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2-08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安徽高院首次网上开庭审大案
时间:2020-02-06 18:49:52    作者:胡晓辉 周瑞平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image.png

“在合肥的上诉人图像声音清晰吗?”

“清晰。”

“在蚌埠的上诉人、被上诉人,图像声音都清晰吗?”

“清晰。”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案为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件,为确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本案采取网上开庭模式进行庭审。现在开庭!”

image.png

2月6月9时,随着审判长余听波敲响法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互联网庭审平台开庭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上诉案。三方当事人分别在合肥市、蚌埠市的家中、办公室参加庭审,另有4个一审被告缺席。

审判长刚刚核对完当事人基本情况,遇见一个新情况:在蚌埠市的上诉人王女士虽向安徽高院递交了上诉状,但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上诉费,法庭将对她的上诉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王女士一听,当即情绪激动,哭诉起来:未能按期预交上诉费用,是因为蚌埠市疫情防控十分严格,银行未能及时受理转账造成的,而非有意不交。她坚持要行使上诉权利。

对这突发情况,合议庭当即进行合议,查明法院通知的交纳上诉费用的截止日期确实与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的时间点有交叉。本着在特殊时期对当事人权益予以特殊保护的原则,合议庭当庭决定,对上诉人王女士的申请及理由予以采信,告知其可以上诉人身份参加庭审,并在庭审后7日内预交上诉费用。

合议庭宣布决定后,王女士连声感谢。其他当事人一致赞同合议庭的决定。庭审继续进行。

image.png

image.png

这起标的达3700万余元的追偿权纠纷上诉案,案情较为复杂。为避免因再次公告送达所造成司法成本加大、审理周期过长等问题,民事审判二庭决定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开庭审理。安徽高院院长董开军十分重视此案庭审工作,庭审前专门到法庭,对信息技术部门保障网络畅通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在防疫特殊时期保证庭审顺利进行。院防疫办对法庭进行了仔细清洁消毒,确保合议庭成员安全。为保证各方当事人举、质证权利,承办法官将当事人新提供的证据材料,在开庭前通过网络传输给各方当事人,使各方当事人对相应证据材料清晰明了。

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掌控庭审节奏,历时2小时,庭审顺利结束,各方当事人当庭核验了庭审笔录,对庭审过程表示满意。

据了解,安徽三级法院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全面开启网上诉讼服务,2月3日至5日立案1485件。各地法院积极通过电话、微信、在线调解平台等多种方式调解案件,成功调结了100多起案件,既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又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