和兄弟一样,路通了,心也顺了,谢谢法官劳心费力为我们解决困难!”浏阳荷花社区的周大叔和杨大伯向法官由衷地发出感谢。

原来,俩人责任田相互毗邻,十几年来杨大伯主动给周大叔提供排水便利,从未有嫌隙。但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杨大伯以周大叔排水影响其种植蔬菜为由不再允许其“过水”,双方为此不和。经调解无果,周大叔“斗气”不过,一纸诉状状告杨大伯侵犯其相邻权,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为保证农忙时节不受“官司”影响,该院民一庭法官粟畅邀请了当地司法协助员和和社区干部一同前往田间地头,对涉案田地的水路走向进行了细致的勘察,通过释法说理逐渐安抚、疏导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后又来到双方家中,经耐心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周大叔选择了一条便捷水路过水,并作了撤诉。

该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将农村审判工作扎根于村组、田间,推行“院长联片、部门联企业、支部联社区、法官联家庭”的基层联系点机制,通过“下地调查、入村审判、上门走访”等形式体察民情、解决民忧。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组织巡回审判42场,开展巡回法律服务18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132个。

“法院到咱们家门口来宣讲法律知识,为我们每个人送上量身定做的‘法律套餐’,我们很欢迎!”60多岁的机械厂退休干部李大爷感慨道。

“浏阳法院多年来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服务很及时很到位,村上的矛盾纠纷逐年减少,治安状况也更好了!”大瑶镇枫林社区主任黄荣昌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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