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出席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视频会议强调
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时间:2020-09-03 14:28:46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9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视频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郭声琨同志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为会议现场。孙若丰 摄 会议强调,各级法院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时的重要训词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坚持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际成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指出,日前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全面总结一年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系统阐明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对做好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国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有序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司法改革“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法院队伍管理改革落实落细,依法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高效,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部署上来。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建设的重要部署,确保在人民法院精准实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以完善党的领导监督机制为统领,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诉讼程序制约监督功能,完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提升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要加快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以完善制度、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为着力点,加快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要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健全落实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制度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优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充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监督功能。要提升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加强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的智慧数据中台建设,拓展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科技应用形态,健全适应互联网司法特点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效能。要深化司法公开制度建设,优化、用好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要健全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推动落实配套待遇保障政策措施,完善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坚决为依法履职、秉公司法的干警鼓劲撑腰,营造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李少平、姜伟、张述元、陶凯元、高憬宏、马世忠、刘海泉、杨万明、刘贵祥、裴显鼎、贺小荣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出席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院长在视频分会场出席会议。全国人大代表才华、杨蓉、何健忠、种衍民、袁伟霞、黄美媚、高明芹,全国政协委员杨戌标应邀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负责同志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各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各高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