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宣判二起非法高利放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时间:2020-06-02 11:44:04 来源:新华社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日前对两个非法高利放贷恶势力团伙公开宣判。其中以王某才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聚众斗殴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以徐某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王某才先后成立了海南守财奴金融信息服务及儋州市雪中送炭信贷等公司,在儋州地区非法高利放贷,共发放高利贷297万元,非法获取高额利息110万元。该团伙擅用软暴力手段讨债,使用上门送花圈、烧香、放鞭炮、涂油漆、贴照片、发视频、限制他人自由等手段使债务人及其家人产生巨大恐惧。此外,王某才还向社会虚假宣传投资理财信息,以许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5亿余元。 以徐某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自2017年11月以来,长期在儋州地区非法高利放贷,采取发微信、播放高音喇叭、喷漆、辱骂、滋扰等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共发放高利贷435万元,非法获利143万元。(记者 刘邓)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