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时间:2020-10-14 09:10:5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的要求,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在全国法院系统广泛开展向胡国运同志学习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将胡国运同志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弘扬英模精神的鲜活教材,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不断提升法院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胡国运同志生前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20年5月6日突发疾病因公殉职。胡国运同志参加法院工作33年来,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他敢于担当、勤勉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法官教育培训、民商事审判、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教育约束家庭亲属,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2020年7月18日,中共江西省委追授胡国运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8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通知》指出,胡国运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突出代表,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好法官、好干部,是全国法院干警的楷模。全体法院干警要学习胡国运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向胡国运同志学习与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结合起来,强化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把对党忠诚落实到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体现在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通知》强调,全体法院干警要学习胡国运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把着眼点放在解决群众实现公平正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上,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学习胡国运同志精益求精、担当负责的敬业精神,以对人民司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始终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知》要求,全体法院干警要学习胡国运同志敢于创新、投身改革的时代品质,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坚定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为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懈奋斗。要学习胡国运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恪守职业道德,秉持司法良知,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