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法院“四化”加强人民陪审工作
时间:2014-07-25 15:33:57 作者:张建国 来源: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
近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完成了对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为全面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和“审”作用,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实行 “四化”工作法,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效果。 一是通知书面化。规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民事案件提前3天、刑事案件提前5天向人民陪审员书面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让陪审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防止因临时通知造成“撞车”。二是参审分类化。在选择案件陪审员时进行科学调配,针对不同案件类型,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长等进行分类选择,使陪审员能够准确把握庭审方向和重点,提高审判质量。三是陪审全程化。强化陪审员庭前准备,保证陪审员能够庭前阅卷,熟悉案件争议焦点;评议时充分发挥陪审员参与发表意见的作用,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具体处理独立行使表决权;修订诉讼文书签发管理办法,改变由主审法官单独签发诉讼文书的做法为由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合议后共同签发,有效地提高了陪审员的责任意识。四是评比档案化。为每名陪审员建立个人审判业绩档案,采取“一审一评”、“一评一档”、“评中选优”,使评比工作连续不间断,有效激发了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根据陪审员参与庭审情况,结合每人参与庭审的次数、质量,对业绩突出的陪审员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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