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对“公开联系方式”过分关注?
时间:2014-07-25 08:55:32 作者:胡泰武 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羊城论坛”,以“人大代表如何更紧密地联系群众”为话题,展开了一场辛辣而犀利的讨论。现场的新快报记者注意到,当被问及是否愿意公开联系方式时,大多数人大代表选择了低调,到场的约110名各级人大代表中,仅十余人举手选择同意。(7月23日《新快报》) “羊城论坛”以“国事家事天下事,你谈我谈大家谈”的方式,广泛吸引公众参政议政,营造了浓厚的民主氛围,成为有效沟通市民群众、人大代表与政府官员的桥梁。像这样被市民喜爱、政府欢迎、人大重视、市委支持的喜闻乐见栏目,成为市民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的确是一件可喜的事情,值得点赞。然而,至于是否愿意“公开联系方式”一事,笔者认为,应该辩证地看待,而不能因为同意公开的代表人数少就评头论足。 媒体不必过分渲染是否“公开联系方式”。作为媒体,应该重点关注“人大代表如何更紧密地联系群众”、如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来展开报道,这才是主办的“羊城论坛”的初衷。至于是否公开联系方式,则不必过分渲染和关注,因为公不公开,这是代表个人的权利,涉及到隐私权,究竟将手机号码给予谁,这属于权利人的价值判断。因此,应该遵循个人意愿,愿意公开与不愿意公开,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没必要过度关注和报道。 “公开联系方式”应该考虑保护个人隐私。联系方式无疑指个人的手机号码。毫无疑问,手机号码属于个人隐私。隐私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当前,手机号码被泄露,经常被陌生人或公司中介骚扰,或收到一些不想收到的垃圾信息,让不少人感动很是头痛,也很郁闷。如果明知是权利人的手机号码,结果未经权利人同意便予以公开并造成一定不利后果的,则构成侵权。因此,公开联系方式应该妥善保管,避免给权利人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有需求找不到代表,这说明人大代表联络站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与是否公开联系方式无关。广州共有12个区128个街道挂牌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到目前全市各社区共建有72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每个社区都设置有联络站长,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都会对外公布,且每月15日代表都会接访群众。按照这种说法,不应该存在找不到代表的情况。然而,有居民反映,“这么多年来,从来没见过社区里的人大代表,有问题的时候都找不到人大代表的身影。我们有需求,但找不到代表。”这足以说明该社区要么没有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要么设立了,站点处于关门状态,经常无人值班。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应该出现。 原本让“人大代表更紧密地联系群众”,结果群众找不到代表,虽然有些滑稽,但这却与工作作风有关,与是否公开联系方式无关。希望为民服务的窗口能够让群众看得见、找得着、办成事,这样才能达到“便民为民利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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