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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法院:一男子为泄愤高空抛砖获刑
时间:2020-10-12 12:11:06        来源: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高空抛砖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任某铭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16日,被告人任某铭在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入住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渝澳大道招商锦星汇小区2栋的日租房,该房楼下为住户和商业区域。5月17日11时许,任某铭在日租房内,为发泄个人情绪,先后将堆放在阳台上的三块边长为三十厘米的正方形瓷砖从阳台向外抛出,瓷砖高速下坠砸在一楼商铺前人行区域的地面和冰柜等处碎裂。被害人包某被坠落在冰柜处的瓷砖碎片划伤左肘。被害人程某为躲避另一块坠落的瓷砖而摔倒,致左手及左膝皮肤、软组织擦挫伤。程某报警后,公安机关经调查和比对瓷砖锁定任某铭,于5月20日将任某铭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铭为发泄情绪,故意从居民楼21楼向地面人行区抛掷瓷砖,致两人受伤及部分财物受损,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任某铭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依法对其数罪并罚。根据任某铭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指出,本案的判决,体现了刑事司法领域对于高空抛物治理的积极回应,对于有效预防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引领正向社会价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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