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二审宣判
时间:2020-04-03 14:20:43 来源: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方式对新晃侗族自治县“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上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军、黄炳松、杨学文等10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杨军、黄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被告人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被告人刘洪波、陈守钿、曹日铨、陈领、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被告人杨学文、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一审宣判后,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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