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负责人就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开通举报网站答记者问
时间:2014-07-30 17:16:22 作者:刘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7月29日,全国各中级人民法院和绝大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通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面向社会受理对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在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开通举报网站之际,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负责人专门接受了记者采访,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一、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开通举报网站有何意义? 答:第一,主动接受监督,彰显反腐决心。现代社会已经发展成为网络信息社会,网络举报具有成本低、速度快的优点,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日渐凸显,在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开通举报网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拓宽了举报受理渠道,不仅能帮助我们增强发现违纪线索的能力,同时也向社会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惩治自身腐败的坚强决心。 第二,回应群众呼声,提升法院公信。近年来,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反映和举报法官违纪行为的热情高涨,同时,人民群众在反映和举报相关问题后,还普遍希望了解相关举报的处置结果。在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开通举报网站,并要求各级法院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来信处置结果,不仅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与期盼,同时增强了人民法院对举报线索处置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 第三,加强监督指导,防止处置失当。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查办腐败案件要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在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开通举报网站,为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时察看下级法院处置举报线索的情况提供了技术保障,有利于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有效防止个别下级法院随意处置举报线索,甚至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 二、全国四级法院联网开通的举报网站具有什么特点? 答:第一是“便利”。群众通过举报网站,足不出户即可举报,省去了来回奔波和寄信的成本。我们还在举报网站页面上做了人性化的细节设计,提供各种说明引导,使得不太熟悉网络操作的群众也可以方便的提交举报。 第二是“互动”。举报人在举报网站上注册后,可以在网上与网站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交流,举报人可补充提供举报内容及证据材料,网站工作人员也可以指导举报人收集提供相关证据,并向举报人适时反馈线索处置情况。 第三是“监督”。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可以通过联网系统随时察看下级法院对举报线索的处置、核查、反馈情况,并对辖区内下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进行实时指导和全面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是“高效”。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可以从网上向下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转办和督办举报信息,信息传输速度快,便于储存和处理,效率大大提高,为查办案件争取了时间。 第五是“安全”。举报网站分为互联网平台和法院专网平台,两个平台之间物理隔离,举报信息全部在法院专网上处理,通过严密的技术措施和制度规定,保障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不被泄露。 第六是“分析”。举报网站运用大数据技术设计了多种查询项目和统计报表,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功能,还可以以柱状图和饼状图直观地显示分析结果,能够为各级法院党组推进本单位及辖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客观、真实的决策参考依据。 三、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的全面开通和联网运行给法院系统的举报受理工作带来了哪些变化? 答:第一,实现了对全国四级法院的“全覆盖”。2009年5月,最高法院开通了举报网站。2011年2月,各高级法院开通了举报网站并与最高法院举报网站联网对接。随着各中级法院和占总数96%以上的基层法院全面开通了举报网站并与上级法院联网对接,网络举报受理工作已在全国法院形成了“全覆盖”的态势,暂时没有开通举报网站的主要是个别偏远地区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基层法院,这些法院待条件具备之后也会逐步开通。 第二,实现了举报线索的“快流转”。此前,群众要通过网络举报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只能向其所属省高院的举报网站提交,高院举报网站收到举报后再通过纸质的形式层层下转至承办法院核查,承办法院核查完毕后再通过高院举报网站向举报人反馈,整个过程费时长、效率低。现在,群众可以直接向中、基层法院举报网站举报,中、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各自的网站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后可以直接在网上向举报人进行回复,缩短了反馈周期,提高了网络举报办理工作的效率。 第三,开通了对下级法院网络举报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的“直通车”。此前,最高法院和各高级法院无法在网上对各中、基层法院的网络举报工作进行直接监督指导。现在,中级以上法院均可以在网上对所辖下级法院在网上受理、处置的每一条举报线索进行随机检查,如发现下级法院不认真办理群众网络举报,可以直接责成该法院重新办理该举报,必要时,还可将该举报提级办理。 四、请介绍一下四级法院举报网站的受理范围。 答:举报网站主要受理对法院工作人员下列行为的检举控告:(1)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2)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以案谋私;(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4)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5)违规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违规采取民事保全、执行措施;(6)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7)违规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8)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或者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9)在办案中依法应予回避而不回避;(10)殴打、辱骂案件当事人,或者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羁押的案件当事人;(11)作风粗暴,对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或者无故超审限;(12)违规收费,或者以单位名义向案件当事人索要赞助、摊派财物;(13)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及时核实查控、执行立案后不依法采取必要的查控措施及其他执行措施、不按法律规定受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申请并作出相应的法律文书、收取执行款物不出具收据、无故拖延执行款划付时间;(14)违规保管、使用涉案款物;(15)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开庭不准时、酒后出庭,或者在庭上吸烟、聊天、打瞌睡、接打电话、随意离庭、做与庭审无关的事;(16)无故不履行审判执行信息告知义务;(17)法律文书错漏严重;(18)其他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 举报人如果只是对审判执行的结果不服,则应当通过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再审或者申诉等。此外,对法院以外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也请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 五、举报人的身份会不会被泄露? 答:我们的网站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内网和外网设备实施物理隔离,数据交换过程也采取了技术防护措施。互联网上的举报信息和查询结果只有举报人本人可以通过密码登录后看到,下载到法院内网的举报信息只有负责此项工作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才能看到,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的其他工作人员都是看不到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大家可以放心。 六、匿名举报是否受理? 答:我们提倡从支持反腐工作、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来举报,鼓励实名举报、理性举报,但不拒绝匿名举报。实名举报更有利于联系举报人核实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有利于调查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也理解一些举报人选择匿名举报的做法,但如果要匿名举报,则希望提供尽可能详实的举报信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以及违纪违法的事实、证据、线索等,以便核查,也请举报人关注网站上的反馈信息,我们可能会联系举报人补充线索。另外,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无论实名还是匿名举报,举报人都应当据实举报,通过举报网站捏造事实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对举报网站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打算? 答:举报网站从两级联网发展到四级联网,举报网站基本覆盖全国各级法院,下一步工作的关键在于强化对网络举报的办理。我们即将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推动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配套建立完善的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做好网络举报信息的接收、核查、答复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要把握好程序性、保密性、时效性问题,提高举报办理质量,有效发挥网络反腐的作用。同时,我们会加强对网络举报信息的分析研判,经常梳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法院工作人员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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