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不力不应止于行政问责
时间:2014-02-22 08:27:12 作者:张智全 来源:中国法院网
日前,广东省委对东莞多名扫黄不力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包括东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严小康、中堂镇党委书记黎志辉等在内的8人被免职。同时,东莞市委还责令黄江镇党委书记杨礼权、虎门镇党委书记叶孔新、厚街镇党委书记钱超、凤岗镇党委书记朱国和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道歉。 几乎与此同时,公安部建议广东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东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民警的责任。公安部强调,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对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的,要坚决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莞色情业存在已久,且长期安然发展蔓延,以致“性都”成为了东莞这座城市的民间别称,“黄色”成为了众人皆知的城市标准色。东莞色情业屡禁不止,并不断发展壮大,究其实质,乃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所致。依法对扫黄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符合民心。广东省委掀起的这次扫黄打非“问责风暴”,凸显了打击色情、查处相关责任人的坚强决心,值得充分肯定,更值得期待。 然而,倘若从具体处罚形式来分析这一次“问责风暴”,公众还多少有些遗憾,许多问题还值得深入思考。在被处罚的12人中,东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严小康等8人被免职,均属行政处分,而杨礼权等4人被责令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道歉,连行政处分都算不上,明显给人一种隔靴搔痒式的从轻发落。全部问责的人,竟然没有一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多少有点出乎公众意料。 诚然,依法追究扫黄不力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至少在目前尚未发现相关责任人违法犯罪线索的情况下,启动法律问责,对其予以法律制裁似乎过于勉强,甚至有“有罪推定”之嫌。但不争的客观事实是,东莞色情业长期泛滥,久盛不衰,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对此却视而不见,公众完全有理由质问:这其中究竟有没有利益链的存在?究竟有没有腐败孳生的土壤和空间?究竟有没有渎职纵容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故此,相关部门在启动行政问责的同时,不应仅仅止步于此,还应审查背后的腐败输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犯罪。尽管用法律制裁相关责任人并不是问责的目标,却是问责的焦点。因为只有依法惩治失职的责任人,才能让其形成依法打击色情的法治思维,扫黄打非才不至于陷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恶性循环怪圈。 违法必究,这是法治社会的准则。此次东莞扫黄打非,力度之大,可谓雷霆万钧,启动问责,完全必要。问责如果仅仅停留于行政问责,或者仅仅止于免职、诫勉谈话、深刻检查、公开道歉,其效果与法律问责相比,不仅会大打折扣,而且也会给人“雷声大雨点小”的不良印象,动摇公众对扫黄打非能否彻底的信心,最终损毁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对此应不可小觎。 目前,东莞扫黄风暴如火如荼,并撬动了全国扫黄打非的整体联动。公众在期盼色情这一社会毒瘤能够得到彻底割除之余,更期盼涉案的相关责任人除了受到行政处分外,还应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这是扫黄打非能否真正彻底推进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理应对民众有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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