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法院文化
时间:2014-07-18 11:09:29 作者:张西勇 来源: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一谈法院: 先说一个事例,我出生在华北平原一个普通的小乡村,那里的人淳朴、憨厚、善良,但是难免也产生矛盾,尤其是在牵涉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村里有两家土地是挨着的,本来每两家地之间都有一道土堆的矮矮的线隔开,老家人将那道线称为“隔沿”,一开始两家各种各的,时间长了,其中一家就使坏,耕作犁地时,就把隔沿犁去一点。时间一长,另一家就发现隔沿已不再是原来直直的一条线,而是偏到了自家地里。于是就找使坏的邻家理论。那时候的村民们都很穷,只要有纠葛牵扯到钱,吵架、打架、动刀子都有可能。最后两家理论不成打了起来,使坏的那家丈着人多,将受害方打了一顿,我印象非常深刻,受害方当时表情痛苦,说了一句“我去找推事官讲理去。”那时候我还很小,印象中也就八九岁,不知道“推事官”具体指什么,但是当时我真的在想象自己立刻就成为一名推事官,给受害方一个公道。后来上学了我知道受害方所说的“推事官”就是我们现在的“法官”。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听到关于法律的词语,也就是从那时候我已经在做一个法官梦,在做一个法律人的梦;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立志成为一名法院人,给受害人以帮助,使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儿时的想法毕竟天真,但是每每想起此,总感觉自己仍有可爱的一面,那是我我童年可爱一面的唯一记忆。 可能我们每个工作日都会踏进法院的大门,进入庄严的审判法庭,但是我们应当思考一个问题:到底何谓法院,到底为了什么要有法院这一机关。 法院的职责首先应当是为弱者宣示权利保障的代言人。书上说,我们社会中的人没有等级之分,但是生活中、社会上从来不乏弱者,比如每年年底到处奔跑讨薪的农民工,他们在工地上出力流汗辛苦劳动时不是弱者,那是社会的分工。但是当他们讨要工薪不断奔走均有可能未果时,那时候他们应当算是弱者,因为任何社会都不会分工出这样一类人。法院应当为弱者说话,在合乎法律的情况下,使弱者不弱,使痛苦者不痛。 法院的职责还应当是惩罚犯罪恶者的利剑。每个人生下来都一样纯真,就像任何一个水流形成时的第一处水源都是纯净的一样。但是总有人会触犯法律,欺凌他人或者是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此时,法院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惩罚恶者,给恶者以告诫,也给恶者以教育。 二谈文化: 自高中政治课本上就说,文化很重要。先进的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力,政治、经济、文化三驾马车在当今大发展的年代缺一不可。那些话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转,但是却从未认真思考过“文化“的涵义。 文化按照其存在的特质来看,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它不像丰厚的物质,不像高楼大厦,不像宽阔的柏油马路那么现实、那么真切的存于我们的眼前。文化以一种意识存乎于人的内心,即便是表现出来也不能拿来当馒头吃。可是我们为什么仍然要讲“文化”,重视“文化”?因为文化一旦进入到人的内心,被内心所接纳,就很难更移。或许老辈子人说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从不严格意义上说就是一种对文化作用的相通表示。 文化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但是对社会发展起最大向前推动作用的应当是制度文化。社会的不断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促使人们向更高一级的文化追求上漫行。人们所追求的更高一级的先进文化若上升为一种制度,为社会人所遵守,人类的文明程度也会逐渐更加地得以提升。相反,没有约束的文化只能是少数人闲情逸致的寄予品,是不完全的文化。 三谈法院文化: 提及法院文化,总能让我们联想到“企业文化”。记得一个企业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一年的企业做生意,十年的企业做经营,百年的企业做的是企业文化”。从这句话中也能看出企业里把企业文化当做一种企业灵魂的重视。 照此,“法院文化”也应当是法院工作的灵魂。 单纯说法院文化每个人都会感觉空洞、复杂。如果深入挖掘其背后隐含的内容,法院文化就会变得清晰明了。法院文化不是高高飘在漫空中的旗帜,不是挂在大街上的标语,也不是错综复杂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虚幻影子。在我看来法院文化简单而且具体。 法院文化应当是一种我们法院人的精神面貌。如果一定要用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来表现法院文化,就应当算是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应对工作。当我们佩戴神圣的法院徽章热情不冷漠地接见当事人,认真不地懈怠对待工作地的时候,不但是法院文化的体现,也是法院的名片。 法院文化还是审判业务部门依据法律,结合案件,洁洁净净办案,办经得起考验的案件,写经得起推敲的法律文书,非业务部门尽职尽责,做好审判的保障工作。 法院文化更应当是每一个法院人都将有一个好身体作为生活中、工作中重要的座右铭。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谈工作、谈传播法院文化都只是暂时的。只有有了最基本的硬棒的体格,才能将传播和发扬法院先进文化当成一场持久战好好地打下去,也以期创造更新的法院文化。 四谈如何构建法院文化: 一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法院干警提供锻炼和健身的场所,首先尽力保证法院干警有一个好的身体。在不允许的情况下,适时提醒工作人员尤其是办案法官劳逸结合,哪怕在办公室内墙壁上张挂“劳逸结合”四个简单的四个字也是法院文化得以发扬和表现的重要基础。因为不管任何时候只是单纯的谈法院文化并无特别大的益处,要保证有发扬和宣示法院文化的最基本要素,那就是每一名法院人。 二是培养法院人心中对法院的归属感。归属感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某个地方产生的认同感、安全感、依恋感、荣誉感。很多人把“归属感”翻译成“feel at home”,直译过来就是“感觉像在家中一样”。构建法院文化不难,难在有构建法院文化的人,更难在在每个法院人心中都将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当成传播法院文化的重要载体。培养法院人对法院、对工作单位的归属感至关重要,不夸张地说,可以说是构建法院文化最初的源泉。 三是从实际出发,创造出适合法院辖区的法院文化。文化的丰富多彩,正在于它的各不相同。法院文化也是这样,全国上下,各个地方的法院文化也不会都一致。我们辖区里人口的数量不同、人口组成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的性格不同甚至人的方言不同,法院的工作方式也不会相同。为此,各地法院应当从实际出发,创造自己所特有的法院文化。以笔者工作的埇桥区法院为例,埇桥区是全国最大的县级区,虽然是区法院,但是基层法庭之众、下辖的乡镇之多为全国所没有。为此,埇桥区法院在开展工作时,注重对市区法院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的提高的同时,亦注重对基层法庭办案法官挑选和任用,使埇桥区法院的各项工作得以全盘很好地完成。埇桥区是皖北经济发展欠发达的区,辖区内人民群众勤劳而又质朴,但是对法律的熟知度非常低,这就给我们顺利地办案件带来了极大地阻力。因此在平时就注重对合适的工作方式的探索,注重对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的特殊化教育,使每一名办案法官都怀有一颗耐心,给人民群众讲法律、释法理,维护质朴的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法院文化,不空、不虚、不飘、不渺,它就在我们每一名法院人胸前佩戴的那台天平上。 它就在我们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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