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法院贯彻落实“六个严禁”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
时间:2014-07-17 17:08:40 作者:吴坚定 来源: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凝聚党心民心。 该院要求党员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带头革除饮酒中的陋习,带头培育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带头养成“健康、文明、适量”饮酒的良好习惯,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活动。同时,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坚决反对“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二是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三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四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五是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六是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该院要求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行使职权,灵活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将严查快办,并采取点名通报等方式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曝光,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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